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第一百一十章(1 / 1)

陆霄闷头推着自行车往前走,秋雨桐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瞥了他一眼,而后又瞥了一眼,孽徒怎么变沉默了?

“是陆霄诶!”

“洛洛,快看快看!”

“他真的好帅啊!”

“他旁边那个戴帽子的是谁啊?”

“看不清楚呢……”

一阵低低的议论声,从教学楼的阳台上传来,秋雨桐的耳力极其敏锐,他听着这些小姑娘叽叽喳喳地夸着陆霄,心中不由得一阵愉悦,虽然有几个小破孩故意为难霄儿,但还是有不少同学喜欢霄儿的,那些小破孩不过是嫉妒罢了。

他心中愉悦,忍不住轻轻翘起了嘴角,陆霄侧头看了他一眼:“你笑什么?”

“你们学校这些小姑娘,还挺可爱的。”

陆霄沉默了一会儿,而后警告一般冷冷道:“她们好多都没成年,也就十六七岁,你可别瞎想。”

“……”秋雨桐暗暗翻了个白眼。

自己一个活了数百年的散仙,能瞎想些什么?再说了,这些叽叽喳喳的小丫头片子,确实挺可爱的啊。

这么想着,秋雨桐不自觉地抬头看了一眼教学楼阳台,此时此刻,上面已经聚集了一大堆小女生,他这么一抬头,那堆小女生不由自主地愣了愣,然后爆发出一阵低低尖叫。

“那个人好好看啊!”

“真的诶!天哪!”

“简直不像真人,像书里走出来的!”

“嘻嘻嘻,他和陆霄挨得好近啊!”

秋雨桐虽然没太听明白,但忽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陆霄蹙紧了眉头,一边侧身挡住他,一边拽着他往前走:“别发呆了,快走。你不是要去见校长吗?”

“哦。”

两人绕过教学楼,直接进了教师办公楼,往顶楼的校长办公室去了。

校长办公室的大门紧闭着,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外,她一眼看见了陆霄和秋雨桐,立刻迈着小碎步走了过来,声音又尖又高:“陆霄!你还知道来学校啊!!”

“李老师好。”陆霄淡淡道。

这就是霄儿的学堂老师了?作为负责任的家长,秋雨桐赶紧赔笑道:“李老师您好,我是陆霄的表哥,秋雨桐。”

胖女人拧起两道细细的眉毛,推了推眼镜,上上下下打量着秋雨桐,而后噼里啪啦就是一大通:“你是陆霄的表哥?昨天电话里那个?你知道你家表弟打了同学吗?人家家长昨天告到校长那儿了!校长正和刘局长谈事情,没时间招呼你,我先跟你谈谈,你就说,这事儿怎么办吧!”

秋雨桐还没说话,陆霄已经冷冷道:“是他先动手的。”

“你看看,他还顶嘴!!”胖女人尖利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你这表弟,还有没有点家教啊!你们到底是怎么教的?!”

“李老师,霄儿他……”

胖女人直接打断了秋雨桐的话:“别跟我说这些!我就问你,他一天到晚到处惹事,欺负同学,简直就是个小流氓!你这表哥还打不打算管了?嗯?你倒是说啊!!”

秋雨桐被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他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架势,几乎有些迷茫地眨了眨眼睛,也不知道该不该去擦脸上的唾沫。

他还在懵逼,陆霄已经一把拽住他的手,拉着他往楼梯走去:“我们走。”

“霄儿……”

“陆霄!!你想被开除吗?!”

陆霄不理会胖女人的叫喊,一边拉着秋雨桐往楼下走,一边低声解释:“那个黄毛的舅舅是校董会的,学校里没人敢惹他,都要上赶着讨好他。这种事情没法讲道理的,别跟她啰嗦了,我们回家。”

秋雨桐站在楼梯上,死活不肯往下走了:“可是明明不是你的错,而且你还要上学啊,以后怎么办?”

“不要紧,我习惯了,他们拿我没办法。”陆霄顿了顿,又安慰道,“没事儿的,等我考上大学就好了,真的。”

秋雨桐瞪着小徒弟,胸口忽然一阵酸楚,虽然他知道,陆霄一向极能忍耐,很多事情也并不在乎,可是,可是他这个师尊都在这里了,又怎么让自己唯一的小徒弟受委屈!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道:“方才那个李老师说,校长在和什么刘局长开会,校长和那个刘局长,他们谁的权力比较大?”

