的确,明清时期,除了翻译兴起外,创造了许多文化经典,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工商行业也异常的繁荣,好比之前说过的广告行业。
如公元1368年,也就是明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推翻元朝统治,在应天(今南京市)称帝。
到1421年明成祖永乐皇帝将都城从南京迁都北京。
从此,明朝政治中心北移,直至公元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攻破北京,明朝灭亡。
在明朝期间,统治者通过废除丞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以八股取士和在地方设立三司等措施和制度,极大地强化了中明清时期的广告央集权的封建君主**。
而清朝是东北的一个少数民族——满族的统治者入关统治全中国的时期。
清王朝前后历时268年,直至1911年,被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所推翻。
清朝统治者入关之后,进一步加强了君主**。
设立军机处,加强了皇权,大兴文字狱,在思想文化上对知识分子和人民进行迫害和压制。
随着清朝后期的衰落,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也逐渐没落了。
但需要说明,在明朝的时候,特别是明朝前期,统治者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减轻商税,并推行钞法,使用纸币,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同时,就算到了明朝后期,统治者依旧实行了很多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措施,最主要的有废除工役制、实行以银代役和推行一条鞭法。
在此基础上,大量市镇兴起,商业也呈现出发达景象。
像是到嘉靖、万历年间,沿江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行业中,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如纺织、矿冶、酿造、制糖、造纸、陶瓷、造船等诸多行业中,都出现了大规模的手工业作坊,雇佣能自由出卖劳动力的工人从事生产。
而且在明后期商品经济特别发达的江南地区城镇的丝织业等行业里,出现了商业资本投资于生产的新动向。
此时的商人与生产者之间是一种新型的自由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生产关系。
商业初步改变了独立于生产之外、封闭于流通之内的状态,开始与生产结合。
商业资本在促成生产关系变革中起着积极推动的作用,是古老的商业发展到新阶段所出现的新事物。
纵观整个清代的社会经济,与明代相比,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手工工场规模更加扩大。
乾隆时期是清朝的盛世,此时的商业进入黄金时代,不仅超过了明代,而且超过了康熙时期。
这从人口的发展上也可以看出来,比如明代人口一直在五六千万之间徘徊,到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中国人口增加到205,591,017人。
不到两百年时间,人口几乎增加了三倍半。
到了1841年,也就是道光二十一年,全国人口达到413,457,311人。
并且在武宗朝时,由于大量滋生的人口涌向四方,为东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和新兴市镇的手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可见在封建社会末的明清时期,商业资本积累空前巨大。
各地商人形成许多大大小小的地区性商帮,主要有徽商、晋商、闽商、广商、宁波商、洞庭商、龙游商、江西商、山东商、陕西商,合称“十大商帮”。
商帮是当时的商业集团,比个体经商具有更大的活动能量。
明清商人中还有一个新的特点是,在旧式商人区域特权化的同时,商人阶层又一次分化,一种新型的“特权商人”兴起。
封建政府将专卖商品和某些官营商业通过商人之手来经营,如晚明和清代食盐实行“纲法”下的盐商、清前期的洋铜商、受委托垄断外贸的洋商行商。
这就扶植了许多显赫一时的特权商人,这些权威势大的商人实际上是代表官府利益的,因此有“官商”之称。
他们可以说和封建政权共生存,维护旧制度的保守势力。
