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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第五十七章(1 / 1)

小说中的汪斯年,是国外贵族。他和程霜霜相认以后,对程霜霜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为她各种疏通关节,让程霜霜名下的企业顺顺利利打入国际市场。各种奢侈品牌也向程霜霜递来橄榄枝。

甚至汪斯年他们家族先祖就是国际奢侈品牌艾迪玛的创始人。

吴缘脑海中浮现出关于汪家的信息,书里提到汪家的具体内容并不多,只说他们家在五百年前离开华国,定居在国外,通过淘金赚取第一桶金,又凭借着敏锐的市场嗅觉,晋升为著名富豪。在所在地国家发生内乱时,出资支持当地政府,事后因为功勋被册封为贵族,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传奇。

汪家特别神奇的一点是,比起将财富留给亲生孩子,他们更热衷于□□,从中挑选继承人。汪斯年便是汪家这一任继承人。

有的时候吴缘也感到很奇怪,姑且不提这个世界,在原来的书里,无论起点如何低,程霜霜每个舅舅在各自领域都将成为一手遮天呼风唤雨的大佬。就算是没有本事的程霜霜,也能拥有俊美多金又深情的未婚夫,俨然活成别人眼中的人生赢家。

要出现这样的概率,就算是九世善人也很难做到吧。

面对现在看起来挺友好的汪斯年,吴缘微微点头,“你好,我姓吴。”

她没有要和汪斯年交好的想法,单单他是程霜霜舅舅这层身份,就足够让她敬而远之了。

徐晏亭惜字如金,“我姓徐。”同样多余的话没有半句。

沈乐新倒是挺热情的,他这性格和谁都能打成一片。一个笑眯眯又会说话的胖子,自然是讨喜的。

妇人从钱包中拿出钞票,对自己十五岁的儿子说道:“去你桂花婶那边端一盘咸水鸭过来,把钱给她,让她顺便帮我炒两样菜,有什么材料就做什么。”

他那儿子看着有些瘦,不过还算健康,脸色红润,接了钱冲出家门,跟一阵风似的。

“桂花做的咸水鸭可是一绝,我们村里也没其他好东西招待,都是家常东西,你们别嫌弃。”

沈乐新连忙说道:“不嫌弃,本来就是我们没打招呼就上门,叨扰你们了,我最喜欢吃这种家常菜。”

妇人名叫杨秀禾,她笑了笑,开始摆椅子,摆碗筷。又拿出了自家的糕点招待他们,十分热情淳朴。

徐晏亭坐在吴缘和汪斯年中间。汪斯年看起来对他们十分好奇,问了好几个问题。比如他们从哪里来的,和张锋认识多久了?

沈乐新凭着他那张嘴糊弄了过去。

一顿饭吃完,待到汪斯年离开以后,沈乐新看了吴缘一眼,对他小叔的养母杨秀禾说道:“对不起,之前骗了你,我们不是张锋在外头的朋友。”他停顿了一下,问道:“我能看看张锋小时候的样子吗?”

杨秀禾迟疑了一下,掏出钥匙,打开柜子最下面的抽屉,拿出一本相册。

沈乐新翻开,一看到第一张,眼眶直接就红了,“是小叔叔没错。”

小叔叔小时候的照片,家里都还留着呢。

杨秀禾吓了一跳,“什么意思?你说我家锋仔是你叔叔?”

沈乐新从包里拿出一叠照片,“这是他小时候的样子。”

两边一对比,长相的确是一样的,脖子那边还有一颗痣,只是差别在打扮上。在沈家的沈海铭,穿着整洁崭新的衣服,眉眼之间满是神气,一看就是娇惯着长大的孩子。在张家的沈海铭,穿着半新不旧的衣服,抿着唇,靠着一个身材高大黝黑的男子,那是他的养父张铁牛。

也不能说是张家对他不好,毕竟这边环境就是如此。和他合影的张铁牛身上衣服还是带补丁的呢。

杨秀禾嘴唇动了动,“你们是锋仔的家人?”

她脸上浮现出不安的表情,“他是我姑婆带回来的,说是看到他一个人在外面流浪,还睡桥下,姑婆找了几天,也没找到亲人,就带回我们这里了。我当时和我老公一直没孩子,想着收养一个说不定能带来新孩子,就养了他,也算是积阴德。他是个好孩子,勤快还聪明,还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人,也是我们夫妻的骄傲。他读大学时我老公就走了,当时锋仔自己打工赚学费,平时还省吃俭用往家里赚钱,别提多孝顺出息了。”

她抽了抽鼻子,“这些年来我们也把他当亲儿子一样养,这盖房子的钱还是他在外面工作时攒的。我们都给他看好了对象,原本打算今年办酒席结婚的,谁想到去年会出了那样的意外……”

她说到这里,声音更咽,说不下去了,脸色悲戚。

比起追究当年的内情,沈乐新这趟出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他小舅舅接回家。这女人说的到底是真是假,当年有没有涉嫌拐卖,他家自然会好好调查。

吴缘问她,“他坟墓埋在哪里?”

