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白虹便陪笑道:“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义父,您看阿醉最近也是闲得慌,况且水战我也不太在行,又怕再搞砸了差事惹您生气,要不,让他和我一起去?”
岳鸣看他一眼,所谓“水战不太在行”,“搞砸了差事”云云,都不是重点,姜白虹真正想说的,乃是“阿醉最近闲得慌”这一句。
他生怕经了林戈一事,小总管从此被搁置起来。
岳鸣在内心深处叹息一声,终道:“好。”
姜白虹听得岳鸣这一句话,极为欢喜,转身就去找了林皆醉。
林皆醉心知这定是姜白虹为自己争取来的,只道:“白虹,多谢你。”
姜白虹笑道:“行啦,你我兄弟,说这些干嘛。倒是赶快把桑挽叫过来,大家商量一下正事要紧。”
林皆醉道一声好,便把雷霆的现任首领请到自己书房之中。
桑挽其人出身,却也颇为特别。担任雷霆首领之前,他原是长生堡中的一名账房。平日里不过是和账本算盘打交道,柳然叛变之时,他表面不曾违抗,私下里却把一应账本藏好,随即悄然离开。因他身份无甚出奇,连柳然也不曾留意。
谁想桑挽并没有真正离开长生堡,他在私下里聚集了一群仍然效忠于岳鸣之人,待到长生堡主归来当晚,跟随其后的人马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桑挽召集而来。他自己甚至还杀了一个小重山中人。
待到林皆醉整理长生堡内务之时,发现了桑挽这段功绩,是时桑挽居然又做起了账房。林皆醉查看他的武功,发现亦是不弱,便问桑挽,“你可愿进雷霆?”
桑挽居然不愿,答道:“当初我和柳然作对,乃是因为他叛变的时候,杀了我在长生堡里两个好友。现在他人已经死了,我还做我的账房就好。”
林皆醉便问他,“那你在长生堡中还有其他朋友吗?”
桑挽道:“有啊,我还有两个朋友,一个也在长生堡做账房,一个是看大门的。”其实他先前所说的两个朋友,也不过是长生堡中的寻常护卫,以他的身份,本也结交不到更上一层的人物。
林皆醉便道:“位高方能权重,权重方能护得身边人。若长生堡再有变故,桑先生是做一个账房护得住人,还是做一名雷霆护得住人?”
桑挽认真思量了一番,最后点头道:“你说得有理。”
自此桑挽便入了重建之后的雷霆,他武功虽非其中最强之人,能力手腕却极其出众,是时雷霆本也少一名首领。林皆醉再三考量之后,又与岳鸣商情,最终仍是任命了桑挽。
现下看来,桑挽这首领也算称职,换成旁人,未必敢与少堡主这般争执。
姜白虹过去与桑挽打交道不多,见他来了,便细细打量了一番,笑道:“真看不出,你竟有这样的心气。”
林皆醉最近较为亲密的几个手下,林戈是翡冷城前杀手,外表沉默冷然;池微则是典型的江湖人模样;花谢一副风流外表,实则处事周密。这几个人,一看就知是武林中人。只有桑挽与众不同,他容貌气质,怎么看怎么是个书生样子,就是穿上箭袖短打,再佩一把宝剑,旁人也只当他文人学武,万想不到他竟是现任雷霆的首领。
桑挽行了一礼,道:“姜公子过奖了。”又向林皆醉行了一礼,道:“小总管召我前来,不知有何要事?”他言谈举止也是文质彬彬,与寻常的江湖人不甚相同。
林皆醉微笑道:“确有一事。”便将岳鸣令自己与姜白虹再入天罡水寨之事说了一遍,又问:“桑头领先前与少堡主入水寨,不知详细情形是怎样,都有哪些需要注意之处?”
桑挽听到这次是由姜白虹与林皆醉带头,面上的神色便放松下来,又想了一想,道:“先前经过,我已与堡主说过,相信二位大抵也有些了解。我这里倒是有一个人,不知二位可愿意见她一面?”
林皆醉便问:“是什么人?”