这种商业的不健康发展,致使很多商业资本不能高效地运用到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之中,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明清时期城市的市场形制在商业组织上又有新的变化,比如牙行(旧时提供场所、协助买卖双方成交而从中取得佣金的商号或个人)的发展变化。
需要说明,在宋代时牙人还是以个人身份进行活动的,而明代则开始允许牙人在交纳相当费用的条件下设立牙行。
到了清代牙行对商品交易更是有了一定的特权(买卖必须通过牙行),但也必须领官帖(交牙税)。
城市商人为摆脱牙行不断进行斗争。
行、团等行业组织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设备和规模的行会性的会馆(由包括许多行业的同乡商帮组成)、公所(非同乡商人组成的同业组织,嘉庆以后兴起)(图15002)。
明清的会馆、公所,是由商人按自己的意志为应付官府的勒索而创立的,很多与反对牙行的控制有关,所以不像唐宋时期的行。
但官府对其还是有很大的控制力。
会馆、公所抵制外来竞争的排他性的垄断色彩比较浓厚,对本组织之外新设店铺有严格的限制,需有人作保,交纳很多的银两作公费,并宴请同业,否则不准设店营业。
对内控制也比较严格,规定了行规,违反行规的就开会商议惩罚措施,对外争议由本行“董事”出面交涉。
这样,行业性组织就已经逐渐转变为行会性组织。
所有这些特点都标志着城市商业已发展到一个更高更新的水平。
唐宋时的飞钱、便换,到本时期形成票号、钱庄。
而钱庄的话,大家可能都有所了解,算是是中国明清时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专营兑换货币并办理存款、放汇、汇兑业务等,是利用原来筹集的资产吸收客户存款,再将存款放出去做生意来盈利。
其职能类似于现在的银行,其资本大多来自于商人。
比如,相传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位在上海经营木炭的绍兴商人因一时缺少经营资金,就设法向左邻右舍借贷。
为报答邻居,他就在归还贷款时多给了一些钱。
后来他在经商中有一些商人向他借钱,这使他感觉到可以间接利用资金生值。
不久他筹办了一家钱庄,用低息吸收附近的居民存款,然后借给商人,收取高于居民存款利率的利息。
这样,就出现了上海滩上的第一家钱庄。
钱庄的组织管理完全是封建制的,其组织俗称“八把头”。
组成人员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清账,是专管账目的账房先生,这类似于现在的业务经理,在这个位子的一般都是老板的亲信。
二是跑街,俗称跑街先生,专门在外招揽生意,类似于现今的公关销售经理。
三是钱行,钱庄缺乏现金时,负责向市场调“头寸”,拆进款项。
其他还有汇划、信房、客堂等职位。
另外还有专管接待客户,为宾客端茶倒水的伙计。
借贷其实也是一种交易方式,钱庄的出现,推动了中国商业资本化的进程,使资本市场更加活跃,商业交易更加频繁。
而且朝时,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还带动了整体商品经济的活跃,出现了江南、华南、华中、华北等区域市场。
这是一种以某一大城市为市场中心,通过便利的交通向四周扩展商品交流范围,连接周围各级市场的区域市场。
区域市场的形成不仅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也加强了各地区间的交流与沟通。
而且,明朝时国家统一局面比较稳定,使中原和边疆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
最著名的是西部藏族地区的“茶市”。
明政府在今甘肃、青海、川西的一些地方设茶马司,用茶叶换取藏族的马匹。
互市多在夏季举行,市期连续一个月。
在东北及山西大同边境,明政府则设立互市场所,用内地的棉布、绢缎、农具、铁锅、粮食等换取蒙古族的马匹、牛羊、皮毛、木材等商品。
因为马是互市的主要商品,所以称为“马市”。
互市每月举办一两次,连续几天。
先官市,后民市,私人交易逐步兴盛起来。
明末女真族兴起后,明政府在开原、抚顺对内各地设互市场所,每日或隔一两日交易,人数常达到几百人。
明政府用布、绢、缎、盐、米、铁锅、农具、耕牛等来换取女真族的马匹、人参、东珠、豹皮等土产。
另外,明朝政府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与亚非各国发展经济文化交流,特别是郑和七下西洋及亚非各国的使臣、商人来华贸易,输入异国的思想,使儒家传统的重义轻利和崇本抑末的观念受到冲击。
明清时期,以某些大城市为中心的贸易网络逐步建立起来。
到了清代前期,工商业更集中在江南及东南一带,包括长江流域及运河流域一带。
长江流域的著名大都市有武昌、南京等,以及东南地区著名工商业中心城市苏州、杭州。
并且城市内的商业区还突破了城郭的限制,一直扩大到城外。
