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嫌我不够体面。
这次我是代替吉良去的,这意味着我会以新助理的身份暴露在媒体的相机前。我特意去借了顶好的衬衣和领带,把自己打扮得跟新鲜水灵的伴郎似的。
结果自个儿一身不伦不类嘻哈装扮的黎天王居然嫌我不够体面。
“你这是要去村里迎亲吗?”黎翘睨着眼睛,一脸嫌恶地命令我,“脱了!”
“您都快四十的人了,做一宿爱得歇三天,这样扮嫩也不合适吧……”关系确定以后,我胆儿就肥了,愈来愈敢嘲讽,敢顶撞,敢叫板。
吉良在我俩身后笑出声音。
“不脱就不脱吧。”黎翘似乎想表现得大度,轻咳一声,起身往外走。可他经过我身边时明显沉下脸,低声恐吓我,床上收拾你。
当我怕他?尽管放鸟过来。
随黎翘去青海湖前,我先跟着吉良去探望了我爸。医院的硬件、软件皆是国内首屈一指,尤其是老干部病房,常有明星出入。我听吉良说,我爸在这里受的照顾很好,因为黎翘亲自安排,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他是哪里退休的领导。
医生跟我打招呼,说我爸入院时是轻微脑挫伤,现在身体情况已逐步好转,精神状况也不错,只是因为以前脑中风过,本就有后遗症引起的痴呆症,这回受伤引得旧症复发,目前还在接受药物治疗。
我的心咯噔一下,忙问,怎么个情况?
医生见我急了,宽慰我说,不严重,就是口角有点歪斜,还有,不记事。
旁人的话再听不见,一心只想赶紧看看我的老子。推门进去,一个特年轻漂亮的护士刚刚喂我爸吃完药,另一个则在切水果装盘,她们见我进来,冲我如雨后梨花般娇羞一笑,便起身让出了位置。我坐在被一个姑娘坐热的地方望着我爸,细细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发仍是白的,脸仍是黑的,眉间眼角的褶子没多没少,除了嘴角确实歪了,精神头还不错。
嘴歪了又怎样,看着就像对谁都笑,照帅不误。
我把护士已经切好装盘的水果端手里,用小叉子取了准备喂我爸吃,已经伸出去的手骤然一停,问他:“袁国超,你答上来才有的吃,你先说说,我是谁?”
我爸怒瞪我一眼:“你反了天了,你不是我儿子么?!”
我在心里暗自吁出一口气,还好,没痴没傻,还认得我。
“那小离呢?小离是谁?”我想起来我久没联系上那丫头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不就是住咱们隔壁、跟着你老师跳舞的丫头嘛。你当你爸是傻的?!”
“不傻不傻,你谁啊,谁有你伶俐啊!”我爸中气挺足的,看来确实没大事儿。我刚想把叉上的水果递上去,想想又不放心,决定再试一句,“那你再说说,你是谁?”
“你个小兔崽子没完了?我是你老子!”我爸被我这些明显低智的问题惹毛了,冲我连着砸来几拳头,把满脸的褶子拧得更紧一些,嘴也更歪了。
“妈的!袁国超你个老兔崽子,你也就窝里横,有种外头人欺负你的时候别怂啊。”
我爸摆着老子的谱,但我心里特别高兴。然后他总算收了拳头,一把夺过我端手里的果盆,他不爱吃里头的奇异果和油桃,勉强爱吃西瓜,但他跟我说,其实还是最想吃卤水肘子。
我看他思路清爽,心里更高兴,想着我晚上还得跟黎翘搭飞机去西宁,于是就恋恋不舍地跟他道别了,老实说我俩相依为命这么些年,我两条腿几乎没迈出过老北京,就是放不下他,也知道他放不下我。别人家是“父兮生,母兮鞠”,我家的老袁是既当爹又当妈,即便都尚有进步余地,但也不易啊。
我说,袁国超,我先走了啊,我要出一趟远门。你得照顾好自己啊,吃的用的咱不缺,但你现在人在疗养院,该忌口的时候就听医生的。
“早走早好,你以为你不碍眼!”我爸头也不抬,挥手就把我往外头赶,“赶紧回家收拾东西吧,西班牙远着呢。”
“还有,别看人家护士漂亮就起色心,耍流氓——”我不放心地继续叮嘱,突然反应过来,我什么时候跟他说过我要去西班牙了?!
