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两百多年,孙军从未想过要与人类交朋友,一方面是由于自身的缘故,一方面也是因为一直没有遇到志同道合者。
所以,他一直与人类保持着友好却不亲密的关系。
直到,李李克的出现,颠覆了他以往对人类的认知。
32岁的李李克是一位小有名气的脑外科专家,也是一位西安本地的世家贵公子。
“世家”这个词,拿到现在来说,可能有些久远之感,但在九十年代的西安,“世家”不仅代表着金钱与地位,更代表着一种传承。
就如李李克来说,家里世代从医,他便子承父业,少年之时便出国留学,回来之后,将所学知识贡献于民,以传承家族“悬壶济世”的使命与荣誉。
不过,他最喜欢的并不是医学,而是画画。
兴许是受其母的影响,他自幼便学习画画,并画得一手堪称专业的工笔画,所以,才会和开画廊的孙军一见如故。
“以前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就对油画很感兴趣,奈何,课业繁重,一直没机会去正儿八经地学习一下,所以,你瞧我这画的,跟你的一比,简直就是东施效颦。”
李李克笑着摇了摇头,对自己临摹的这幅《戴珍珠耳环的少女》颇为不满,尤其在看到孙军临摹的那幅之后。
他感觉,孙军临摹的这幅,似乎还胜于原作几分,尤其在对葛丽叶面部的刻画上,可谓丝丝入扣,远远地望去,好似真人一般。
“熟能生巧,想当初,我第一次临摹这幅画的时候,也不满意,总感觉画不出葛丽叶那种既温柔又神秘的眼神。”孙军笑道。
“那为何现在画得这般好?你已经临摹过很多次了吗?”李李克好奇道。
“咳!是啊。”
孙军有些不自然地摸了摸鼻子,心觉,天天都能见着本人,自然就对她的形貌和神情分外熟悉了。
“难怪!”
放下画笔,李李克突然看向孙军,热情地说道:“孙老板,走,去请你喝酒!”
“李先生客气了。”
孙军摆了摆手,想婉拒。
“跟我客气啥?我经常来你这儿偷师,本来就该交点学费的,但我知道,孙老板不差这个钱。”
说着,李李克就揽过孙军,朝大门走去,“我看你也不太爱出门,天天呆在画廊里,不觉得闷吗?”
“呵呵,习惯了。”
孙军无奈,只得跟他出去,与他一道,寻了个安静的小酒馆,叫上几道特色小菜,喝上两瓶白酒,再聊聊绘画与医学。
同李李克认识的这段时间里,孙军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少医学知识,而他也给李李克讲了很多油画方面的专业知识,两人也算是对彼此倾囊倒箧了。
“李先生,你今天似乎有心事?”
孙军发现,李李克今天看起来有些闷闷不乐,虽然与他相处起来,与平时无异,但从他的微表情可以发现,他有些愁眉不展。
除此之外,孙军还发现,在李李克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上,似乎能看到一些白发,而在他们初始之时,李李克的头上还是乌发浓密,丝毫不见一根白发。
李李克虽然年过三十,但保养得当,看起来也就只有二十五六的样子,外加他长了张清秀俊逸的脸,很难让人相信,他已经三十有二了。
“女儿生病了,所以有些焦愁。”
李李克笑笑,拿起一杯白酒
,一口闷了下去。
女儿?
孙军抬眸看向李李克的头顶,发现他气球里的“女儿”二字,似乎比初见之时显得更加耀眼了。
之前,他一直以为,李李克的是想要个女儿,可相熟以后,他才知道,李李克未婚,却有个五岁大的女儿。
他从未提及过关于女儿生母的事情,只是偶尔会提一两句关于女儿的事情,虽然提得少,但从他溢满笑意的双眸可以看出,他很爱自己的女儿。
“严重吗?”孙军关切道。
“有些严重,我已经联系了我在国外的同学,让他们来西安帮她治病。”李李克说道。
“什么样的病?还要请国外的医生。”孙军好奇道,心觉,一定很严重。
因为,李家就掌握着西安,乃至国内最好的医疗资源。
“脑癌”
说完,又闷了一杯白酒。
“什么?”
孙军大惊,要知道,李李克本人就是国内知名的脑癌专家。
“很讽刺,是吧?”
李李克看向孙军,笑得苦涩。
医者不自医,兴许就是对李李克现下最好的诠释。
“肯定会没事的!”孙军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随后,两人不再说话,只是不停地碰杯喝酒。
“我没醉!”
“君君,别哭,爸爸爸爸一定会把你治好!”
酒过三巡,李李克很快便醉了。
“李先生,你家在哪儿啊?我送你回去。”
孙军扶着李李克,有些茫然无措。
“孙老板,大家都喝得都一样多,你怎么怎么像个没事人似的?”