城市的变革更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总的来说,明清时期城市商业繁盛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南方,北方的商业和南方相比,不如宋代繁荣,南北之间已开始出现了新的不平衡。
公元1421年,自明成祖迁都至北京,北京便成为明朝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像是在1488-1505年间,北京人口达到66万;而到1573—1619年间,北京人口便发展到百万左右,成为当时北方最大的都市,其商业的繁盛程度超过了前代。
明代北京城内有三百六十行,店铺林立,南北货云集,而且城内的商业区发生了一些变化。
比如正阳门外一带成了北京的一个商贸中心。
正阳门大街以东有果子市、鲜鱼口、瓜子店,以西有珠宝市、粮食店、煤市街等;东四牌楼附近有猪市大街、小羊市、礼土胡同(驴市胡同);西四牌楼附近有马市大街、羊市大街、粉子胡同等。
到了清代前三门(正阳、崇文、宣武),尤其是正阳门外一带商业最为繁荣,许多有名的店铺设在这里。
大街上有许多供批发用的专业性的市场,如米市、猪市、羊市、煤市、花市、菜市、果子市、缸瓦市等,交易时间主要在早晨。
此外还有定期开放的灯市和庙市。
清末,原来的钟鼓楼商业区,已没有了往日的繁荣。
但这时候夜市和晓市非常热闹。
北京的果子市,每逢瓜果桃梨大量上市时,通宵达旦营业。
在晓市里买卖的旧货,上至文物古玩、金银首饰、旧书古画、木器杂项,下至破衣、旧鞋、碎铜烂铁,应有尽有,交易方式是明看货,暗议价的方式。
但晓市上真货较少,多是赝品,好的商品少,低劣的商品多。
有的商品来路不明,所以这里的晓市又叫“鬼市”、“黑市”。
后来,这种交易遭到市司的查禁,从此晓市便消失了。
在天津也是这样,夜市多是小贩在马路旁摆摊设点,影响市内交通,所以,清末民初,天津出台了整顿路政的四条办法,规定晓市与夜市的时限,晓市从黎明到上午十点止。
也就是夜市从晚六点开始,到十一点半钟结束。
并且在天津估衣街口一带,向有晓市,每日早晨黎明起至十点钟以前止,均是肩担摆摊贩,卖干鲜糖豆零物等小民,贸易谋生,历经年久,贫民是赖??专恃此等晓市养生者为数不少。
可见“向有晓市”,“专恃此等晓市养生者为数不少”,都说明晓市和夜市已不是偶然开设的,而是普遍现象,已成为“日市”的延长和必要的补充。
城市市场早已不是“日中为市”,也不只有日市,而是由日市、夜市和晓市共同组成。
清朝以后,上海县城的市容面貌发生很大变化。
东门、南门内外除商肆市场外,各种消费娱乐设施也接踵而起,茶室酒家引来大量腰缠万贯的豪门财主。
嘉庆时有个叫施润的曾这样吟咏过此地:“一城烟火半东南,粉壁红楼树色参。美酒羹肴常夜五,华灯歌舞最三春”,就颇为生动地勾划出了处于封建社会末期上海县城一角的兴隆景象。
同时,上海是座极富盛名的港口城市,与海内外有着密切的商贸往来,迅速发展成为长江中下游乃至全中国的经济枢纽。
清朝嘉庆年间,东门、南门外的黄浦江岸街巷稠密,颇负盛名的洋行街形成了。
街上“洋行”林立,这些洋行其实大多是福建、广东、浙江人所办的代客买卖货物的商行,经销的洋货大多是来自东南亚一带。
明清时期,虽然政治中心已经移至北京,但这并未影响南方商业的发展。
在手工业方面,明代的南京拥有织造、印刷、造船和建筑等四大手工业行当。
在全城人口中,所谓“匠户”(世袭手工业工人)就有四万五千多家。
南京的店铺馆楼星罗棋布,在都城内外有十几个大集市,买卖各种生活用品及生产资料。
据吴敬梓在其古典小说《儒林外史》中描写,南京的聚宝门、南门、虎丘路等处都是繁华的商业区,每天有许多卖鲜鱼和鲜花的早市。
而且,当时的南京已有几百座“酒楼”,文学作品中已不用惯用的“酒肆”、“酒店”、“酒馆”等名词,而直接称“酒楼”,可见不少店铺已是楼房了。
另外,《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中写到:“到晚来,两边酒楼上明角灯,每条街上足有数千盏,照耀如同白日,走路人并不带灯笼。”
可见,当时南京晚间灯光明亮,一派繁荣景象。
武汉三镇(武昌、汉口、汉阳),交通便利,“东达吴会,西通巴蜀”,素有“九省通衢”之称,自古以来便是华中重镇。
特别是汉口,自明代以来,商业更为繁荣,“久为巨镇”,有“汉口之镇,甲于天下”、“九州名镇”等说法。
清代时期,广州是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商业城市,也是国内最大的外贸中心之一。
到清末,外国商场开架售货的方式传入广州店铺,据徐珂《清稗类钞》“农商类”记载:
广州市肆可入览,粤人设肆贸易者,于营业之方法颇能讲求,如国货、绸缎、洋货诸肆,均任人观览,不问为谁,皆可迳入,肆人绝不加以白眼也。
故著名之洋货公司,自晨至夜,终日喧阗,游人极夥。
盖舶来品皆为奇技淫巧之物,必使人详观之,方足以引起其购买之兴趣。
苟珍袭椟中,不令他人浏览,则人且不知某肆之有某物,又何论于购买也。
