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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胡乱冲了澡,把自己撂在书房的小床上,关了灯,却没有睡意。升官的兴奋一扫而空,随之而来的是无边的落寞与空虚。
不知过了多久,,灯忽然亮了。我偷眼瞧去,丁梦穿着紫色的睡袍斜靠在门框上,目光直直地看着我。我闭上眼睛,调匀呼吸,假装已经睡着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的声音很轻、很柔,但依然没有温度。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很多时候,无意比故意更能暴露事情的本质。
我不说话,继续装睡。
“我又伤着你了,对不起……嘤嘤嘤……”丁梦的啜泣让我的心忽然柔软。
“没关系,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淡淡道。
丁梦走到小床前,俯身看着我,噙着泪花的目光中竟然有几许柔情:“告诉我,你有没有爱过我?哪怕一点点,几分钟,几秒钟?”
这个问题我也曾经反复问过我自己,我得不到确切的答案。人的情感远比三角函数更为复杂,不是爱和恨两个字能够表达清楚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爱她的,可是那恨意随即就会汹涌的侵蚀过来。
此刻,她的柔弱无助让我心疼。我起身抱住她,柔声道:“我爱你,至少在此刻。”
丁梦听了竟然放声大哭,哭的惊天动地、酣畅淋漓。她的眼泪在我胸前哗哗流淌,直流进我的心田里,让陈年的冰层消融。
“去大床睡吧,我们是夫妻啊。”许久,丁梦止住了哭泣。
丁梦扶我进卧室躺下,转身去了洗浴间,不一会儿传来哗哗的流水声。
丁梦沐浴过的身子冰凉而爽滑。她侧身抱着我,手指在我的前胸轻轻地画着一个又一个圆圈。
“我们要个孩子吧,这样,也许我们就会好起来。”丁梦话语里饱含着久违的柔情。
丁梦的话让我忽然有了一种火一样的冲动。我爬上她柔滑的身子,开始了繁衍后代的仪式。在我进入前的那一刻,丁梦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
“这一刻,你让我等得太久了。”丁梦幽幽道。
我脑海里忽然又浮现出那该死的画面。一瞬间,腹下的那一团火熄灭了。我颓丧的滑下丁梦是身子,瘫软在那里。
世界一片沉寂,沉寂得让每一次呼吸都那么惊心动魄。过了好久,身边传来丁梦嘤嘤的啜泣声。她圆滑的肩头随着抽泣有节律的耸动着,展示着凄楚的美感。
我和丁梦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那时前女友刚刚做了新娘,当然,新郎不是我。这是意料之中的结局,但事到临头,还是那般血淋淋的痛。
认识丁梦,我以为她可以是我刮痧的玉、疗伤的药,却不曾想到她会是让我再次受伤的另一把刀。
当时我在乡下一所初中教书,干着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过着天底下最苦逼的生活。每月一千五百块钱的工资,刨去吃饭、抽烟,剩不了几个毛了。“上辈子杀猪,这辈子教书”,我甚至怀疑,我上辈子是不是杀生太多,被佛祖贬到人间来接受惩罚的。女友绝情离去,让我想恨也找不出充足的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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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情感,总要有物质来附着才能牢固,母鸡下蛋还得搭一个草窝呢。我能给她什么?除了毫无用处的甜言蜜语,我给不了她眼前的苟且,也给不了她诗意的远方。此时她已经不是当初的无知少女了,对甜言蜜语已经免疫。于是我只能放手给她自由。
曾经有一句心灵鸡汤:“有一种爱叫放手。”扯他妈的咸鸭蛋,让你放手的不是爱,而是无奈。
我心灰意冷,甚至动过到尼姑庵里出家的念头。那里不愁吃住,还有漂亮的尼姑作伴,强似在这无聊红尘中受这光棍之苦。后来打听到尼姑庵里不收男居士,这才作罢。
同事向我介绍丁梦的时候,我直摇头:“不找了,不找了!干咱这行的,养不起女人,何必让人家跟咱受苦!”