“应该是刘局长的权力比较大吧……”陆霄蹙眉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你跟我来!”

秋雨桐几乎是不由分说地,硬拽着陆霄回到了校长办公室,胖女人瞪大了眼睛,就在这个时候,校长办公室的大门忽然开了。

校长陪笑道:“刘局长,慢走啊。”

刘局长挥了挥手:“行了,不用送了。”

看来这个刘局长,就是官府里负责管理学堂的人了?秋雨桐盯着那个刘局长,暗暗抽出一丝灵气,轻轻碰了碰对方的意识。

刘局长微微一愣,而后猛地抬起头来,他紧紧盯着陆霄,又惊又喜道:“是你?”

“……”陆霄一脸的莫名其妙。

“哎,这位同学,昨天我路过你们学校后街,看见几个小混混在欺负低年级同学,当时你见义勇为,出手打发了那几个小混混,这份勇气,实在是很难得啊!”

校长和李老师互相对望,大眼瞪小眼。

秋雨桐低垂眸子站在一旁,尽量保持低调,他昨天在学校后街找到霄儿的时候,霄儿确实正在打发两个勒索学生的小混混,就算后来霄儿抢了小混混的银票……那,那也是劫富济贫!是正义之举!

没错,确实是劫富济贫,自己就是那个“贫”!自己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古怪的小世界,身上的灵石金叶子全都用不出去,霄儿劫了小混混的银票,又大方地请自己吃烧烤,这不是劫富济贫,还能是什么?

这个时候,秋雨桐已经全然忘了,他昨天是怎么批评小徒弟的。

校长和李老师还在发愣,刘局长看了他俩一眼,十分热情地开始解释:“徐校长,我昨天路过你们学校后街,正好看到这位同学在见义勇为,年轻人能有这份勇气,实在是难能可贵!对了,你们学校的管理也要加强了,怎么能让小混混骚扰学生呢?”

“是是是,一定加强管理,一定加强管理。”校长赔笑道。

“刘局长啊,您真是慧眼识英才,这位陆霄同学,是我们班的优秀学生,从来都是品学兼优,不但成绩优秀,而且特别有礼貌,特别爱帮助同学……”胖女人笑得简直要满脸开花。

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陆霄瞪着口沫横飞的胖女人,一脸懵逼。

难得看到小徒弟懵逼的样子,秋雨桐紧紧抿着唇,强忍着不笑出声。

刘局长又跟陆霄寒暄了一通,校长和胖女人站在旁边,把陆霄夸得简直是天上有地上无,陆霄从“没有家教的小流氓”,一跃而成了一朵品学兼优,毫无瑕疵,饱受欺压,楚楚可怜的清纯小白莲。

两人离开办公楼的时候,秋雨桐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霄儿,我怎么觉得他们说的那个人,不像是你呢?哈哈哈……”

“很好笑?”陆霄无语地瞥了他一眼,又沉吟道,“这件事情,我总觉得有点古怪。”

“咳咳,没什么古怪的。”秋雨桐赶紧忍住笑,正色道,“虽然人家刘局长夸你见义勇为,但你以后可不许做这种事情了,那些小混混万一带了刀,伤着你怎么办?以后看见这种事情,你可以报官……咳咳,报警,也不要再拿别人的银钱了。”

陆霄沉默了片刻,忽然道:“你这是在……担心我?”

“我当然担心你啊。”秋雨桐疑惑地看了小徒弟一眼,“你听见我方才说的话了吗?以后不许打架了,也不许拿别人的东西。”

陆霄垂眸看着他,眼神非常复杂,过了许久,终于低低“嗯”了一声。

“这才对嘛。”小徒弟如此听话,秋雨桐一时间简直心满意足,忍不住顺手摸了摸陆霄的头发,小徒弟这一世是短发,手感痒酥酥的。

忽然被摸头,陆霄明显愣了愣,眼神几乎是恍惚了一瞬。

秋雨桐眨了眨眼睛,想起自己“远房表哥”的身份,似乎不应该做这种亲昵的事情,赶紧把手缩了回来:“呃,抱歉,一时手痒……”

陆霄垂下眼帘,也没说什么,只轻声道:“这都第四节课了,上午的课也不用上了,我带你逛逛学校吧。”

