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剑问道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魔临 > 第三百三十五章 干!

第三百三十五章 干!(1 / 1)

帅輦上的“郑”字将旗,升了起来,三名虎背熊腰的亲卫褪去上半身的甲胄,开始擂鼓!

侧坐在帅座上的郑伯爷回头看到这一幕,

心里未免有些遗憾。

站在郑伯爷身边的剑圣注意到了这个细节,道:

“现在撤,还来得及。”

现在局面虽然危急,但帅輦因为放置得很靠后,所以还能影响到局势,做到从容后退,问题还是不大的。

退一步说,就算局面再差几分,以剑圣的能力,带着郑伯爷逃出生天,也没太大的难度,毕竟,楚人刚刚杀出,还没有对这里形成包围圈。

郑伯爷闻言,只是摇摇头,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这么好看的帅輦上,擂鼓的居然是仨糙汉子,实在是不美。”

“不美?”

“对,不美,不符合我的审美,所以,有些遗憾。”

剑圣不知道“审美”是什么意思,但他能从郑伯爷语气里听出那极为清晰的矫情。

讲真,很多时候,就是剑圣都很难想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伯爷以及他那几个手下,总是会在一些特定的时候去表现出一些不合时宜的………矫情。

郑伯爷转过视线,看向前方,耳畔,是鼓声隆隆。

“如果此时擂鼓的,是四娘,她必然擂得风姿绰绰,一身红袖惊鸿不让须眉之气质,让人不舍得挪开眼。

如果此时擂鼓的,是公主,一身华装,嘟着嘴,举着那木槌应该都有些吃力,但还是会很认真地一记记地敲着,谈不上什么鼓韵,但自成格局。

大将出征,公主擂鼓,

哎呀,

美得很,美得很啊。

如果此时擂鼓的,是柳如卿,那细腰婀娜,那风情万种,我说不得还得站在她身后,一手搂其腹,一手执其手。

身侧,千军万马忘我地厮杀,

我独宠怀中佳人,

以鼓声作乐。

金戈铁马,

佳人在怀,

多精致的落差,

多美的画面,

多让人神往的经历。

美,

这就是美,

美得让人迷醉。”

郑伯爷说着说着还闭上了眼,伸手,对着面前的空气轻轻敲击了几下。

剑圣开口道;“当年大夏有一天子,点烽火引得诸侯们带兵来救,只为博得妃子一笑,你这,和他是异曲同工。”

这还是郑伯爷第一次听到“烽火戏诸侯”在这个世界的现实版,愣了一下,道:

“原来是出在这儿?”

剑圣继续道:“各国史家公认,大夏之倾颓,始于他。自此之后,诸侯开始不奉大夏天子令。”

“啧。”

郑伯爷摆摆手,不以为意道:

“成王败寇而已,你看到的,是他烽火戏诸侯的荒唐,但实际上,是大夏式微,诸侯崛起,开始无视中枢权威。

比如,之前我在雪海关不也阅兵过么,公主就站在身旁,说白了,不也是让公主欣赏欣赏我雪海铁骑的军容?

呵呵,这和那位大夏天子有什么区别?

但军中六镇将领,有谁不满,有谁不配合,更有谁会有怨怼?”

剑圣闻言,细细思索,缓缓点头。

“大权在握时,再荒唐的事,也是风火雪月,英雄意气,当你式微时,干什么都是错的。

哎,

可惜了啊,

本来打算过阵子瞎子就回去主持大局换四娘来的,

谁知道今儿个就得擂鼓了呢?

下一次,想等到这个机会,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剑圣有些好笑道:“这似乎已经成了你的执念?”

“可不是么,在追求美的道路上,我一直未曾懈怠。”

阿铭站在郑伯爷身侧,拿出酒嚢,喝了一口酒,淡淡的酒气弥漫。

郑伯爷瞥了一眼阿铭,手指向自己身前戳了戳。

阿铭收回酒嚢,站在了郑伯爷的身前。

郑伯爷又看向剑圣,道:“帅輦在这儿,乃中军,甚至是全军精气神所系,还劳烦剑圣大人为我护持。”

剑圣淡淡道:“你不下去,我也就不下去。”

言外之意就是,

你不遛,我也就留在这儿。

“瞧你这话说的,我这旗号都打出去了,命令都下达了,看看四周,中军,后军,以及侧翼兵马,都开始以我为轴,向我这里汇聚,我还能去哪儿?