桑挽道:“李三娘。”
姜白虹与林皆醉不由得对视一眼,心中都道:竟然是她!
依先前柳然所说:这李三娘原是天罡水寨中人,亦是天之涯左使宁颇黎的情人,但她的身世其实另有蹊跷。少年时,她的家人死在宁颇黎手里,李三娘因此流落江湖,成为天罡三十六之一,后来她与宁颇黎相好,也是为了借机杀人,只是宁颇黎武功极高,她寻不到下手机会,因此与长生堡合作,才有小总管带领雷霆进攻水寨,实则为杀天之涯左使之事。
只是这一次计划,一早就被柳然告知对方。寒江一役林皆醉惨败,归来后便听得李三娘已死。他当时想:李三娘多半是被天罡三十六又或宁颇黎发现身份,故而杀之。而柳然叛变之后,林皆醉也曾怀疑,天罡三十六内是否真的有这样一个人?若有,她到底是柳然的手下,还是身份真如大总管所说?她到底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只因长生堡内事务繁多,一时并未顾上。可是现下居然从桑挽口中得知:真有一个李三娘,而这个人,竟然还活在世上?
林皆醉忙问道:“桑头领,你在哪里见到她的?当时情形怎样?”
桑挽道:“是在去往天罡水寨的路上,当时李三娘忽然出现,求见少堡主。”
姜林二人再度对视一眼,先前他们并未听岳海灯提过此事。桑挽又道:“少堡主得知李三娘先前曾是宁颇黎情人,因此并没有见她。倒是属下后来又与她谈了几句,她道长生堡若是还想见她,便去红柳林寻人。”
林皆醉道:“桑头领,就麻烦你即刻请她来此,就说长生堡林皆醉”姜白虹接口道:“与姜白虹一起请她前来相见。”
桑挽听二人口气,知道这李三娘必是十分重要之人,答应着便离开了。
桑挽离开之后,姜白虹重重叹了一口气,道:“嘿,海哥这是怎么想的!”
林皆醉道:“从少堡主角度看,亦是有情可原。”毕竟岳海灯并非寒江一役当事人,虽也听人转述,但并未必能了解李三娘这一角色的重要性;再有,以岳海灯性情,对李三娘曾为宁颇黎这一身份必定不满,加上他身边已有余广刘仁,皆是天罡三十六中人,再加一个李三娘,似乎也不那么重要。
明白归明白,姜白虹还是又叹了一口气。
桑挽的动作很快,不到半天时间,他就将李三娘带入了长生堡。姜林二人只见一个身形窈窕,青纱遮面的女子走了进来。直到进了书房,那女子向二人敛衽一礼,这才摘下了面纱。
当时天近黄昏,这女子面纱一摘,姜林二人竟觉室中霎时一亮。
他二人行走江湖已久,武林闻名的佳丽也颇见过一些,但若单以容貌而言,竟无一人能与女子相提并论,所谓国色,不过如此。
那女子微笑道:“小女子李三娘,见过二位公子。”
李三娘尽管国色天香,但姜林二人皆不是会被容颜迷惑之人,一时惊艷之后,也就恢复镇定。姜白虹笑道:“三娘子不必多礼,请坐。对了,你姓李吗?”
这句话他是带笑问出,语气轻松,但话中深意,却是在询问李三娘的真实身份。李三娘便坐在了下首一张椅子上,以袖掩唇笑道:“小女子原不姓李。”
姜白虹便是一怔,李三娘随即笑道:“当年的姓氏小女子早就不用了,世间张王李赵姓氏最多,便顺手取了个李字,但小女子确是排行第三,叫一声三娘,却也没错。”
姜白虹笑道:“原来如此,那三娘子果然是天罡三十六之一幺?”
李三娘道:“正是,姜公子觉得我不像?”