靠在孙军的怀里,李李克有些神志不清地望着他。
“呵呵,我酒量好。”
孙军笑笑,在心里补充道,何止好,简直是千杯不醉。
人类的酒精对孙军没啥作用,就跟白水似的,穿肠而过之后,就成了一泡尿。
同其他精变画作不同,孙军除了自身那几项特异功能外,身体构造和人类几乎一样,吃进去的东西最终还是会变成大小便,从菊花那里排出,不像其他精变画作,吃进去的东西只会变成颜料,从菊花那里排出后,被孙军再回收,放入油画箱内,用以作画。
所以,孙军很少去外面买颜料,反正画廊里有现成的颜料粑粑。
“孙老板,你这颜料哪儿买的啊?为什么颜色这么特别,这么好看?”
每当有人问起这个的时候,孙军都会在心里吐槽一番你不会想知道的。
不过,他也就只能在心里吐槽一下,通常他都会以“在国外买的”作为回答,搪塞他们。
“孙老板啊,我有没有跟你讲过,嗝儿”
醉后的李李克不似平时那般谨言慎行,而且话特多,靠在孙军的怀疑,一直在叨叨叨。
“你是不是想吐啊?”孙军问道,并将他扶到一棵树下,替他顺背。
“不想吐我就想问你嗝儿!”
“问吧问吧!”
孙军有些无奈,第一次伺候酒鬼,让他有些手足无措。
“你是不是不是人啊?”
“嗯?”你怎么知道?
“我感觉你的阅历和知识,远远大于你本身的年龄,你是不是来自未来啊?”
“呵呵。”我来自过去。
“你可不可以救救我女儿啊?”
抱歉,我不能用一个生命去交换另一个生命!
孙军的原则是,什么都可以交换,但生命不行。
不过,多年后,他还是用曾蔷的性命交换了她儿子的出生。
因为,遇到李李克后,他的性格与人生都发生了天翻地覆地改变。
有时候,他也曾扪心自问,倘若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还会不会拒绝李李克的请求?用他的命去换他女儿的命。
“你喝醉了,你的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家。”
“我不回去,我不想看到君君那副难受的模样。我我是个没用的爸爸呜呜呜”
靠在孙军的怀里,一向自制的李李克,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哎有些事,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我先带你回画廊吧。”
见李李克的神志越来越恍惚,行为也越来越不受控制,就连说出来的话,也是颠三倒四的,孙军便决定,暂时把他带回画廊休息,等他清醒后,再让他离开。
“oh, cielo!dodiciatto”(哎哟!凌晨了。)
刚一跨进画廊大门,就传来了猫头鹰挂钟报时的声音。
“都十二点了”
孙军凝眉,这才意识到,此时带李李克来画廊,似乎不太合适。
“孙老板,你回来啦?”
葛丽叶跨出画布,朝孙军走来,“这是谁啊?”
待看到孙军怀里的李李克后,葛丽叶有些疑惑。
“哟,皮耶带了个斯文帅哥回来!”
“啪!”
随着一声鞋子掉落的声音,洛可可也从画布里走了下来,并一脸八卦地看向孙军,以及他怀里的李李克。
虽然皮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了孙军,不过,大部分人还是习惯叫他皮耶。
毕竟,这个名字也叫了一百多年,要马上改口,还是蛮难。
“什么?斯文帅哥?皮耶,你居然背着我爱别人!”
听到洛可可的话后,明尼蒂将怀中的鲁特琴一扔,急忙从画里跳了出来,窜到两人面前,对着李李克品头论足了一番。
“唔蛮清秀的,不过,和咱们皮耶比起来,还是差了很多。”
“皮耶?是谁?你又是谁?”
忽然,李李克睁开了双眼,疑惑地看向明尼蒂。
“我啊?”
趁着李李克酒醉,明尼蒂便指着自己的鼻子,打趣道:“我可是钟鼓楼第一帅,人称菊花王子孙小明!”
孙小明是明尼蒂来中国后,给自己取的名字,为的就是尽快打入周围的菊花团体。
在九十年代,菊花团体作为一个地下团体,虽然不似现在这般活跃,但还是有存在的身影。
所以,明尼蒂每到一处,便会寻找当地的菊花团体,与他们一道,共赏菊花。
“孙小明?”
李李克歪着头,仔细地打量着明尼蒂。
明尼蒂刚刚苏醒,还未来得及换衣服,身上还是那件白色敞胸衬衣,搭配军绿色的大喇叭裤,以及一双黑色的高帮靴。
“鲁特琴演奏者!”
突然,李李克乍然清醒,抬手指着明尼蒂,双眸泛着精光,一改醉意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