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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节杀手(1 / 1)

在侧面街道的屋子背后,有一个身影隐藏在阳光找不到的地方。w ww.

宋金是修士。而且,还是修士当中那种经常往来于俗世之前的杀手。

修炼这种事情,讲天分,讲资质,讲运气,也很讲究实力背景。尤其是背景,就更为关键。

林映蕾之所以被红石山庄的人追杀,固然是因为贝罗山乱灵谷拍卖场里的人不讲规矩泄露消息。可是,若是林映蕾没有归元宗弟子的身份,没有杨天鸿这个级变态在背后支持,其实死了也就死了。只不过,林映蕾运气不错,先是摆脱了舞姬身份成为修士,然后也因为是杨天鸿的女人,在修炼方面前途无量。毕竟,愿意为了一个女子灭掉一个庄子,得罪无比庞大势力的男人,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多见。

宋金就远远没有林映蕾的运气。

自从踏入修炼这条路开始,宋金就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

他原本是个普通人,在黄河边上打渔过活。因为机缘巧合,偶然在水面上捞起了一具浮尸。却没想到死者竟然是个修士。也是宋金的运气,那修士身上的乾坤袋还在,想必是在打斗当中为了方便取出法宝丹药,袋子上的没有禁制,宋金伸手就能从中取出各种物件。

他得到了一本修炼功法,一把缺刃的宝剑,还有些零零碎碎乱七八糟的东西。说起来,那修士也的确是个穷鬼,身上非但没有丹药,就连用于补充灵气的灵石也没有几颗。而且,还是品质极其低劣的下等灵石。

灵石、功法、不算太好却也不算太糟的飞剑。所有这些东西,让穷鬼宋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未来。仙人是什么概念他很清楚。到是不是说宋金家世渊源有多大的来头,而是他早些时候在地主家里当长工做伙计的时候。非常偶然的机会,见过一次所谓的仙人。

那是一个在外游历的修士。具体修为究竟是什么样子,宋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毕竟,修士等级这一套东西,只是在修炼世界内部管用。至于俗世之间,除了各国皇室。豪门大族,极少有人对于修士的世界能够探究一二。在当时的宋金看来,练气的就是仙人,大乘的同样也是仙人,两者之间没什么区别。

宋金是个男人。还是一个有着正常生理和思维的男人。只要是男人,就不可避免会在闲暇的时候产生非分之想。地主家有个女儿,虽说整日里好吃懒做,却是有着一张白白净净的面皮,身段也还算是不错。凭着这两点优势。在十里八乡很是有些美名。再加上地主自己为了把女儿嫁个好人家,私下里找了些人来,硬是把他那闺女夸耀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如同天仙一般。

大凡事情想要成功,都有着必不可少的诸多前提。宋金就是极少数在机缘巧合之下见过地主女儿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身份低微的穷小子。尽管那女子相貌只能说是一般,却也在穷乡僻壤这种到处都是绿叶村姑的承托下,活脱脱变成了宋金眼里的绝世佳人。那个时候,宋金真正是为了地主家的闺女茶饭不思。整日里魂不守舍。当然,这种极其痴呆的单相思。注定了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宋金甚至期盼着应该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自己必定会毫不犹豫加入其中。然后,带着无比旺盛的革命意志砸开地主家的大门,把日思夜想的地主闺女占为己有。

那起义军的口号不都是这么说的吗?老乡,一起参加革命。分地主家的钱花,睡地主家的小老婆。有福同享。有难你担。

那个外出游历的仙人应该是途中经过这里,然后在地主家里借宿。仙人就是仙人,尼玛吃饭睡觉都不用给钱。只是随便露了两手仙法,就把地主震撼得难以自持,一边吆喝着家里家外上上下下杀猪宰羊好生款待。一边还忙不迭把漂亮闺女从绣楼里叫出来,坐在仙人旁边陪着。

宋金不知道地主究竟得了什么样的仙缘。不过,地主闺女当天晚上就跟仙人睡在了一起。也不知道究竟是仙人功力不足?还是地主家的闺女身子不行?总之,地主期望着想要留下仙人种子的梦想最终还是没有实现。仙人只是在庄子上呆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便离开。

宋金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仙人走得早了,他必定会追上去抡起斧头砍开那个家伙的脑壳。不过,地主也算是得了那么一丁点仙缘。这家伙原本肥肥胖胖老迈不堪。也不知道仙人究竟给他留下了什么,地主从此变得越来越健康,六十多岁的人,居然头变黑,牙齿也重新长了出来。庄子里都在传说着地主当时得了一枚仙丹,应该是吃了以后返老还童。而且效果明显,仙人就是仙人,果然神妙无比。

