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执只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目光看向电梯处。
好在电梯下来得也快,邻居们先进,裴执最后进的电梯,他问道:“几楼?”
林语笙声音闷闷的:“三楼。”
热心的邻居们早就帮忙按了楼层,也就几十秒的时间,三楼终于到了。
一出电梯林语笙就跳了下去,只要旁边没有别人她就又支棱起来了,半点亏都不吃:“刚才抱我抱那么紧,这么舍不得松开吗?”
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痛,颠倒黑白,还敢撩。
裴执穿着黑衬衫,衬得他整个人清隽挺拔,就凭这气质,谁也想不到他会是跑车店里一名普普通通的修理工。
林语笙并不介意他的身份,就凭刚才去医院这件事,这个男人,人品还是靠上的。
回来的路上还在考虑放弃的事情,现在想想,这么一个极品男人,放弃了多可惜。
裴执没说话,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眼里的情绪不言而喻:为什么抱你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和小姑娘起这口舌之争,见她精神不错,说道:“既然你没事,那我就走了。”
说完还真就扭头就走,毫不留恋。
林语笙看着他的背影,脸上的表情渐渐收了,如果说一开始看上的只是裴执的脸,那么这时候,就在脸的基础上,又多了些东西。
她转身开门,回了家。
裴执是走楼梯下去的,也就三楼,犯不着再等电梯。他出门随手拦了一辆车,上车的时候手机响了。
“裴先生,裴总让您晚上回家吃饭,您看……”
“知道了。”
裴执没什么情绪地回了一句,利落地挂了电话。
手上似乎还停留着刚才抱林语笙时的触感,他第一次抱小姑娘,准确说,是第一次抱一个人,也不知道平时都吃的什么,这么轻,她挣扎着要下去的时候,那点力气,跟小猫似的,腰可真细,有种他一只手就能揽住的错觉。
就是性格,和以前比,变了太多了,像是换了一个人。
也是,这么多年了,和以前不一样,很正常。
……
林语笙这脚伤,说重不重,说轻吧,但到底是伤在脚上,比较影响走路。
她是娇小姐,不是真社畜。即便是喜欢这个工作,也不会真的委屈自己带伤上班。至于孙燕怎么样,项目怎么样,那也和她没关系。
她理所当然地请了三天的假,躺在家里休息。
请完假还又给唐翊打电话,说不方便把车送回去,让他找人过来把车开走。
做完这一切,她才把手机放下,看着天花板发呆。
从小到大,没人管过她,妈妈不要她了,林开诚没时间。
她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半夜发烧,给林开诚打电话,一个女人接了电话,不等她说话就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打了!大半夜的,让不让人睡觉了。”
后来她就尽量不让自己生病了。
脚踝那里还有痛感,她回想起今天裴执捏她脚的时候的力度,抱她的样子,紧抿的唇线,还有那双始终都很克制的手,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止是喜欢那张脸。
拜脚伤所赐,林语笙可算是消停了两天,也就是因为裴执当时及时帮她冷敷,再加上伤的不重,脚恢复得还挺快。
她躺在沙发上,受伤的那只脚搭在沙发背上,手里拿着手机跟朋友发信息:“琪琪,我看上一个人,这怎么追啊。”
丁琪和唐翊一样,是林语笙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无话不说。消息发出去不到一分钟,丁琪电话就打回来了。
“你看上谁了?哪家的?多大了?”丁琪查户口似的。
“就是一个普通人。”林语笙晃了晃没受伤的脚,补了一句:“长得很好看的普通人。和咱们不一样,不是哪家的。”
丁琪的声音一下就提高了:“你可别说是个穷小子。”
“穷怎么了。”林语笙看着自己的指甲:“别岔开话题,这人挺难追的,有什么办法没。”
丁琪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过了几秒说道:“送东西吧,唐翊那几个朋友,不都爱送东西吗?”
我怎么没想到!
林语笙坐起来,刚要说话,手机嘟嘟响了两声,她也没看是谁,说道:“行了,这事儿成了我好好谢你,有电话过来。我接一下。”
说完就接了这个现在打过来的电话,刚接她就恨不得反手给挂了。
“笙笙啊,我是你安姨。”女人的声音带着不怎么真诚的笑:“明天晚上回家吃顿饭?”
安雪兰就是林开诚给她娶的后妈,林开诚没离婚之前就和她有联系,林语笙十分不喜欢她,总觉得是她破坏了自己的家庭。
林语笙声音冷了几个度:“我活这么大,不缺你们这一顿饭。你们一家人吃就行了,我不过去了。”
安雪兰像是早就知道她会拒绝,想好了措辞说道:“你哥要回来了,估计还没来得及和你说。你明天,回来一趟?”