吾国侨商之旅外贸易者,以粤人为最多,势力亦以粤人为最盛。
粤人之营业思想,固较胜于他省人也。
这种将各种货物陈列展示出来,人们可以到市肆随意选购的开放式售货方法,可以说是中国现代超市的雏形。
并且清代的服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清代仕女服饰主要以旗袍为主。
旗袍款式宽大,腰身为筒式,后来才逐渐变得窄小合身。
清代女装样式还包括大衫、大褂、宽口裤、宽褶裙等。
清代的服饰融合了汉满两族的风格,大襟长褂,有汉族的高领、大宽口袖、长裙、花鞋,有时外套长褙子,可见明代的遗风。
有些外套坎肩,形式为高领右任无袖的夹衣,领、襟,下穿宽口长裤,脚穿尖头花鞋。
而与这种服饰相匹配的是俗称“三寸金莲”的小脚,因为当时女子以小脚为美,所以她们从小就要裹小脚,以免嫁不出去。
这算是严重的封建礼教思想导致的审美变态。
这样的服饰特色,不仅为当时的广告宣传画所用,而且还影响到民初乃至当今的广告与文学创作。
清代江南地区的茶馆数量大增。
一些市镇本身规模并不大,但却有着数量众多的茶肆,一方面有着文化、传统、习俗等多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又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
茶馆、茶肆、茶店供人喝茶只是一个方面,它同时还具有传播信息、调停纠纷、娱乐、赌博、狎妓等多种作用。
各行各业客商均有相应的茶馆作为交流和交易场所。
有些一时找不到生意的待雇匠人,也会带上工具,到茶馆来边听戏曲,边候雇主;专门从事揽活的经纪人也会到茶馆来“看货论价”。
茶馆的兴盛从侧面反映出人们的沟通甚密,茶馆已经成了信息集散地,很多广告也是通过茶馆传播开去,这有点像是现在人们借助酒吧这种交流场所,传递信息,将重要的商业信息“广而告之”。
明清时期商业繁荣的同时也加剧了商业竞争,市井中人的命运也飘忽不定。
所以他们往往对占卜预言特别热衷,他们宁肯相信天命定数的“安排”。
特别是到了清朝后期,受封建思想严重禁锢的市民都比较麻木,没有了反抗精神。
市民们最丰富的知识来源就是市井中流行的大量俗话。
俗话中大量的谚语、俚语、惯用语、日常成语,不但能最简洁地表达思想情感,而且它本身就很典型地表述了劳动人民全部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历史经验。
明清两代最大众化的市井文化是曲艺。
特别是城镇市井曲艺更加繁荣,曲艺这一原本不登大雅之堂的民间艺术,在市井中找到了生存空间。
曲艺演员有了相对安定的演出地;而市民也终于找到了一处文雅而有趣味的消闲去处。
正是商人与市民对戏曲这种市井文艺的热衷与需求,客观上导致了市井文艺的繁荣,也使曲艺演变成为固定的市井行业。
明清戏曲的昆山、余姚、海盐、戈阳四大声腔的产生,把元杂剧这种表演形式推向一个高峰。
但明初政府对官吏、士子、军人看戏的管束比较严格。
明代《国初纪事》说,明太祖设立富乐院,文武官吏、宫廷中的舍人不许入院,只许商贾出入。
于是戏剧娱乐更加商业化和市井化。
夜晚时分,戏园、茶楼就开始热闹起来,各色人等川流不息。
商贾对戏曲、杂耍之所以表现出浓厚兴趣,纵然有满足声色之好、消遣时光的原因,但同时也是通过这种手段与社会名流接洽,扩大了自己的社会影响。
清醒正直的商人也看到了戏曲的教化意义,常常利用优雅的古曲和表演,为人祝寿,使之皆大欢喜。
商人们在生意场上争强好胜,在戏曲排场上也显耀自己的豪富,这可看作是经济竞争的余波。
穿梭于各张桌子之间的茶楼的跑堂,为各位茶客沏茶倒水,还有手提小篮,卖零食小吃的贩子。
当时的戏园、茶楼不但允许他们进出兜售,而且这种小贩本身就是戏园、茶楼经营的一个特色。
这种经营方式类似于现在的影剧院等文化产业的经营模式,在为消费者提供文化产品的同时,送上周到的服务,及时满足消费者所需。
中国的戏曲艺术正是在这些城市经济、城市生活的瓦舍、勾栏、戏园、茶楼之中,吸取了丰富的营养成长起来,也从侧面推动了当时及后来戏曲海报的发展。
文房四宝、经书卷册,历来是文人情有独钟的物品。
在明清时的北京城里,一直设有书市。
明朝时,北京城里就有专门售书的店铺。
每当科举会试的时候,书肆内就顾客盈门,各省举人在会试之余,都要来书市购买他们需要的书籍。
到了清代,书市逐渐固定,集中在琉璃厂一带。随着文化商品的兴旺,书成了这里的特色商品。
清末,经营文物业的同类商铺也逐渐集中在琉璃厂这条街上,形成古玩街、玉器街、绣花街。
以卖金石陶瓷、古今字画为主的“古玩街”,也就是现在的东琉璃厂,有许多古玩铺。
明清时期的城市中,还有一个热闹的地方就是城隍庙。
在中国,几乎每座古代城市都建有一个城隍庙,它的大小则完全与这座城市的等级和大小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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