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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出发(1 / 1)

“你可有名字?”

黄迪看着这个小子,心里是越来越喜欢。

“报告圣,小子没有名字,我们部落除了王,都没有名字,王说她不会起名字!”

黄迪点头,思索片刻,笑道:

“这位带你回来的战士首领名为飞罗,乃是角部奔跑速度最快之人。你能到拽硕大原牛,想来力气自然很大,那么我便赐你武字,从此以后,你的名字便是武罗,你要做的事情就是,日间跟在我身边,夜里守在我门前,懂吗?”

这小子被圣赐了名字,登时心中大喜,磕头如捣蒜,叫道:

“圣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不让我做什么,我死都不做什么!”

瞧瞧,多朴实的宣言。

黄迪就喜欢这样的保镖。

这后背,挡个刀枪棍棒啥的,木有问题!

自己的警卫员,那自然要给配上好的武器。

“武罗啊,你看看这些兵器喜欢哪个?”

黄迪让他看虎部的长矛和青铜剑。

武罗这货拿起长矛使劲晃了两下,只把那长矛晃得快要弯到九十度,才摇摇头,似乎不太满意。

然后拿起青铜剑来挥舞了两下,嘎巴嘎巴嘴,看着黄迪道:

“圣,这俩东西倒是锋利,可是我拿着使不上力气,要不我还是弄个石滚子当武器算了!”

得!人家嫌武器轻了。

武罗有这番表现,黄迪心中更是欢喜。

磨宽磨厚的后背,不但给了武罗强大的防御力,更给了他巨大的力量。

“好!好!好!”

黄迪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指着山寨西面的积石山说道:

“你背着藤篮去那积石山,随便挑选石头带回来,带的越多,你的武器便越重,去吧!”

这也是黄迪的迷信。

他并不清楚这武罗使多重的武器适合,那么便把这个问题交给缘分。

武罗带回来多少矿石,他就把这些矿石里面的金属融成武器给他使用。

“若是虎将,必有天缘,黄迪有的时候还是相信古人说的话的!”

武罗跟上了自己最敬仰的神仙人物,那心里美滋滋的,感觉人生瞬间就到达了巅峰,有种睥睨这嘎达舍我其谁的舒坦。

嘚瑟的后背更圆了,背着俩藤篮就上了积石山。

大约四个小时后,这货后面背着一篮,前面抱着一篮,足足不下几百斤的石头蹦跶回来。

黄迪一看,好家伙,估计一半不是矿石,而是那种白色的好看的石头。

不过这也好,否则要都是矿石,做出来的武器,关二哥也别想耍起来。

要说有天缘这回事。

这些矿石刚好融成了一个一端细一端粗,一米半长短的金属青铜棍,里面铅锡比例协调,硬度韧性俱佳。

黄迪用手抡了两下,估计这玩意差不多有三十多斤。

就这重量轮出去砸上,就是穿着软藤甲估计也得震出内伤吐血,他当年就被羯觋震的差点晕过去。

武罗收获青铜榔头一枚,欢喜的不得了,因为这重量,真特么趁手。

黄迪专门为这青铜榔头命名为“金刚伏魔杖”。

反正敢惹自己的,都是反派牛鬼蛇神。

从这天开始,黄迪就多了一个跟屁虫,走哪跟到哪,寸步不离。

只有黄迪想要休息,进了玄洞之后,武罗才会在玄洞靠门口处铺个垫子一躺,鼻子哼哼着,也不知道是吓唬哪路鬼神,黄迪觉得,自己就差个鸟笼,然后就能做原始纨绔了。

日子再无波折,只一切有条不紊的朝着黄迪的思路前进着。

然而万事俱备之后,东风倒是来了,不过同时来的还有粘人的雨。

春起东风雨绵绵,夏起东风并断泉;秋起东风不相及,冬起东风雪边天。

这农谚大多时候真心比天气预报靠谱得多。

连绵的小雨没有润如酥,只是粘稠的让人心烦。

下的又不大,但就是不断线,磨磨唧唧,赖赖皮皮、

黄迪每日里就是在洞内饮酒,要么就是站在玄洞门口唉声叹气。

他急啊!

要过大泽,他必须在盛夏之前完成渡过大泽的工具,否则赶不上东南风,可就要劳心劳力了。

这一场雷公春雨整整下了三天三夜,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停了下来。

山野寨间弥漫着如云的大雾,让人宛如身在仙境。

再看苍穹之上,借着橘红夕阳,可以看到鲤鱼鳞片一般的薄云,一见此,黄迪心中妥定。

天上鲤鱼斑,明日晒谷不同翻。

久晴大雾阴,久阴大雾晴。

这两种气象,都说明气团趋于稳定,接下来将有几日晴好天气。

于是,黄迪当夜晚饭之时宣布,明日日初时分举寨迁徙,让大家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莫要误了时辰。

并且,身受美国大片荼毒的他,觉得应该给这次行动弄个行动代号,于是在夜里给几个带头人开会的时候,煞有介事的把这次大迁徙命名为“中原”。

当然,恐怕只有他一个人明白这俩字的含义!

次日,果然天高地阔,被大雨洗了几天的天空干净的宛如一块碧玉,连那刚睡醒的太阳发出的光都比冬日里明亮舒坦。

八百多人的浩荡大队缓慢但却有条不紊的行走在荒野间,背对着初阳,一路向西。

这是一场耐力比拼的旅程,从出发的一开始,黄迪就已经在刻意控制着一切,包括速度,快没有用,绵长匀速才是长途跋涉的王道。

黄迪要借夏初东南风的力,那么就要直达云梦大泽的南向底端处。

所以第一段路程便是一路向西略,由海边向着内陆深入,当进入河流密集之地时,逆着河流向北,便可到达云梦大泽。

黄迪也猜测,这个年代没有长江黄河,或许就是云梦大泽的原因,当然,也不排除或许这根本就不是自己以为的曾经。

不过,这并不重要。

不耽误他享受人生,创造文明。

五十多头麋鹿,瘤牛和原牛,甚至还有岩羊,都带着鼻环,用绳子互相牵扯着,唯命是从的跟从着人类的脚步。

有了这些牲畜分摊负重,山寨内的部众几乎在身上披个褡裢,装满了食物,便不用再管其它,这也让所有人对黄迪的奇思妙想佩服不已,尤其是当自己是这件事情的受惠者时。

不过作为始作俑者,黄迪对这样的牲畜载重队还不是很满意。

一开始他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似乎缺了点什么,最后才想起,这队伍少了铃铛的声音。

“嗯,以后一定要给这些牛啊麋鹿什么的脖子上挂上铃铛,那样的话,走起路脆响叮当,可就太有古时商队的味道了,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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