从那以后,宋金的志向就变了。不再是神妙想要吃饱穿暖,而是梦想着要成为仙人。难道不是吗?人生就应该有着更加远大的追求。比起平平淡淡的吃饱穿暖,能够真正睡上地主家的闺女才是正事。瞧瞧人家仙人,活得真他妈潇洒。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就能把人家黄花大闺女的初叶睡走。第二天,根本不用负责,提起裤子拍拍屁股走人就是。就是这种毫不负责翻脸不认人的做派,还要被地主家当做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专门在祠堂里设了一个牌位,初一十五上香供拜着。

尼玛,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有了之前这番际遇,宋金认为得到死亡修士身上的乾坤袋,就是老天爷对于自己穷困贫苦的补偿。尽管那本功法并不完整,其中也有太多宋金看不懂不明白的高深文字,宋金还是凭着穷人汉子那种悍不畏死一股脑走到底的疯狂劲头,用极其可怕的方法突破了练气。然后,又完全是按照他自己的方法,在一百多年间修成了筑基。

修炼,其实不只是一种方法。宋金没有在功法当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未来之路。自从进入了练气阶段。他就转行在黄河上做起了水贼。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修士。毕竟,没有师承,也没有同伴。不过,每杀掉一个人,宋金就能感到自己的修为更进一些。这种事情很是奇妙,恐怕天下间没有那个门派会真正遇到这种情况。天道无常。也许杀人也是练功的方法之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宋金体质特殊,能够从中吸取死者的灵能,为自己所用。

是的,普通人类身上也有灵能。有书为证:人,乃是万物之灵。普通人不会觉得自己身上的灵能。这种灵能极其微弱,却真实存在。宋金的杀伐修炼之道也是偶然所得。人杀得多了,财富也就迅积累起来,通过明面暗中的手段,也就弄到了一些丹药灵石。时间一长。在上宋金渐渐闯荡出了名头,很多人都知道黄河上有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悍贼匪。也很少有人知道宋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修士。

宋金身上背着个油布口袋。从表面上看来普普通通,实际上却是他身上乾坤袋的伪装。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普通人。

宋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其他修士察觉不到自己身上的灵能?没错,自己肯定是已经筑基。对于这一点,宋金反复对照过功法上关于筑基的解释和描述,也越肯定自己就是传说中强大无比的筑基仙人。然而。没有灵能外放这种事情,同样也成为了宋金身上最大的伪装。他曾经为了这种事情惶恐不安。觉得自己是不是练功出了岔子?现在,他已经觉得没有气息外放的确是件好事情。尤其是自己收了雇主的钱,杀人消灾的时候,没有灵能外放,就意味着无人能够知道自己正在暗中盯着目标。

这种事情真的很有趣,也很有意思。

远远的。一群人从路口方向走了过来。当中那个男人气宇轩昂,富贵无比,身上的月白色长袍上绣着龙纹。光是看看就知道,必定是贵不可言,手中掌控权力大得要命。

宋金微微眯起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带有仇恨意味的冷光。

他并不认识杨天鸿,却在雇主那里看过杨天鸿的影像图画。都说穷人和富人是天生的仇家。这句话放在宋金身上再适合不过。他不喜欢有钱人。在黄河上杀人度日的时候,若是穷人,赶上宋金心情好的时候也许还会放过。若是对方非福则贵,那么对不起,老子有的是办法收拾你。什么下饺子煮馄饨,板刀面加上酸辣肉丝,还有剁肉酱菜等等一股脑使出来,看你的会不会喜欢?

都是些道上的黑话。下饺子把人整个捆起来,腿脚上绑上石头,直接沉入江底。煮馄饨是把不会水的家伙从船上扔下去,看着他在水里活活淹死。至于板刀面,至少要给对方身上砍五刀以上,刀口还要特别深。酸辣肉丝就简单多了,随随便便几十刀切过去,身上一片血肉模糊,却并不致命。就这样连着血肉扔下水里,很快就有游鱼闻到血腥过来吃肉。至于剁肉酱菜,那就是江上水贼最为残忍的做法。他们把受害者衣服脱光,肚皮上开个拳头大小的洞,从中掏出肠子。长度不用太多,也就是一米左右。然后把受害者手脚捆住绑在船尾,头部高出水面,不会被活活淹死。就这样,人体污物和血腥会随水漂流,引来大量最喜欢这类东西的江豚。因为受害者身体没有被砍碎,江豚只能是追逐着脱出体外的肠子食。这种做法极其残忍,也能够给受害者带来最大程度的痛苦。正常情况下,受害者往往会痛上好几个时辰才会慢慢死亡。