也就只有一头埋到前面去了。

要么,

对面那位大楚柱国将我给埋了;

要么,

我将对面那位大楚柱国给埋了。

鼓声一响,

明年的今天,

就注定我和他其中一人的忌日。”

剑圣又开口道:

“只是不想输?”

“就是不想输。”郑伯爷轻轻拍了拍大腿,“脑子正常的,谁会想输?”

“值得?”

“横竖是个玩儿呗,我是惜命,但惜命是不想死得没意义,是想留着这条命,继续看风景,继续好好地玩。

眼下,正是好玩的机会,为何不接?

而且,

这不是值得不值得的事儿,

而是舍得。”

“舍得。”剑圣品味着这两个字,“因为舍得,才有大自由。”

“停停停,您现在可不是悟道的时候,咱们先把正事儿干了。”

郑伯爷重新调整了一下坐姿,

身子微微靠前,

左手托举着下颚,

注视着前方。

边上的公孙寁缓缓地抽出自己的佩刀,身为李豹的外孙公孙志的儿子,有一把符合自己身量的佩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

他现在激动,倒不是因为郑伯爷这儿的意气风发,而是因为他老子,此时还在楚人城头上呢。

同理,

阿力,

也在城头上。

别人可以舍得,

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

郑伯爷舍不得任何一个魔王。

这一世,只有他们,才是自己的家人,这种家人关系,比血脉相连还要深厚得多。

阿铭在此时开口道:“主上,属下是真没想到,阿程会派人传达消息让您先走。”

郑伯爷笑了笑,

道:

“他在激我。”

………

“我不是在激主上,身为一名前线主持局面的大将,理所应当给予后方的大帅以最实际和最稳妥的建议。

至于是否遵从,如何抉择,那是主上的事。”

“但阿力可是在城墙上,公孙志和宫望也都在城头上。”

“阿力是我麾下虎将的地位,至于公孙志和宫望,他们如果战死,主上率军后撤再收拾时,可以将他们俩的残部完全吸纳入己身。

这笔帐,你应该会算,真不亏。”

“但主上不会这般选择的,你,也知道主上不会这般选择。”瞎子说道。

梁程不置可否,但这种态度,显然也是认可了这个说法。

瞎子伸手指了指后头,道:“主上的帅輦已经在前移了,这是,要正面将楚军刚回去了。”

梁程点点头,道:“那就,刚回去。”

“有胜算么?”瞎子又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我是问,胜算几何?”

“这会儿,再推演这个,也没什么意义了,无非就是零和一的关系。”

瞎子终于剥开了橘子,

道:

“原想着大橘已定;

谁成想,又变成这般光景,我是不喜欢刀尖上跳舞的,凡事谋定而后动才是我热衷的风格。”

“但事实如何能尽如人意?”梁程将自己的刀抽出,继续道:“这个世界,其实挺精彩的,就比如今天,那位楚人的柱国,确实给了我很多惊喜。”

“是你玩儿脱了。”

“是,但无所谓,这世上,本就没有真正的常胜将军,也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算无遗策,就是那靖南王,不也是得自灭满门同时发妻亡故么?

他就是赢得了战场,却也是输了自己的人生。

也正因为这样,这个世界,才精彩啊,否则照你说的那般,种种田,再平推平推,将人生和咱们这辈子,变成了染格子的游戏,那得多无趣。”

“但这不是游戏,不是你投个币,还有续命或者重新再来的机会。”瞎子提醒道,“你可知这些家底,我们攒了多久?”

“瞎子。”

“嗯?”

“你什么时候开始用这种思维去思考问题和看待事物了?在我看来,你应该是我们这些人之中,最洒脱也是最淡然的一个。

就像是当初在虎头城,你开了第一笔单子后,就在客栈外摆了半年的摊,成天就晒太阳,连客人都不招呼。”

“我是喜欢要么不做事,要做,就做到最好。”瞎子说道。

“要还想再玩,那就继续白手起家吧,怎么着都不会比一开始主上苏醒时那般麻烦,若是不想玩了,那就再找新的地方新的事物继续玩呗。”

“阿程,你发现没有,你现在说话的风格和语气,有些像主上了。”

“我这阵子,确实在学主上身上的一些东西。”

“比如?”

“人情世故。”

“体现在哪里?”

“很久很久以前,也是面对这种局面时,我是命忠诚于我的一部勇士,劫持了那时的君上大旗向前推进。

这一次,我把主动权,交给了主上。”

“很久很久以前………难不成是?”