姜白虹笑道:“这种事怎么好看外表,既然这样,当日究竟发生何事,就请三娘子一一说明罢。”
李三娘侧着头,笑道:“从哪里讲起?也罢,便从头讲起罢,先前我召集了一批人手,原打算把托塔天王曹猛拉下马,可惜被宁颇黎发现了……”
姜林二人先前还凝神听着,待李三娘说到这里时,二人都觉出不对,姜白虹就要开口,林皆醉却使了个眼色,与姜白虹一起继续听了下去。
按早先柳然所说,这李三娘原是个为了家仇甘愿委身仇人的孝义女子,可现下听李三娘自己一说,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李三娘早年便入了天罡三十六,是水寨最早的几名元老之一。但她野心勃勃,并不满足于这个位置,便私下里召集了一批心腹,欲待推翻托塔天王曹猛的势力,自己做水寨头领。可惜行动之前,竟被天之涯左使宁颇黎发现,这场叛变自然也没能成功,曹猛原要杀她,却被她诈死骗了过去。
后来,寒江一役中,小总管虽然惨败,托塔天王曹猛却死在了他的手里。宁颇黎接管了天罡水寨。随后林皆醉又与姜白虹设计,重创了天之涯左使,天罡水寨分崩离析,李三娘有心重回水寨,自己手上人马却不足,因此她找上岳海灯寻求合作,没想后者连个见面的机会都没给她。
“幸好,姜公子和小总管都不是那等拘泥之人。”李三娘说罢,微微一笑,真若百花盛开。
姜白虹对她这个笑容却不太在意,听李三娘说完了,问道:“有件事我不太明白。”
李三娘笑道:“姜公子请讲。”
姜白虹道:“你要策划叛变,这自然是十分机密的事情,怎么能叫宁颇黎知道了呢?”
李三娘笑道:“姜公子有所不知,那位宁左使,原本是小女子的情人呢。”说到这些男女之事,她面上全无羞窘之色,只笑吟吟的,仿佛在说一件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一般,又道:“小女子选他做个相好,一来嘛,是因着这宁左使生得却也不错;二来,也是想着借他的武功身份,助我上位。谁曾想着这宁左使竟是个六亲不认的,我这边刚透了些口风,他就告诉了曹猛。哎,约是他觉得曹猛更好用?”
说到这里,她看向林皆醉,“听说曹猛已死,果然还是小总管英雄了得。”平淡无奇的一句奉承,被她一说,便是风情万种。
林皆醉却没有答她这句话,只淡淡道:“曹猛已死,宁颇黎离开天罡水寨,请问三娘子,你现在想要什么呢?”
你辛辛苦苦,先找到岳海灯,又找到我们,是为了什么呢?
这是林皆醉首次说话,而他一开口,便点出了李三娘所来目的,李三娘没想小总管这般直接了当,不由也顿了一顿,但她随即便伸出两根削葱一般的手指,道:“我只要两样,第一,我要天罡水寨的首领之位;第二,我要宁颇黎的人头。”
林皆醉看着她双眼,缓缓问道:“那三娘子能给我们什么呢?”
若换成旁人问出这句话,李三娘多半就要调笑一句,但也不知为何,面对着这位长生堡小总管,她一时竟说不出这些言语,索性亮出条件,“我会助你们夺回水寨。”
林皆醉摇了摇头,道:“这话不对,若真是这般,反成了长生堡助三娘子夺回水寨,对长生堡有何益处?”
李三娘一时语塞,林皆醉却在这时开口道:“长生堡无意在寒江上多一个分舵,但,仅限于此。”
李三娘闻弦歌而知雅意,笑道:“现下天罡水寨一片混乱,靠着大树好乘凉的道理,小女子也是懂的。”
他们谈到这里,已是晚饭时间。林皆醉便请桑挽招待李三娘先去用饭,又叫人把自己与姜白虹的晚餐直接送到书房里。
姜白虹夹了一筷醉鸡,问道:“阿醉,你看这李三娘是否可信?”
林皆醉道:“她说的话,应该是真的。”说着打开桌上一张纸条,姜白虹忙把醉鸡塞到嘴里,接过细看,见上面写的是李三娘在天罡水寨时种种情形,与她方才所说,并无差别。他不由奇道:“这是哪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