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朝暮(1 / 1)

十日之后,一行人整装出发,往中原而去。

奢华的大船上只有沈归离,慕风,洛君池,影柒四人。然而,在那辽阔的看不见的海域,昭聿却引着五十名影卫暗中潜行。

洛君池简直堪称魔鬼,他行医治病近百年,平时闲暇就会把自己生平所见疑难杂症记录下来,又或者是去哪些地方遇见过什么草药,哪些鲜为人知的东西可以治病救人,哪些稀奇古怪的毛病应当怎么治。

洋洋洒洒,在他笔下记录过的医药典籍,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等到后来洛君池跟随沈归离的父亲来到长乐岛后,避世不出,闲暇时间也就更多了,他便又将多年心血凝炼,汇总,注释,解析,如今已自成系统。

慕风身为影卫,鬼隐训练之时,为了能将敌人一击毙命,对人体结构的了解是必须的,再加上他吃苦耐劳,天资聪颖,又记忆力卓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慕风学医制毒比一般人更快。

洛君池教徒弟的方法简单粗暴,一个字。

背。

武功秘籍他有,毒经医著他也有,随便一本放到江湖上,都能引得众人争相抢夺。

用洛君池的话说:你给我背就行了,不管能不能理解,先背了再说,至于能消化多少,就看你个人的造化了。

所以慕风这将近半个月的时间,几乎都在背书,白天背,晚上背,连梦里也是洛君池拿着医书逼他回答灵芝草用途的模样。

沈归离光是看一眼那密密麻麻的医书就头疼,也亏得慕风坚毅,但凡换个人来,都得吐在洛君池的医书上。

吃不下睡不好,眼看着刚养出些肉的人又消瘦下去,做主人的焉能不心疼。

可沈归离却从不阻止,能拜洛君池为师,读他的医书,学他的武功,可不是谁都有这个机遇的。

那是沈归离才六岁大的时候,字还没认全,长乐岛上任岛主就央求洛君池收他为徒,了洛君池却不愿意,老岛主来来回回磨了两三年,等到沈归离都九岁了,洛君池也没答应。

洛神医说,“拜师要看缘分,还要看天分,这小子一看就没有学医的天分。”

九岁时候的沈归离心性颇高,平时谁敢说他半个不字,洛君池不收,他反倒偏要学了。自己跑去洛君池的院子里,把他的医书都偷了出来,躲进归一地自己学。

外面的人发疯了一样到处找他,就差把长乐岛翻过来了,直到两天后,老岛主才从归一地抱出了被饿晕过去的沈归离。

他看着密密麻麻的医书,连字都不认识,更别说学了,又饿又困,却不好意思出来。

这么一闹腾,全长乐岛上的人都知道了,沈归离是个固执的,自觉丢了面子的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学医了。

老岛主不同意,逼他拜师,他便大冷的天跳进了海里,差点没了半条命。

学医这件事终于不了了之,从此以后,再没人敢跟他拧着来,沈归离的童年,众人追捧,唯我独尊。

洛君池能答应他的赌约,是意料之外,想来确实是打心眼儿里欣赏慕风的。

海面风大,船身颠簸,沈归离到达中原时,已经过去了七日。

慕风又背了七本医书。

这是一个靠近渡口的镇子,不大,人口却很多,名叫阳关镇。

船行七日,身心俱疲,他决定先找家客栈,修整一日。

客栈的房间原本是够的,影柒拿了个明晃晃的元宝搁在掌柜面前。

“要三间上房!”

洛医师一间,主子一间,慕风……也一间,至于他嘛,影卫向来是睡树上的,房梁也可以。

掌柜正笑眯眯地吩咐小二上去安排,却凭空伸出一只手将那元宝拿了回来,换了个小的放在他面前。

沈归离悠悠道,“我们只要两间就够了。”

这人衣着华贵,谈吐不凡,一看就是做主的,掌柜在这四人之间来来回回打量了好几遍,四个大男人,有钱要上房,舍不得要四间房?

莫不是……

掌柜的忽的瞪大了眼,继而眉眼弯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有钱人家嘛,玩得自然同普通人不一样,理解,理解!

他笑眯眯冲着沈归离点头哈腰,“明白,明白!小二,来,带几位客人去二楼上房!”

影柒一脸黑线:你明白什么了明白?我跟他们可不一样!