“逐鹿之战。”

“呵呵。”

“嗡!”

一根楚人的箭矢,射入了二人身前不到数丈的地面。

远处,楚人那位柱国的火凤旗,于阳光下,闪烁着金色光芒。

“哎呀。”

瞎子叹了口气,手速很快地将一块块橘肉送入自己口中,一边快速咀嚼一边道:“我是发现了,习惯了站在幕后做事,一时间,还真有些不习惯站在台前。

就像是平时滴酒不沾的人,忽然干了几倍醇浆,忒上头了点。”

“你跟我后面吧。”梁程说道。

“这是自然,我帮你扫一扫箭矢什么的。”瞎子从善如流。

“其实,对方是在搏命,但我们,只要撑住这一口气,我们就还是赢家。楚人的外围兵马,拦不住我们侧翼骑兵太久的。”

“嗡!”

一根箭矢被瞎子用意念力扫开,

瞎子没好气地站在阿铭身后道:

“专心。”

梁程举起刀,

吼道:

“听到伯爷的军令了么,看见伯爷的帅輦了么,伯爷就在我们后面,伯爷,已经来了,为了伯爷,为了雪海关;

随我,

杀!”

“杀!!!!!!”

……

火凤旗下,

是一辆造型古朴的战车。

战车看似是以青铜器打造,但却自成一派古朴气象,流转着岁月的沧桑。

其上头,更是有数之不尽的凹槽刮痕,这是它在战场上留下的痕迹。

战车不大,

二人牵绳策缰,二人立身于侧持戟;

一人,持弓站于前;

一人,端坐于后。

这是一个老者,发虚全白。

大楚四大柱国,屈氏一个,独孤家一个,谢家一个,这三家,都是大楚一等贵族,还有一个,就是石家。

石家在贵族里,只能算得上三等,它是大楚贵族中的一个另类,石家祖上是楚侯的亲卫出身,后得楚侯提拔,数代人跟随着楚国先君南征北战,得赐爵位时,本该是得二等位,然石家不受,只留三等。

其后石家代代出将军,帮熊氏皇族经营皇族禁军,因其恪守祖训,家族勋爵不升等,所以皇室为了勉励其功,特赐其柱国之位。

青铜马车内火凤旗下的这位老者,就是石家当代家主,石远堂。

其身侧,汹涌冲杀而出的,则是他亲自训练出来的大楚皇族禁军。

昔年,

大楚先皇崩,诸皇子之乱,之所以能够快速平定下来,也是因为摄政王早早地就得到了来自石家的认可。

所以,诸皇子之乱中,其余皇子基本上没能用得动皇族禁军,只能各自去地方找贵族支持自己。

而可以调动皇族禁军平叛的摄政王自然事半功倍。

先皇在位时,诸子夺嫡的气象,其实早就出来了,不是没有其他皇子去拉拢石家,但石家都岿然不动。

就是二皇子迎娶了石家女为王妃,但在其起兵时,石家以及石家所能影响的兵马,依旧对其完全禁默。

诸皇子之乱平定后,石家继续得以在皇族禁军体系中占着极大分量,大楚上下,很多人都在猜测,为何石家会心甘情愿地站在摄政王身后。

要知道,石家要是愿意,石远堂要是愿意,他的外孙,很有可能成为大楚下一代的太子!

“世人都在揣摩我石远堂为何就认准了摄政王,什么说法都有,但其实,为何如此,我已经在请王上登基的奏折里,说得很清楚了。

论心性,论心胸,论手腕,论格局,王上才是我大楚之君的首选。”

持弓者是个男子,身着简陋的皮甲,没戴头盔,留着楚人喜欢的宽边长发,眉宇间,有魅态流出。

楚人,其实以此为美,以此为不羁。

“石公公忠体国,他们,不会明白的,而且,在他们看来,奏折里说的,都是官面文章,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去抠,去揣摩,去理会,哪里会看得到纯粹流于表面的真心话?”