杨秀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我带你们过去看看吧,也给他上柱香。”

她打开柜子,拿出了几样水果,准备做祭拜的贡品。

沈海铭被他们埋在后山,这一片都是埋着这个村去世的人,坟墓和他养父挨在一块。他们这个村依旧保留着土葬的习惯。

周围坟墓不少,在夜晚时显得阴森诡异,沈乐新胆子不大,下意识地往吴缘这边凑了凑。

他们三人每人上了一炷香,郑重其事拜了拜。

杨秀禾对着墓碑在那边絮絮叨叨,不外乎是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好,让他在地下不必操心。还说他以前的亲人找来了,让他不用担心。

这片区域坟墓多,还有几个鬼还没去投胎转世,坐在墓碑上翘着腿聊天。

“在这边拜有什么用,锋仔又没埋在这里。那些贡品还不是便宜了咱们。”

“那孩子也是可怜,等下咱们也带一些给他吧。”

“虽然能理解秀禾做法,但对锋仔还是太不公平了。”

“她一个女人,没了大儿子,只剩下阿瑞,把阿瑞看得眼珠子一样,这也不能怪她。”

两个老鬼在那边长吁短叹。

吴缘神色微敛——沈海铭没有埋在这边?那他埋去哪里了?而且听两老鬼的说法,这事还透着蹊跷?

她没有表露出半点的异常,上过香以后,就跟杨秀禾一起回去。他们今晚得呆在这村里休息,沈乐新直接花钱向一位村民租了三个房间。

当他和杨秀禾提起要想将沈海铭带回家时,先前一直表现得温婉和善的杨秀禾直接发飙了。

“不可能!他在我们张家呆了二十五年,就是我们张家的孩子。我不允许你们把我的孩子带走,你们这是要割了我的肉!”

“我老公临死前也最惦记着他。我还特地将他们两的坟墓挨一块,就算锋仔还活着,他也未必愿意跟你们离开。”

杨秀禾的儿子也哭着表示不许把哥哥带走,哥哥是他们的,谁也不能拆散他们一家四口。

这边闹的动静不小,导致左邻右舍们都过来了。了解了一下情况后,他们当然是更偏向自己村的人了。

“我能理解你们的心情,但俗话说,生恩不及养恩,你们也得顾虑一下秀禾他们家的心情。去年锋仔去了后,秀禾太过伤心,还生了一场大病,前段时间才刚养好的身子。”

“对啊,而且听秀禾的意思,你们还准备烧成骨灰?我们这边就没这习惯,这不是对死者不敬吗?再说了,你们把人带走了,还打开坟墓,不怕惊扰到他,让他没法安息吗?为了锋仔好,你们也不该这么做的。”

“就是,锋仔最孝顺不过。他生前放心不下秀禾母子两,死后肯定不愿意离开他们的。我听你们说,你们家也有好几口人吧,你爷爷又不缺儿子,但张家也就这两个。”

沈乐新简直要气死,他觉得他叔叔要是活着,肯定也想回家,不然他给爷爷托梦做什么。他家人多怎么了,人多也没有随便给人的道理啊。而且小叔叔还是被拐走的,谁知道杨秀禾是不是人贩子呢。

然而他一张嘴,根本说不过好几张嘴。

杨秀禾拉下脸,“你们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会让你们带走他的。你们说他是你孩子,有证据吗?”

“就凭这照片?长得像的也不是没有。”

她直接耍起无赖来,铁了心不让沈乐新他们如愿。

汪斯年也站了出来,对他们说道:“婶婶是真心把锋仔当自己亲生儿子看待的,他死了,她比谁都难受。她年纪大了,真的受不了刺激。”

沈乐新说道:“我爷爷也七十岁了,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让我小叔落叶归根。”

比年纪,他爷爷年纪更大呢。

杨秀禾眼一翻,就要晕厥过去。

沈乐新气得不行,却也只能先放弃。

离开张家时,他依旧鼓着脸。

吴缘说道:“你小叔叔的死有些问题,他养母应该知道一些。”

沈乐新瞪大眼睛,“真的假的?难怪她不肯火化,不对,就算真有问题,都过去那么久了,尸体也看不出痕迹啊。”

尤其是他小叔还是死于山体滑坡,这个可不是一个小村庄的妇人能够操控的。

吴缘说道:“今天咱们去祭拜的那坟墓,底下是空坟。他应该被埋在别的地方了。”

“这个也能占卜出来吗?”沈乐新重点离开被带歪。

吴缘脸色平静,“那坟墓附近的老鬼们聊天说的。咱们半夜可以去问问他们,他们应该知道的。”毕竟人私下做的事情,或许能瞒过活人,但瞒不过鬼神的眼睛。

一直沉默的徐晏亭忽然开口说道:“他家那孩子,寿数有问题。”

“那孩子寿数只有12年。”

可是他现在却已经活到了十五岁,而且看着还挺健康的。

吴缘若有所思,那个名叫张瑞的小朋友,她今天看他面相的确是早夭,但具体寿数没算。她还真没想到张瑞本该在三年前就死了。

再想到本应长寿福禄一生的沈海铭,她不由想到了某个可能性很大的猜测。

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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