宋金从乾坤袋里取出一张弓,在隐蔽位置慢慢试了试弓弦。

修炼,就是一桩烧钱的事情。宋金是一个非常辛苦的杀手。这个职业的含金量远远没有另外一个世界那么高。在黄河上纵横几十年,宋金其实没有攒下什么家业。钱财虽然到手颇多,却也是左手进来右手出去。要么是通过特殊渠道换取灵石,要么就是采购了各种必须的药材。总之,宋金身上经常是连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他觉得这种事情真的很滑稽:自己已经身为修士,却绝对不是当年在地主家里看到的那样。能够随便搂着地主闺女睡觉。

最好的杀人工具,就是弓箭。宋金很少拎着刀子冲上去砍人。那是到了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才会这样做。说穿了,杀人还是很类似于江湖血战,谁的手上有一张弓在,那就大大的占了上风。射箭射得多了,宋金也就知道怎么寻找位置。怎么样才能射得更准。一次次杀人,名头也就在江湖上日渐响亮。

宋金当然知道世界上有飞剑这种东西。当日那个死鬼修士留下来的乾坤袋里,也有一把破破烂烂的飞剑。只是宋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用。也没有能够驱使飞剑的方法。死在自己手里的人太多了,即便是拜入某个修炼门派,恐怕也因为身上沾染了太多血债不会被对方接受。说不定,还会被当场缉拿,当做替天行道的壮举。宋金不敢尝试,只能另寻它途,把弓箭当做是最适合自己的兵器。

在江湖上。宋金的排名很高。雇佣宋金的价钱,也从最初时候的区区几两银子,上涨到如今的三千两纹银。当然,对于雇主的要求,宋金还要看目标是否扎手。比如这一次,有人提出要买大楚国毅勇公爵的人头。宋金先是被吓住了,然后提出了五万两银子的价码。原本想着如此昂贵的价钱,对方必定是不再搭理自己。只是怎么也没想到。对方居然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下来。

足足五万两银子啊!这可是一大笔钱。宋金对于女人有着异乎寻常的喜好,在私底下也有几个很是漂亮。也愿意从良的粉头。黄河下游最为富庶的泸州那边,宋金置办了一个宅子。他觉得,在江湖上厮混久了,最终还是要找个安静地方过过正常人的生活。当然,这样做的前提,还是要手里必须有足够的钱。

杨天鸿一行人已经走了过来。眼看着就要进入弓箭射程。选择什么地方动手是宋金来决定。他原本以为混进正在建造中的历州大市很困难,却没想到这里的守备松懈,轻轻容易就走了进来。

看起来,连老天爷都在帮着自己。所以说,有钱人都该死!

足足五万两银子啊!每当想起这个数目。宋金就觉得心里一阵热,有种说不出的冲动和快意。他举起弓箭,瞄准了走在最前面的杨天鸿。嘿嘿嘿嘿!公爵又怎么样?皇家成员又有什么了不起?这破甲箭乃是宋金按照秘法专门打造,箭头上抹了剧毒,一旦射中目标,顷刻之间就会七窍流血毒身亡。宋金从不觉得自己会失手。原因很简单老子是修士,还是最为强大的筑基修士。有了灵能指引和控制,每一箭都能命中目标。说起来,也是宋金自己修炼不得法,只能是在弓箭方面颇有心得。不过对于杀手,这点本事也就够了。只要射过去能够一击毙命,谁还管你真实修为究竟是筑基?还是大乘?

脑子里估算着这些念头,宋金薄薄的嘴唇紧抿着,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距离太近了,自己有绝对把握把目标脑袋活活射穿。身上的部位绝对不能选,这种富贵之人往往都会内穿铠甲。以前宋金就遇到过这种事情,失了手。后来,宋金也把这种事情当做教训。久而久之,箭法越来越纯熟,杀人成功几率也是越来越高。

就在宋金刚准备松开弓弦,把铁箭释放出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隐蔽自己的这幢屋子里传来动静。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有某种坚硬的物体破开墙壁,狠狠穿透了自己的身体。

实在太突然了。

宋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个位置非常隐蔽,非但没有人看见,就算是走到近前,宋金也可以凭借自己的修为,运起功力纵身离开。屋子内部他事先就仔细查探过,绝对没有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在自己聚精会神盯住目标的时候潜了进来。更意想不到的时候,对方竟然没有现身,而是隔着墙壁,直接用兵器捅了过来。瞬间,宋金整个胸口都被贯穿。

剧烈的痛苦使得宋金失去了自制能力,张嘴尖叫起来。那是一把锋利的钢剑,剑锋深深插入了自己胸口,身后还有更加恐惧的穿透感。宋金头一次感觉死亡是如此接近,不等他转身逃跑,已经听到身后传来空气被划破的呼啸声。随即,几支羽箭“扑扑”的落下,肩膀、后背、后脑处处中箭,宋金连话都来不及说,整个人被活活钉死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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