“前些年,诸位殿下都曾拜访到我石家门下,二殿下更是娶了老夫幼女,唯独四殿下,未曾踏过我石家的门,逢年过节,也未曾有过礼尚往来。”

持弓男子笑道:“王上还真是有趣。”

“不是有趣,而是王上能懂老夫之心,能懂石家之心;先皇若有遗照,则石家必然奉遗照行事,是否拉拢,就没什么必要了。

先皇若是没有遗照,那石家就凭忠心国心做事,诸皇子之中,已然成就大格局的四殿下,就更没有拉拢石家的必要了。”

“若是世间诸多事儿,都能这般简单干脆,那该多好。”

“就像是你的箭一样?”石远堂笑道。

持弓男子点点头。

“可惜了你的好徒儿。”

“战场身死,本就寻常,哪里来得可惜不可惜。”

“是。”

持弓男子姓沐,名阳;

曾经是大楚皇族禁军的一路统领,先皇时因当街射杀一贵族子弟获罪,囚于银甲卫昭狱之中。

摄政王上位,将其释出,再入军中,归石远堂麾下。

昨日隐藏于野人奴仆兵之中对着郑伯爷射出那一箭的,就是其徒弟。

石远堂感慨道:

“其实,老夫真的未曾料得,一向只擅长马上野战的野人,在攻城之道上,竟然已精进若斯。

若非那一日燕人取央山寨时,老夫执意留下坐镇,让独孤念领原驻军打着禁军的皇子撤离。

今日这城,要是他们来守,可能真的就被破了。”

沐阳笑道;“就是石公您在守,其实,也快破了。”

“哈哈哈哈。”

石远堂大笑起来,

道:

“是,是,是,但好歹,老夫还有一战掀桌子之力。

只可惜,若是能够鏖战个十日半月,再一朝杀出,那就不仅仅是能解东山堡之围,还可以破开燕人在东面方向的布局。

双方对垒,看似各数十万大军,规模庞大,兵马众多,但真正用起来时,往往贴子兑子居多,再小的一个方向上出问题,都会不由地捉襟见肘。

燕人这一部,确实出乎老夫预料甚多,好在咱们军中没有屈家人,老夫倒是可以感叹一句:真不愧是那位燕人的平野伯。”

“就是屈家人在,又有何说不得?”

“你啊你,这脾气,得改改。为此蹲了七年昭狱,值么?”

“改不掉了,也,懒得改了。”

石远堂点点头,目光变得犀利起来,见得身边士卒杀出城门后,下令道:

“命东西两门骑兵,缠住燕人的骑兵,中军,则给老夫继续向前冲,一直冲到燕人的营盘为止。”

“呜呜呜!!!!!”

“呜呜呜!!!!!”

楚人的号角声响起。

出城的楚军,展现出了极强的战斗力,先锋军开路,盾牌手紧随,弓弩手随后,哪怕是一路冲杀,依旧保持着这种稳定节奏。

遇到抵抗时,则迅速切换小阵,或纠缠或包围,其余左右,则继续前扑,尽可能地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战场的铺陈。

这般做,一来是为了给后续出城的兵马腾出足够的空间;二则是想要将这种出其不意地反击,给尽可能地扩大化,这也意味着战果将也同时会被扩大。

沐阳持弓而立,看向四周,道:

“世人都以为他燕国铁骑横行无双,但其实,不过是互有优劣罢了。”

骑兵所擅长的,是机动性,先前郑伯爷冲击央山寨,其实质,也是靖南王利用骑兵的机动性及时分兵兑子,给自己麾下的王牌兵马赢得了一个“田忌赛马”的机会。

若是燕军以步卒为主,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种大规模调动的,就算是完成了,其所耗费的时间也足以让年尧那边随之进行应对了。

而在短距离的交锋中,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步卒,对上骑兵,固然依旧有些吃亏,毕竟人家胯下有马,但还不至于完全狼狈,应对得当,是完全有的打的,打赢,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自古以来,以步胜骑的战例,也是数不胜数。

“以步克骑,本就麻烦。”石远堂倒是无所谓,继续道:“据说祖家那边在东海,倒是琢磨出了一套新法子。”

“乾国的祖家军?”

“可不是。”

“只可惜,这场仗,怕是不能指望乾国了。”沐阳说道。

“国战国战,指望别人,还能叫什么国战?”

“石公,快看,燕人军阵已经被我们冲开了。”

沐阳是神射手,其视力,更为锋锐。

确实,面对忽然杀出的楚军,燕军这边明显准备不足,先前预留的两翼骑兵本是想起打扫战场或者像昨日那般堵截小股骑兵之用,在此时,却已经被楚人的骑兵给纠缠住。

眼下,

楚人的禁军已经穿入了燕军为攻城所布置的大阵之中,一时间,掀起了倒卷珠帘之势。

沐阳道:“石公,照着这个势头,我军大可继续推进,将燕人面前的营寨给一举打穿!”

