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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又响起一片哄笑声:“哈哈,连个孩子都搞不定啊!”“我看出来了,你今天要是不干掉他,他日后肯定会干掉你啊!”“这小家伙潜力不错,雕琢雕琢肯定能成大器!”
“妈的!”那长毛混混低声咒骂一声,手腕一翻,亮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尖刀来。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了面子,不找回来日后还怎么立足?“臭小子,你是不是想死?”
小男孩被揍得口歪眼斜,仰起头来,眼睛眯成一条线,吐出一句话来:“赶紧杀了我,我变成鬼,就打得过你啦!”这句荒诞无比的话说出来,本应是引起一片哄堂大笑的,可四周却猛然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神色都肃穆起来。
因为这句话代表的意思是:他不怕死。
自古以来,人们总是对“不怕死”的人格外尊敬。因为没有人知道“死”是什么滋味,知道的人也已经再也不能张口。人们总是对未知的事物感到恐惧,所以人人都怕死。[
人人都怕的东西,突然有人不怕,那么他自然就会受到尊敬。
即便他只是一个孩童。
不怕死,就代表着不要命。在黑道上,有这样一句话广为流传:软的怕硬的,硬的怕狠的,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这是一条简单的食物链,“不要命”的就站在食物链的顶端!
一个人倘若连命都不要了,他当然就什么都不会在乎。所以做起事来、打起架来都会格外的狠毒。而这种“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到最后反而得到的最多,这可真是奇哉怪也。
现在,这个“一心求死”的男孩正狠狠地瞪着比他高出许多的长毛混混。
可长毛混混真的敢杀了他吗?混黑道的人有很多,敢杀人的却是凤毛麟角。杀了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麻烦。没有人喜欢麻烦。如果你是一方老大,杀人之后可以叫小弟顶缸;如果你是一方富豪,杀人之后可以用钱摆平一切;如果你什么都不是,要么乖乖去坐牢,要么在杀人的时候就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长毛混混举着尖刀,看着这个死死抱住他腿的、露出凶狠眼神的男孩,他心中十分明白,如果今天不杀了对方,对方将来一定会杀了他。
这是一道很简单的选择题,谁也不会愿意留下一个随时会杀掉他的人存在于这个世上。
“这是你自找的!”长毛混混凶狠地说道,却更像是为他自己壮胆。
一来是为了将这隐患消除,二来是为了在这许多人面前挽回尊严。
尖刀寒光一闪,已朝着小男孩的喉咙划了过去。这一下手起刀落,许多人仿佛已经看到鲜血溅出的场景,因为没有人来得及出手相救,除了……
除了距离他们最近的张宇杰!
张宇杰的手闪电般伸出,一把就捞住了那长毛混混的手腕,尖刀的刀尖只距离小男孩的喉咙不过一公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