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子,还是老样子。”
陈常惺从风华客栈外面走进来,冲着那个扎着冲天辫的童子喊道。
在天蝎城的这些时日,陈常惺一直居住在育才街的风华客栈。
风华客栈是城里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客栈,大堂里总共也就摆了五六张桌子,因为房顶太低,上面没法儿设雅间儿,只是让人做了个结实的红木隔板,又在隔板上靠窗的地方摆了两桌,倒也算是将多余的空间物尽其用了。
在客栈后面有一个小院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个容客人放置坐骑的马槽,但空间最多放下四五匹骏马,老驴在里面被挤得满脸幽怨。
小院里除了马槽,还有四间屋子,没有客人的时候,客栈老板一家四口一人睡一间房,有了客人则要挤在一起了。
客栈最近生意不错,所以掌柜那个年方二八的娇俏女儿总会埋怨,她年龄已不小了,竟然还要与父母弟弟挤在同一间屋子。
好在陈常惺这位客人比较体贴,允许老板家的小儿子在自己屋子里打地铺,那娇俏少女总算才开心一些,并因此每次见到陈常惺都会礼貌且害羞地报以微笑。
她还没有出嫁,陈常惺又生得一表人才,俊郎得很,心中自然有过那些至今想起来还有些羞人的念头。
掌柜的是一个看起来勤勤恳恳的老好人,无论见到什么人都满脸堆笑,深信和气生财之理。
老板娘则脾气爆,虽然是个勤俭持家的好女人,但却压了掌柜一辈子,一言不合就会劈头盖脸骂一顿。
好在掌柜的从不还嘴,气得憋红了脸顶多夜里偷偷喝闷酒,所以两口子吵架倒也没有影响生意,反而总有邻家婆娘串门过来扬言羡慕老板娘找了个好人家,自家那口子赚钱不行不说了,连脾气也暴得很。
对此,老板娘嘴上虽然也说着掌柜的不好,但眉眼间的笑意却怎么也隐藏不住。
儿子孝顺自小在店里帮工,女儿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相公又个非常宠爱她的人,有家客栈在营收日子过得倒也宽裕,她还有什么好愁的?
陈常惺之所以一直在这里住下没有换客栈,也有羡慕这种家庭状态的意思在里面。
陈常惺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打招呼的既是店里的店小二,也是掌柜的儿子,一个才八周岁的童子。
因为家里是开客栈的,掌柜的又没啥文化,就给他起了个乳名叫勺子,闺女叫筷子。
勺子一见是背着剑的陈大侠来了,立马眼睛一亮,应了一声就向厨房跑去,没多时便端了一托盘酒菜过来。
因为天蝎城是南天大境的天蝎城,所以城民们的视听并不闭塞,见识也不算寡,起码勺子就因为小时候见过城中两位天行境超级强者打架打得天昏地暗,就开始崇拜游行天下的修行者了,陈常惺背着剑,怎么也得是个五六品修士吧?
勺子将酒菜放好之后,盯着陈常惺那把剑垂涎三尺。
勺子将脑袋搁置在桌子上,道:“陈大侠,你这把剑,怎么也得卖个一百两吧?”陈常惺笑着摇了摇头。
他摇头,并非因为这把剑贵重,而是因为这把剑里包含了他与令狐晚歌的记忆,那份情意是无价的。
勺子眼睛更明亮了,但也跟着扭捏了起来。
陈常惺见他这个样子,笑着用筷子头敲了敲他的脑袋,道:“到底想说什么,有话快说,怎么扭捏得像个女孩子?这可不像你孩子王的脾气啊。”
听到孩子王这个外号,勺子更加扭捏了,但随着往日里那张二皮脸逐渐变得涨红起来,终究还是道出了真相。
“那个……陈大侠……我也想修行,我也想当修行者……您能不能当我师父啊?”
陈常惺微微一怔,本以为这小子是想要摸一摸他的剑,没想到胆子比他想象中大得多了。
见陈常惺没有说话,勺子立马摆手摇头慌乱道:“我开玩笑的,您要是不愿意就算了,可一定不要生气才是。”
看着面前这个质朴的童子,陈常惺微微笑了起来:“不愿意?为什么不愿意?这些天你娘一做好吃的总要给我留个腿儿,你爹更是在偷喝藏酒的时候把我都给叫上了,你们对我好,我哪儿还能拿架子?收你为徒便收你为徒就是。”
陈常惺收徒不像那些藏得很深的老妖怪,非要找一块最美好的璞玉雕琢,陈常惺收徒全靠缘分。
他的第一个徒弟是王常靖,虽然有代双金罗汉收徒的意思,但与王常靖毕竟有了师徒的缘分。
陈常惺救了柳诗诗,他对陈常惺自然也没有不服的意思。
陈常惺的第二个徒弟是石鸿潇,石鸿潇算不上修行的苗子,收她甚至将青天大法前半部分都传授给了她,只是因为她是前世老兄弟石敢当最疼爱的孙女儿而已。
陈常惺愿意收勺子,也只是因为与风华客栈这一家子有缘。
在陈常惺看来,收徒这种事情,有缘分要比有天分更重要。
而听说陈常惺居然真的要收他为徒,勺子高兴得跳了起来,用几乎破了音的声音大喊道:“爹娘!姐姐!陈大侠愿意收我为徒了!我要成为修士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勺子兴奋地跑向后院儿,不一会就见当厨的老板有些局促又有些兴奋地跑了出来,手上还拎着炒菜的铲子,老板娘更是才画了半张脸的妆就提着裙子跑了出来,姐姐筷子紧随勺子之后。
虽然陈常惺没什么高手风范,坐骑也不是能唬人的存在,而是一头老掉牙的老驴,但掌柜的曾在酒后斗胆向陈常惺借剑一摸,谁知道卯足了劲都没有办法将剑从桌子上抬起来哪怕半点,那以后再见到陈常惺持剑如持一根鸿毛之后,他就对陈常惺佩服已极了。
就算陈常惺只是一个品级修士,还不到御灵境,可要收他们家儿子为徒,也是他们的福分啊。
什么是修士?
就是神仙中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