石远堂摇摇头,道:“问题,就出在这里,咱们面前的对手,是燕国的那位平野伯,你可知,他其实不仅仅修建了这一座军寨,在其后方,还有两座军寨。”

“还有两座?”沐阳显然对这个情报不知情。

石远堂也觉得很无奈,道:“世人都传这位平野伯打仗好兵行险着,无论是当初千里奔袭雪海关还是去屈氏那里抢走公主,都将行险发挥到了极致。

再者,其年轻气盛,又得封爵坐高位,就是老夫,也原本以为其性子应该刚猛孤傲一些,但真正交手之后,才发现,这位打仗,当真是有一种燕人靖南王的影子。

行军打仗,能行得险招,却也依旧可以烹得出小鲜。

此子,

据说当初还曾和王上同坐一辆马车,呵呵。”

“说句犯忌讳的话,王上可能会很后悔当初没在马车内直接将这位燕国平野伯爷给掐死吧?”

石远堂摇摇头,笑道:“王上估计想的是,你想当我妹婿,你直说啊。”

“哈哈哈哈哈。”

沐阳和石远堂一起大笑。

这是战场,

风云激荡的战场,

但双方的主帅,其实都呈现出一种闲情自若的大自在。

不能怪石远堂这边心情不错,因为楚军已经冲入了燕军的投石机阵地,不少楚人士卒已经开始砸毁投石机了,因为这个东西,可是让城内的守军先前在守城时吃了太多苦头,因为一开始,楚人压根就没料到燕人的投石机竟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性能上,都超过了己方。

燕人这边,则溃势已现。

这一仗,甭管战果是大是小,至少,可以称之为捷了。

“石公,您说那位平野伯爷,会做如何抉择?”

“退一步,海阔天空,他的帅輦在中军偏后的位置,收拾中军为阻,后军渐撤,入军寨之后,能守则守,不能守则弃寨向后,入第二座军寨,以期我军穷追不舍,复又追击。

等到战线拉长,原本布置在外围防备燕军两支骑兵应该就能回援了,其自身身边,也应该收整了一批兵马。

到时候,我军若是贪功冒进,说不得就得被其反手掐断,硬生生地消磨在这两座军寨之间。

这也是老夫不同意你先前说直入燕军军寨的理由了,

最起码,

东山堡城墙坚固,有所可依,要是真入了其军寨,打下来了,岂不是做了以城换寨之昏聩之举?

我军现如今势盛,他应当会退的,退一步,他依旧围他的城,我军依旧是守势。

为将者,自当以大局为重,老夫不信田无镜的徒弟,会不懂得这个道理,会去意气用………”

“石公。”

“怎么了?”

“燕人的帅輦,前移了。”

石远堂当即站起身,

目视前方。

他的视力自然比不上神箭手沐阳,看不见帅輦的具体方向,但他依旧能够看见先前已经溃散的燕军士卒,正在后方重新聚集起来,而且燕军的中军和后军,在此时忽然变得紧凑,开始大规模地向自己这边硬生生压了过来。

“呵呵。”

石远堂伸手拍了拍战车侧壁,道:

“到底是年轻人,到底是年轻人啊,何苦,又何必,一个百战百胜的名头,真的就这般重要么。”

沐阳开口道:“看来,那位平野伯爷,是不愿意输的,哪怕一阵,也不愿意输。”

石远堂下令道:

“命左右两军,撑开,命中军以老夫战车以这面火凤旗为指向,前压!

给老夫,

击溃燕人的中军!

这是他燕人,自找的。

什么燕人平野伯,

现在看来,

也不过如此,

此子心性这般,

就算术再重,再得,再精,也终究不得法!”

伴随着石远堂的一声令下,楚人的左右两翼兵马开始快速向外撑开,其目的,就是为了给中军直面燕人本阵的机会。

自古以来,步卒打骑兵,最头疼的大概就是,打赢了,你也追不上他,石远堂先前面对的,差不离就是这个局面。

但当燕军帅輦前移,强行集中兵马要反压过来时,那种局面,就不存在了。

这是送上门来的,真的是送上门来的!