“你老师出钱让你出国学跳舞你就去,你爸是那种贪人便宜的人吗?!等把咱家房子卖了就把钱还给你的老师,你都快二十二岁的人了,还离不开家吗?!我去跟我们单位闹去!陪领导喝酒喝出的毛病不算工伤吗,我马上要没房子住了,没法子活了,他们能见死不救吗?!你只管放心学你的,跳你的……”
“闹什么……”红色的瓜汁儿与透明的口涎从那歪着的嘴角淌下来,我爸也毫无察觉。我取了纸巾替他擦了擦,忽感鼻子一阵酸,半晌才忍住,“你不是……你不是最要脸要皮的么……”
“你以为你老师来找你的事儿我不知道?你爸虽然身体不好,但脑子不至于糊涂,我的事情厂里会安排的,就算安排不了,随便到哪儿租间一室户,总能对付的……”
“还说自己不糊涂?你糊涂啊,糊涂大发了——”我戛然收声,不敢再说,不敢再想了,怕自己会在这样好的日子里矫情地流泪。
他这下又错位了好多年,脾气倒是不变,听不得我说他糊涂,直接把我从病房里轰出了去。
大概是不想破坏我们爷俩的天伦之乐,我看见站在门外等我的黎翘。我的脑子早就一片空,只愣愣跟他说,我哪儿也不想去了。
“又闹什么?”黎翘抬手作出要抽我的样子,我赶紧闭上眼睛,竖起两条小臂护着自己——结果他的手掌没落到我的头上,我整个人倒被他拉进了怀里。
“就抱你五分钟。”黎翘的唇贴着我的耳边,声音温柔遥远得像来自天边,“医院里人来人往,久了会被人看到。”
静静由他抱了五分钟,待他放开手,我就变乖了,我的胸腔被一种会要命的幸福感充盈,不禁意犹未尽地问:“然后呢?”
黎翘微眯了眼睛看我,忽然又伸手兜了我一记脑瓢儿——转折太快,这下我始料未及,根本没来得及躲。然后他便拽住了我的领带,跟溜一条不情愿出门的狗似的,硬生生把我拽走了。
这是一个万物怒号的夏天,老北京城里的花都开疯了,青海湖也不消停。天上的白云一股脑地往一处倾斜,让你觉得这片蓝天就是个陡坡。青海湖美,美在恬然,美在无争,美在你自以为自己的期待已经饱和了,它还能亮出尖牙给出惊喜。不像在北京,你在朝阳区走一走,多的是背影是仙正面是鬼的姑娘,一回头就吓你一跟头。这里的姑娘远看美近看更美,这里的山远看是连绵土丘近看才知其巍峨万丈。
风吹草低,我们看着牛羊,牛羊看着我们。
黎翘在剧组给他安排的酒店附近另找了一家酒店,用来安置我这个所谓的“新助理”。他每天收工以后就会让我先回自己的酒店,然后趁夜黑风高旁人不备,再悄悄从他的酒店出发来我这儿,颇有点金屋藏娇的意思。出发前我曾幻想过不少香艳的情景在异乡上演,但事实上却无事发生,黎翘拍戏到凌晨两三点是家常便饭,而早上六点他又得赶去剧组化妆,有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干脆就不卸那厚重的假发,只抱着我睡上短短三四个小时。
不得不承认,以前我对明星这行有偏见,尤其是年轻一辈,觉得那些人当中也就顾遥能称得上是演员。我觉得他们驴粪蛋,表面光,一个个明里瞧着光鲜,实则统统男盗女娼。同样我对黎翘也有偏见,我一直认为他的戏路不比顾遥宽,他长得太像个洋货,演古装横竖不是那么回事儿。
摄影棚里没有冷气,女性角色还好,贴的是花钿,抹的是靥黄,戏服虽比现代装厚重些,不至于要人老命。但男演员就苦透了,动辄几十斤的铠甲上身,尤其黎翘的角色是个动亦带咳的病秧子,三伏天里也得身披紫貂大氅。前阵子没白咽下那些苦瓜与芹菜,上妆之后,他便两颊微陷唇色泛青,一生为情所困。
起初黎翘也热,仅是坐着等戏的时候也汗下如雨,不料入戏以后竟完全好了。我也记得刚接下剧本的时候他没少抱怨,抱怨同是一家影视公司出品,为什么顾遥能演年轻时期的鲁迅,他却只能嫖嫖古人,演这种无甚营养、只能靠武指与特效撑场面的片子。
但一旦投入他的工作,投入这个角色,这位爷便一丝不苟得与往常判若两人。
有一回我伏在他的膝盖上,一不留神便睡了过去,然而当我一觉睡醒仰脸一看,却发现黎翘仍一动不动,枯坐出神。