“人家在市二院当护士,用不着你来养;个人名下还有一套拆迁房,窝也不用愁了。你等于白饶一个老婆,上哪儿找这样的好事?”同事热心苦劝。
“人家条件这么好,干嘛不在城里找?”我指出了同事话里的漏洞。
“她谈过一个男朋友,交往了很多年,家里死活不同意,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
“啊?这个也算理由啊?这年头,若是非要找一个过往一片白纸的女孩子结婚,那全国人民都不用繁衍下一代了。”
“交往了很多年”,这一句言浅意深。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梁山伯与祝英台早已化成比翼而飞的双蝶。此时男女交往很多年和梁祝当年的交往,在内容上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我并非食古不化,这个我能理解。
“她的前男友是一个街头混混,后来还坐牢了。”同事又说。
“啊?”
一个女人在遇到你之前有些个人经历,在正常不过。毕竟那时候人家根本就不认识你,凭啥要对你负责?有个吃饱了撑的、闲扯淡的人说过:“女人就像一本书,如果在你遇到之前没有人翻阅过,只能说明书的内容不够精彩。”可是如果知道是被一个目不识丁的无赖给揉烂了,心里多少要有一些阴影的。
“新上任的朱局长是她的亲戚。”同事又道。
同事的话让我又有一些动心了。教师这个行业,你上班的第一天就看到了生命的尽头,一辈子和一天没有什么区别。
大学四年,我也曾踌躇满志,以为自己已经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毕业后,跌跌撞撞,碰的头破血流,我才明白,自己不过是命运豢养的一条狗,为了一块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骨头而东奔西走、摇尾乞怜。错过了这次机会,也许这一辈子真的要埋没在这山沟沟里了。
我做了一夜的思想斗争,第二天一早跟着同事相亲去了。
我承认,丁梦的局长亲戚对我的吸引远远超过了她本人。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那是对圣人说的,而我只是一个为饭碗而奔波的凡夫俗子。“凡夫举出了圣贤,懦夫衬照了英雄!”正是我们的卑微琐屑,才烘托了英雄圣贤的万丈光芒!
丁梦的父母相当热情,恨不得立时三刻把我们摁在床上,做成一对;而作为主角的丁梦却好像是一个局外人,整个饭局没有说一句话,甚至连看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单独相处时,丁梦说了第一句话:“我不想相这个亲,是父母逼我的。”这句话她说得平平淡淡,却像一把利刃直戳道我心头最敏感的部位。
“你若是不愿意,我们就做普通朋友吧。”我冷冷的回了一句言不由衷的套话。
“我可以跟你结婚,反正我总是要嫁人的,嫁谁都一样。”丁梦又道,“但是我不能保证爱你。”
丁梦只是陈述事实,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甚至她也不只是对我说的,因为她说话的时候始终不看我。
“哦。”丁梦的话让我无言以对。
“我知道你也不爱我,但我若是嫁给你就会一心一意跟你过日子。有一天你烦我了,你可以随时离开。爱情和婚姻有时候是分离的,不是吗?”丁梦平淡的语气里饱含着看破世事的苍凉。
我点头道:“嗯,很多时候!”
是啊,风花雪月的爱情本来就是王孙公子、富家千金们闲极无聊的瞎扯淡,升斗小民们只能追求吃饭和繁衍,那些风花雪月只能留存在梦境里。
可是有时候我们甘愿死在这样的梦境里!
公园里,一对对情侣揽腰勾背,耳鬓厮磨,恨不得黏成连体。而丁梦却始终警惕的和我保持着安全距离。我们不像是在谈论情感,倒像是在谈一笔交易。
或许这才更接近事情的本质,我和她之间本来就是各取所需的一种交易。
丁梦的话我说不出口,但却是极度赞成的。可是她这样血淋淋的直接揭露生活的本质,还是让我挺难受。
“或许相处久了,我们会处出感情来的。”我道。
丁梦淡淡一笑:“也许吧。”
就这样,一对各怀心事的男女,交往了半年之后,婚期竟然定下来了。
说是交往了半年,其实也只是保持着礼节性的来往。我隔一周会到城里看看她;她在父母的逼迫下去乡下看过我一次。每一次见面都客客气气,淡而无味,更像是一种折磨。若是别的情侣,早就滚在一处、胡天黑地了,而我俩却连一次手一没有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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