只要一举击溃燕人本部,燕人大部就将如飞扬起来的尘沙,看似弥弥漫天,实则皆不再成气候。

沐阳手中的长弓搭起,

身子微微倾斜。

石远堂默默地又坐回了椅子上,

拍着腿,

开始哼唱起楚辞小调。

与此同时,

是大楚皇族禁军的进一步势如破竹,在楚人整肃的兵戈如林面前,仓惶面对这种场面的燕军,只能如同浪涛中的一片片扁舟,被一步步地向外挤压出去。

大楚能列东方四大国之位,必然是有所依仗!

………

郭东和许安正在往后跑,楚人忽然地杀出,让他们这些辅兵直接陷入了最为尴尬的境地,伍长不知道该怎么办,什长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是连一直领着他们的校尉,似乎也没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被楚人的大戟给挑死。

所以,辅兵们在第一时间就溃散了,不是士气上的溃散,而是一种茫然。

因为这些日子,他们只被训练了举盾。

“直娘贼,这帮楚人疯了不成,居然敢主动杀出来!”

郭东不解地大喊道。

明明是自家这边在攻城,怎么攻着攻着,居然被守城的楚人给反推出来了?

许安则忽然拽住了郭东的肩膀,将其拉住。

郭东一开始没能理解,但很快就看见前方远处正在向这里移动的帅輦,以及自己前方,持刀结阵的雪海兵。

有一批溃卒已经撞到了他们面前,结果这些雪海关兵直接举刀就砍,这可是对自己人下杀手啊。

但这其实是应该的,外围的燕军已经被楚军的突然反击给推了回来,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溃卒,而一旦这种局面继续扩散下去,卷珠帘之势就成了,溃卒会冲散中军,再带乱后军,那这场仗,就真的没必要打了。

当年望江江畔,野人王的主力,其实就是这般给败下来的。

“伯爷有令,大燕将士,死战不退!”

“伯爷有令,大演讲时,死战不退!”

高毅手持长刀,于亲卫营中亲自领兵,一边喊着口号一边前进。

郭东还在茫然,许安则马上一巴掌拍醒了他,喊道:

“你不是要给你阿爹报仇么,现在机会来了!”

……

帅輦上,

郑伯爷依旧坐在那里,没有变换姿势。

伴随着鼓声,伴随着亲卫营一声声的伯爷军令,在其身边,已经聚集了数量众多的燕军士卒,有本部的,也有公孙志和宫望麾下的,还有辅兵。

原本已经被打溃的他们,在经过帅輦或者看见帅輦前进的方向时,又被滚雪球一般,聚集了起来,开始向着楚军方向转身杀过去。

其实,

战场现在很乱,非常之乱。

城墙上,燕军还在和楚人厮杀。

远处,燕军的骑兵和楚人的骑兵正在纠缠;

再远处,从东西门出来的楚军,则拖住了公孙志部和宫望部一开始留在侧翼掩护大军攻城的偏师兵马。

而面前的战局里,楚人的左右两翼,强行撑开了战局,使得战场被细分细分再细分了下来。

像是剥洋葱一样,到最后,只剩下最为辛辣的水灵。

又如同当初靖南王田无镜百万大军兑子的一个小型翻版,楚人,其实也在兑子。

战场,是一门千变万化的艺术。

在特定时候,特定环境,特定局面下,总能形成一种匪夷所思的格调。

前两日,燕军攻城,气势如虹;

此时,楚人反击,时机拿捏得也是恰到好处,要知道,就算是面前的这支军队不是贵族私兵而是皇族禁军,也依旧改变不了燕强楚弱的局面。

但对方那位柱国,却硬生生地调制出了这个机会。

高手过招,这是真正的高手过招。

郑伯爷到底是得过田无镜真传的,所以他并不觉得眼前这个局面是因为梁程输了,只能说,有些事物的变化,根本就不可能掌握在阿程的手中。

田无镜赢野人那场,不也是靠着自己夺下雪海关打下的助攻?这其实并不在老田的谋划之中,只能说是,无心插柳真的成了。

所以,郑伯爷没有生气,也没有失望。

甚至,

当其帅輦凝聚着燕军主动砸向楚人方阵时,郑伯爷心里竟然没有一丝一毫地畏惧和担忧,有的,反而是一种自心底而发的颤栗,是那种兴奋,是那种热血。

这不是作秀,

而是真情实感。

“初代镇北侯,有三万破乾军五十万的辉煌战绩;老田,也有十日转战千里破灭半晋的壮举。

我呢,

虽然一直说自己战无不胜,

但南下乾国几次,就算是算上跟着李富胜那次,也只是小打小闹罢了,并不是我在唱主角。

跟着老田远征雪原,我也只是凑个后勤,混了一场军功。

唯一能说到的,其实也就是千里奔袭雪海关。

但终究,正面战场上,是老田带着镇北靖南精锐给打下的。

所以,

我手头上一直欠缺一份真正实打实地军功。

现在好了,

大楚皇族禁军,

大楚柱国一尊,

得,

我也甭挑了,

就他了!”