到达客栈的时候已经下午了,吃个饭,天色便不早。

“看完了?”沈归离看人终于从医书上挪开目光,有些心疼地问。

慕风头昏眼花,一抬头,连主人的脸也变成了两个。

他忙使劲儿摇了摇脑袋,才回答,“还有一本。”

这些天确实是被这些医书折磨地不行了,慕风说出口的话不自觉带了一丝哀怨,难得地生出了逃避的心思。

沈归离眉毛一跳,走过去从他手里扯出那本医书,扔到一边,温言道,“不看了,今晚都不看了。”

慕风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就被主人拉着出了房门,楼底下,客栈掌柜正坐在柜台里看画本子。

听见有人敲柜台,他立马站起来,笑眯眯道,“客官有什么吩咐啊?”

沈归离问,“你们这镇子上最近可有什么好玩儿的?”

掌柜一见来人,顿时眉眼一跳,眸中满是激动,两只手放在柜台上,托着脑袋,他本身就是胖胖的,这么一托,脸上的肉全都挤出来了,有点婴儿肥,“啊这,镇子上好玩的可多了,”他瞧了瞧外面,忽又沮丧,“可惜这会儿天都黑了,大多集会都结束了……”

“诶!不过还有一个,”他忽的一拍手,又激动了起来,从柜台里走出来,指了指外面的街道,“今天晚上有花灯节,顺着这条街到尽头有条河,去了就能看见。”

还真是一惊一乍,沈归离微微一笑,“多谢了。”

掌柜的目送二人出了门,眼睛里几乎要冒出泡泡了,“啊,真好!”他又捧起手上的话本,瞧着里头两个主角颠鸾倒凤,忽然知道今天晚上回去要画什么了。

“真好!”他又激动地叹了一声。

靠近渡口的镇子很是繁华,长街宽阔,临近夜间,也有不少行人。

沈归离同慕风二人,顺着掌柜指的那条街一路往前走,夜色初初降临,好多路边摊贩还没来得及收摊,两三个聚在一起,讨论着今日卖了多少东西,挣了多少钱。

沈归离走的并不快,偶尔还会停下来,看看摊贩上还剩下什么新奇的玩意儿。

慕风始终跟在他身后半步远的地方,主人停下,他也停下,脑子里还回荡着各种草药的功效和用法,整个人不在状态。

“想什么呢?”沈归离从一个卖首饰的摊子前转过身,发现影卫的出神,很是不满,他收起自己方才挑选的两枚簪子,躲着人群在慕风腰上掐了一把。

慕风有些怕痒,被乍然的触感吓了一跳,瞳孔放大,想躲又不敢,大概是意识到自己惹了主人不高兴,低着头,嗫诺着叫了声,“主人……”

沈归离这才把手从他腰上放开,走近半步,“想什么呢,嗯?”

面对主人突然地靠近,慕风有些惊慌,下意识看了眼周围,摊贩们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动作慢的老大爷,还在磨磨蹭蹭地收拾着,偶尔站起来捶捶腰,并没有往这边看,他终于稍稍放下心,“属下……医书还没背完。”

这实在是一句不解风情的话。

沈归离眯起眼睛,瞪了他一眼,四周灯火并不明显,照在慕风月白的长衫上,像踱了一层光。

他又忍不住感叹,他家慕风可真是好看,那点小小的怒气又凝不起来了,瞧着那张紧抿的唇,就想贴上去,啃两下,但周围人太多了,沈归离遂又放弃。

“以后莫要再说这种煞风景的话了。”

他叹了口气,伸手在慕风方才被他掐了一把的地方揉了揉。

长街尽头,灯火阑珊之处,四周似已静寂无人,骤一转弯,霎时间,无数花灯齐齐映入眼底,嘈杂的人声如沸腾的海洋,一时冲进耳中,宛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当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火光印的沈归离的眼睛亮晶晶的。

他拉着一旁的慕风挤进了人群,人潮涌动,推搡着,拥挤着,还有不少人手上提着花灯,慕风不着痕迹的挡在主人面前,将过往人群分开。

沈归离看着有些紧张的人,不免好笑,借着人群拥挤顺理成章的将手揽在慕风腰上。

“放心吧,不会有危险的,出来玩儿,放松些。”

他一指前方,“咱们去前面看看有什么东西。”

镇子上有条河,从山脚蜿蜒而下,绕着小镇围了半圈,又从中间穿过,河中流水清澈,偶尔还能看见鱼虾。

花灯节正是围绕这条河铺沿开来。连绵数里。

两人挤到前面,却看见河两岸不少男男女女都捧着河灯,一个个蹲在河边,将手里的灯放进去,整条河里已经有不少河灯了,五颜六色的,什么形状都有。

“官人,买盏灯吧,送给心上人!”