果不其然,林语笙这边安静几秒,说道:“知道了。”
林砚是她亲哥,一个爹妈那种亲哥,比她大了四岁。这家人她不稀罕,亲哥她还是要的。兄妹俩虽然接触不多,但是林砚还是很疼她的。
这边电话挂完不到五分钟,林砚的电话就过来了。
“有个项目要处理,我明天回国。你如果不想回家就别回了,我忙完去找你。”林砚自小就成熟稳重,说话也很温柔,对着亲妹妹,更是有耐心。知道林语笙不喜欢那个家,也不委屈她回去。
“那多麻烦,刚才那个女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家,我已经答应她了。”林语笙难得听话,语气也很乖:“哥,你回来路上慢点哦。”
林砚轻轻笑了一声:“知道了。”
林语笙脚受伤这件事他们不知道,所以都默认林语笙还在上班,让她晚上到就行。
她的脚虽然没有完全好透,但是穿高跟鞋还是能忍忍的。回那个家,必须穿高跟鞋。
她化了精致的妆,换了身新裙子,等穿上高跟鞋走路的时候才觉得脚还是疼。
那也得忍。
刚下楼准备去开车就见一辆黑色的车缓缓驶到自己面前,她看着隐约有些眼熟,车窗降下,露出林砚的半张脸,她立刻笑道:“哥!”
林砚打开车门下车,眉头轻轻皱着:“你脚怎么回事?”
刚才看她走路姿势有点轻微不对劲。
“不小心扭到了,已经快好了。”林语笙拉开车门要上车:“你怎么过来接我也不说一声,等多久了?”
林砚拉住她的胳膊,制止她上车:“回去换双平底鞋,脚伤了还穿高跟鞋。”
“我回那个家……”
“有我在。”林砚像是知道她要说什么,掷地有声地说了这三个字。
有他在,所以不需要这些虚的撑场面。
“你的脚还要不要了?回去换鞋。”
林砚很少管她,但是只要他想管,话比林开诚都有用。林语笙知道拗不过,转身回去换了鞋。
她再出来的时候走路姿势明显正常了,脚踝也确实没那么疼了。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林语笙给自己系好安全带,和林砚说着话。
林砚和林语笙是一个爹妈生的,完全继承了他们妈妈的优点,林语笙五官精致,林砚也是五官俊朗。
“有个项目要回国处理,顺便回来看看你怎么样。”
林语笙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兄妹俩一路上说着话,到林家的时候,安雪兰正亲自在门口等着,等看到林砚和林语笙一起从车上下来,她的表情僵了一瞬,很快又浮起笑:“你们两个怎么一起回来了。”
林砚没有和她说话,林语笙也直接无视了她。
她脸上有些挂不住,跟在他们身边,对林语笙说道:“上次是你爸不会说话,我已经说过他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闹得这么不开心。”
“什么事?”林砚出声,话却是问林语笙的。
“就是他想让我去相亲,我拒绝了。”林语笙懒得叙述那些细节,三言两语带过。
林砚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饭桌上安雪兰母女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她们不怕林语笙,但是还是十分忌惮林砚。林开诚和安雪兰这个年纪,再生一个儿子显然不现实。
林砚年轻轻轻在公司事务上已经很出彩了,最后林家的公司肯定是给林砚,聪明人都知道不能和林砚闹不愉快。
林开诚也一直在问林砚工作上的事情和生活上的事情,饭吃到后半段,他又把话题转到林语笙身上:“我这个当爸爸的,怎么也不会害你。你迟早要嫁人,裴家那位……”
“爸,”林砚放下筷子,看着林开诚:“妹妹年纪还小,现在说这个有点早了。一切以她自己为主。”
林语笙有人撑腰也比之前硬气了几分,她说道:“我对你说的那个不感兴趣,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本来是想说有喜欢的人,后来想想喜欢不管用,不如直接这么说,断了林开诚的心思。
话一出口,不止林开诚,林砚也把视线放在她身上了:“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人品怎么样?”
林语笙眼前浮现出裴执的脸,她轻轻咳了咳:“人品很好,改天带给你见见。”
她有些后悔,这件事,单独对林开诚说就行了,反正林开诚管不了她,现在一时没考虑周全,当着林砚的面说了,这就不好收场了。
人她还没追到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