郑伯爷打了个呵欠,

下令道:

“传令,本伯帅輦为线,落身帅輦之后者,视为叛逃,杀无赦!”

“传令,燃放所有烟火信子,调我军寨中,外围,一切可见烟火传信之兵卒,即刻来援!”

燕军,是攻城一方,摊子自然也就铺得大,这也是楚人的可乘之机。

而眼下,郑伯爷要做的,就是将所有兵马能调集得都调集过来,一百两百可以,三五成群,也不嫌少。

“嗡!”

一根箭矢射了过来,剑圣提剑,将这根箭矢给挡开。

前方,高毅的亲卫已经砸入了楚军军阵之中,开始忘我地厮杀。

放眼望去,以帅輦为中心点,先前被滚起来的雪球,现在则成了一个不断扩张出去的平线。

楚人、燕人、晋人,开始如野兽一般陷入搏杀之中。

剑圣举着龙渊,对郑伯爷道:

“再问你一句,你是想让我杀下去,还是想让我继续帮你撑着帅輦。”

“哈哈。”

郑伯爷发出一声大笑。

帅輦已然撞入楚人军阵之中,楚人,发了疯地想要冲杀过来,他们自然知道帅輦上是谁!

而帅輦附近的燕军和晋军则更是发了疯地护卫着这里,他们更清楚帅輦上的是谁!

“燕狗平野伯在这里!”

“柱国有令,杀郑凡者,家族提爵!”

“保护伯爷!”

“誓死保护伯爷!”

因为这一块战局的焦灼,双方主帅都以自己为轴地强行压进,使得坐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已经可以看见远处楚军军阵后头的那架青铜战车,以及战车上插着的那面火凤旗帜。

终于,

郑伯爷看向剑圣,

然后,

拔出先前插在帅輦上的蛮刀,

一身金甲的他,

生平以来第一次在战场正中心这般地招摇。

以前,

他不敢招摇,因为觉得这是取死之道。

但一直很羡慕老田,

老田每次冲锋都是骑着貔貅,一身鎏金甲胄,冲杀于千军万马之前。

羡慕,

羡慕啊,

是真的羡慕啊。

现在,

自己被迫地也终于拥有了这个机会。

排除所有忐忑,摒弃一切不安,

这种在血腥战场上自己最为亮眼的感觉,是真的让人膨胀,让人畅快,让人过瘾!

男儿,

当如是!

阿铭和剑圣都在注视着郑伯爷,他们在看郑伯爷自己的选择。

郑伯爷站起身,

举着蛮刀的他,大大咧咧地伸了个懒腰;

笑道:

“我他娘的怎么可能输,我本来就是来攻城的啊,现在楚人自己跑出来了,连城都不要我去爬了,去他娘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就想不通了,

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么,

我为什么会输,

我凭什么会输,

老子只会赢,

老子只能赢,

老子也必须赢!”

随即,

郑伯爷发出一声长啸,周身释放出黑色光芒,纵身一跃,跳下帅輦,一刀劈中一名楚军的面门,而后直接抽出蛮刀。

鲜血,

喷洒在了他的脸上,

热热的,

烫烫的,

一瞬间,

仿佛一切的一切,又都回到了当初在民夫营里,薛三和梁程压制住了一个蛮兵,让自己来杀。

那一次,

自己鼓起勇气,一刀下去,也是被血溅了一身。

在这个世界,

你说兜兜转转从西到东也好,

你说摸爬滚打从下到上也罢,

临了到头,

求的,

还不是一个痛快么!

身后,一名楚军大戟劈来,阿铭身形出现在郑伯爷身侧,架住了大戟。

郑伯爷随即侧身,蛮刀劈过去,将对方身上的甲胄撇开,刀口刺入对方骨骼,上前,双手抓住刀把再一脚踹在其身上。

人飞,刀回。

郑伯爷一摸脸上的血污,

对着四周,

大吼道: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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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墨凝于穹成为《魔临》第133位盟主。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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