于是这天上午,陆霄便带着秋雨桐逛了逛学校,中午又带着他吃了食堂的营养餐,还吃出一条煮熟的胖虫子。

到了下午,陆霄回去上课,秋雨桐便坐在楼梯间玩手机,他玩了一会儿手机,又好奇地跑到教室窗外,偷看小徒弟上课的样子,窗边的同学还以为年级主任来巡堂了,差点吓个半死。

……

之后过了两周,倒也平安无事,陆霄没再打架,又考了两次年级第一,黄毛见了法拉利之后,收敛了许多,不再故意挑衅,学校也没再找陆霄麻烦。

这段日子,秋雨桐白天窝在那个小小的家里,要么玩手机要么看电视,晚上等着陆霄回家做饭,吃完晚饭就一起出门逛夜市,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他也想通了,不急着给陆霄输送灵气,只是耐心地等待合适的时机。

这天早晨,他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感觉有人扔了件衣服在他脸上:“雨桐……哥,起床了。”

“唔……霄儿,几点了,你不去上课吗?”秋雨桐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揉着眼睛,慢吞吞地坐了起来。

“今天是周末,我上周打工存了一点钱,今天带你出去玩儿。”

“去哪儿玩儿?”秋雨桐立刻来了精神,一边问,一边把身上当做睡衣的旧t恤脱了下来,扒拉着穿衣服。

陆霄有些不自在地别开眼睛,淡淡道:“就是上次电视里新开的那个游乐场。我也不是专程带你去,只是抢到了团购票,不去怪可惜的。你到底去不去啊?”

“去去去!”秋雨桐大喜,立刻爬了起来。

两人简单洗漱之后,又吃了陆霄做的手工小笼包,便乘坐地铁来到了游乐园。

今天正是周末,游乐园里的游客非常多,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呼朋唤友的学生、亲密的小情侣……到处都是飘扬的气球、挤挤挨挨的兔耳朵,一片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排队玩了两个小项目之后,阳光渐渐强烈起来,两人便坐在树荫下的长凳上休息。

“你别走,我去买个东西。”陆霄叮嘱了一句,便起身往旁边走去,不一会儿,拿了个奇怪的东西回来。

秋雨桐疑惑地看着陆霄手里的怪东西,这是什么玩意儿?黑乎乎的,还在冒着白烟,看起来很烫。

“巧克力脆皮冰淇淋,我觉得你应该喜欢这个口味。”陆霄把怪东西递给他。

“吃的?只有一个吗?你呢?”

“太贵了……”陆霄顿了顿,改口道,“我不爱吃。”

秋雨桐盯着那黑乎乎的玩意儿看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而后眼睛陡然睁大了。

不是烫的,是冰的,而且……好吃!

陆霄看着他小心翼翼地伸着舌尖,一点点地舔着冰淇淋,渐渐有种坐立难安的感觉,忍不住哑声道:“你,你别这样吃。”

“啊?那怎么吃?”秋雨桐不明所以望向他,嘴角粘了一点融化的巧克力,嘴唇泛着淡淡的水色,“霄儿,你要吃吗?真的很好吃。”

这一瞬间,陆霄只觉得耳边“嗡”地一声,脑海里忽然一片空白,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低下头去,几乎是蹂/躏一般,狠狠吻着那两片魂牵梦绕的柔软嘴唇,仿佛沙漠里干渴濒死的旅人,终于找到了一汪甘甜的泉水。

这些天以来,每一晚,每一晚他都想这么做,他一直拼命克制着自己难以言说的难堪欲/望,可是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这人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自己应该紧紧搂着他,狠狠吻遍他每一寸肌肤,肆无忌惮地做尽一切想做的事情……而这个人一定会温柔地包容他,努力地承受他,就算羞得无地自容,就算疼得眼睛都湿了,也不会拒绝他,就像梦里一样。

不管这人到底是谁,不管他从哪里来,不管他想做什么,不管他是虚荣浅薄还是天真无知……他只知道,从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开始,自己的生命才忽然从黑白变成了彩色,才忽然有了全新的意义,才忽然感觉到什么叫做真正地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快要恢复记忆啦~

不过两人暂时回不去了,霄霄会在这个世界创业,然后当几十年霸道总裁,直到过完这一世人生,两人才会回去~

这个番外大概还有几章吧,还会写一点十年之后,霄霄当了总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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