慕风低头,一位老妇人正扯着他的袖子,笑眯眯地递上一盏灯,是个兔子形状的。

眼见主人还要往前走,他有些着急,皱起眉头,拒绝道,“不用了。”

沈归离却听见了动静,回过头来,似乎是对那盏灯起了兴趣,他停下脚步拿起兔子灯,左右看了看,问,“大娘,这灯怎么卖?”

“五文钱一个,很便宜的,买一个吧!”

沈归离笑道,“是挺便宜的,不过大娘,我怎么看这些人买了灯,都放进河里呢?”

老妇人笑眯眯地看着两人,“二位是外乡人吧。”

“大娘真是好眼力。”

沈归离三句话便把老妇人哄的笑眯眯的,她指了指眼前的河,道,“这条河啊叫朝暮,关于这条和啊还有个浪漫的传说呢。”

“朝暮?”沈归离略一思索,看向慕风,“咱们听听故事?”

慕风自然不会反驳,他点了点头,见主人坐在了老妇人铺在地上的毯子,便恭恭敬敬打算站在一侧,结果袖间一重,被主人扯着也一同坐下。

还没坐稳,就被人塞了个软软的东西在嘴里,慕风一愣,整个人都僵起来,无措地看着沈归离。

“哈哈,大娘给的零嘴,尝尝。”沈归离捧着一捧白糯糯的软团子,说着也塞了一个进嘴里,又看向他,微微一笑,道,“很甜。”

老妇人也在一旁点头,“对的对的,我孙子可爱吃了!”

慕风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心扑通扑通跳了两下,他舌尖一动,学着沈归离的样子也在那软软的团子上轻轻抿了抿,确实是……

甜的。

沈归离看出他很喜欢,便把手里的团子一股脑都塞进了慕风手里。

引得人越发的手足无措。

老妇人眯起眼,娓娓道来。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阳关镇上有一对苦命恋人,两人本是青梅竹马,自小定下的姻亲,双方原本都是家境贫寒,倒也般配,可后来,女子被镇上的大户人家看上,以千金为聘。

自古都是人往高处走,能飞上枝头,谁又愿意去做那矮树林里的麻雀,女方父母反悔倒也情有可原,只是可怜了那对苦命的鸳鸯。

女子被关在了家里,男子被赶出了镇子。

出嫁那天,女子坐着大红花轿,正要从桥上经过,忽见河里飘来了一盏河灯,明明天还没黑,那河灯却分外明亮,照的众人睁不开眼,穿着嫁衣的新娘子从花轿上下来,更神奇的是,那灯竟逆流而上飘到了她脚下。

新娘子捡起河灯,拨开花瓣,灯芯竟是一行字。

没有人看见灯上写了什么,只见大红嫁衣的新娘霎时满眼含泪,脱了一身红装,咬破手指在嫁衣上写下不嫁二字,便往河上游而去,家仆们再要追,却是狂风大作,河水翻涌,让人寸步难行。

那风只吹了片刻,待风止浪静,新娘子早已不见。

没人知道新娘子去了哪儿,只是很久以后,偶尔会有人在河上游看见一对璧人,一眨眼,也便不见了。

“从此后啊,咱们阳关镇的男男女女便把这条河看做姻缘河,只要在河里放入河灯,有缘人自会捡到。”

“这样啊,确实是个浪漫的故事。”沈归离听得入了迷,挑着眉,不知在想着什么。

“可是为什么叫朝暮呢?”他问。

“朝入水,暮起缘,恩爱白首,朝朝暮暮。”老妇人拿了个火折子,将灯点起。

恩爱白首,朝朝暮暮……

“怎么样,官人可要买一盏,送给心上人?”老妇人又拿起那兔子灯,“有缘得见,姻缘无价。”

兔子灯已经点上了,夜色下,明明灭灭,闪着五彩的光。

沈归离盯着那灯看了许久,忽的用手肘推了推身旁的慕风。

“大娘问你呢,要不要灯?”

慕风下意识抬起头,表情呆傻的看着沈归离,他正一心一意吃着团子,白软的糯米刚塞进嘴里,还没咽下,涨的整个腮帮子鼓鼓的。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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