他未卸妆,鬓边发白,病容憔悴,眉头浅浅蹙着,薄唇轻轻抿着。我听见他饶动感情地轻念台词:远出塞外,孤身闯营,便是“十去九不回”……你……你当真……
言罢,一行泪打落脸颊。
我便伏着不敢动了,唯恐扰了这情深不寿的将军。
“贱妾不敢奢求将军念及昔日恩情发兵营救……只不过将军英雄盖世人间无匹,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易如反掌,而今深入敌营救一个褓中婴孩,想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远出塞外,孤身闯营,便是‘十去九不回’……”窗外雪似鹅毛,他止不住周身轻颤,连连轻咳,一双灰色眼眸若隐若现噙有泪光,“你……你当真……”
导演喊“咔”了以后,剧组上下直呼“完美”,唯独黎翘仍未出戏,他眉头紧锁眼眶泛红,靠十分钟的沉默之后,我听见他对导演说,这条有点过了,再来一条。
若在荧幕上看见这样生离死别的场景,你定会觉得特酸,特矫情,但在现场亲眼所见,那种感动无以言表。黎翘演得真好。他一落泪我也想哭,只是我哭不出来。造雪机连着工作了几个小时,可超过四十摄氏度的摄影棚实在热得人够呛,我身体里的水分已被完全蒸干,我流不出泪来,一眨眼就往外掉盐花。
这天拍摄十分顺利,剧组收工得早,剧组里的藏族群演们与几位主演共同完成了一场戏,他们高兴,喊着,唱着,然后就跳了起来。
青海湖的天比北京的宽,夜似一道幕帘扯下来,天地一色之后便显得更宽了。
藏人能歌善舞名不虚传,他们一个个舞姿雄浑又舒展,飘忽又灵动。我被他们的歌声与舞蹈勾得心痒,不待征得黎翘同意,便加入了那几位穿着藏袍的青年当中,与他们一同跳舞。他们的舞蹈我没跳过,但跟着他们的步伐学得很快,学会以后我又技痒,即兴添加了一些我自己擅长的动作。
藏族青年本来与我同围成一个圆,但不知不觉间他们竟变换了队形,开始以我为中心旋转。又不一会儿,几个一直在一旁笑着的藏族女孩也加入到我们当中,她们翩翩甩起长袖,她们以藏语齐声歌唱。
跟了一个多星期的剧组,这却是我入青海湖以来最痛快的时候。摄像机对准的地方,黎翘是众星拱月的绝对主角,我曾在某一刻为自己感到卑怯,但摄像机外,有年轻舞者相佐,有天籁歌声缭绕,我终于相信我如良金在镕,如好玉在璞,我一点也不逊于这位爷。
“你的新助理舞跳得不错啊!”我自得其乐同样耳听八方,听见不远处的副导演夸我。
几个跳跃旋转间,我与黎翘四目相视,在小片刻以目光互相肮脏地舔摸啃吮之后,他微笑说,岂止不错,他是最好的。
藏人同样好客,我受邀去一位小伙儿那儿喝酒,黎翘本不屑凑这种热闹,非被我涎着脸皮拽了过去。
有酒有肉有星光万斗,我与那些藏族群演席地而坐,举杯豪饮之后立马成了朋友。
黎翘从头到尾不热情,但不热情归不热情,他也没拂袖就走,不吃肉倒喝酒,偶尔插两句话,也算入乡随俗。
外头人声更寂,一位英俊的藏族青年端起碗来向大伙儿敬酒,他亮开嗓门,以藏语开唱,歌声如一声清啸,起于夜色,又隐于夜色。
“他唱的什么?”黎翘问。
另一青年将这歌词解释给我们听,说,吃最香的肉,喝最浓的酒,睡最心爱的姑娘。这是人世间最好的事情。
这个时候我正试图用藏刀割下一块难缠的肉,而黎翘正欲将杯中的青稞酒一饮而尽,于是我们不约而同看了对方一眼。
我们没那么饥渴,十来天清心寡欲的日子原也过得自在,这下突然饥渴得不得了。狗仔无孔不入,我们不敢以天为盖地为席地“野战”解决,只得忍耐着裆里的胀热,一路火急火燎地往酒店赶。
我们要去干这人世间最好的事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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