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剑问道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献给杰洛姆的赞歌 > 第五十四章 重提过往

第五十四章 重提过往(1 / 1)

达尔西是个怎样的人呢?尚克不太明白应该怎样给两位少年少女讲明白。

伯爵达尔西从年轻的时候就继承了城主的身份,无疑说明了他实力出众。

身为一城领主的他当然不缺乏追求者,也许是地位太过悬殊,尚克初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并没有被他吸引。

尚克一家都是普通人,没有实力超群的父母,身为女人的她更没有出众的战斗天赋,年纪不大的时候,尚克就试着独自开始倒卖商品。

因为她要强的性格,尚克一开始吃了不少的苦头。

不过女人的坚毅让她逐渐在城市站稳脚跟,再加上她总是能找到关键商机,通过倒卖价格差价,赚了许多钱。

从女孩变为少女,尚克用几年收货赚取的金币买下了一间破旧酒馆。

让酒馆焕然一新的同时,她学会了打扮,也是在这个阶段,她学会了如何制作美食。

那个时候的达尔西风华正茂,却是没有听见任何结婚的风声。

为此,他的父亲常常逼迫他去参加贵族之间的酒会。男孩已经变为了少年,当然不会再乖乖听父亲的安排。

于是有一天,从酒会逃跑的达尔西闯入了尚克的酒馆。

达尔西不讨厌喝酒,与之相反的是,他嗜酒如命,而且非常挑剔。

但达尔西不喜欢和肤浅的女人一同享用美酒,在他看来这完全是对酒的亵渎。

又是一次从酒会逃跑,已经成为“领主”的少年没有让任何人找到踪迹。

一天没有吸食酒液,让达尔西内心烦躁,正当他苦恼的时候,少年来到了少女的酒馆。

不过等他到来的时候,尚克的酒馆已经关门,少年的礼服早就被他自己换下,他顺路偷了贫民的麻衣,穿上去看着只是个普通人。

“已经关门了,明天再来吧。”

少女已经将地板铺满了水,正拿着破布擦着。达尔西可不在乎平民的感受,走入酒馆,踩在了尚克刚擦好的地板上。

身为伯爵的他从不缺钱,从包里拿出了一枚金币,放在柜台前。

“我要最好的酒,请快点。”

看着和自己一样大的少年,尚克心里有些埋怨,还是快速把踩过的地面重新擦干净。

她慢慢站起来走到柜台后,从木桶内舀了一罐熊胆泡的酒,怯懦地递给了趾高气昂的少年。

达尔西皱着眉头试了一口,在嘴里嚼了两下,吐在了地上。

“什么鬼东西,你开酒馆连酒都不会酿吗?”

尚克利索地拿着抹布,将脏掉的地面又擦干净。

少女抿着嘴巴,跑到柜台后又取了一罐椰果酒。

这次,达尔西只是闻了闻,就把装酒的木罐子推倒。

“我看你这里也没有什么好酒,全是从商人那买来的。”

尚克一句话没有说,她已经习惯了刁蛮的顾客,在她看来这少年只是其中之一。

少女安静地清理着桌面,打了一桶水,把达尔西试过的木罐子都洗了洗。

“算了,看你年纪不大,让我来教你怎么酿酒吧。”

少女疑惑地抬头,没有留给她提问的时间,达尔西拽着她的手来到了酒馆的储藏室。少年提着少女的胳膊,因为用力过猛,少女几乎都要哭了出来。

发现自己并不绅士,达尔西急忙向着少女道歉,他承诺会把最好的酿酒技术教给她作为补偿,少年还拿出了剩下的几枚金币当作购买材料的钱。

看着少年竟然真的有模有样地做了起来,尚克拿起了那几枚金币,开始认真地学着酿酒。

“酿酒,不也是做饭吗?”

看着少年将果子焯水,倒入了大块的盐和糖沙,少女觉得自己也能做到。

“哼哼,还不只是这样呢。”

除了能吃的食物,少年还抓了根茎草药,未清理的毛皮,未剪下的果叶。他将不同的食材混在一起,装入了喝完的空木桶内。

“这真的能行吗?”

少女有些疑惑,她买的酒里可没有达尔西后来加入的奇怪材料。

但达尔西非常自信,他甚至夸下海口。

等到过几天后他会再次来到酒馆,如果这次的酒失败了,他会赔给少女十枚金币。

看着手中的金币,尚克觉得自己已经不会有损失,两人就此定下约定。

少年之后经常来到酒馆指导酿酒,尚克也是个聪明的姑娘,几次尝试后,她也能提出自己的见解,两人找了这个世界上各种奇怪的素材进行尝试。

每有新的想法出现,两人都会先喝下自己提出的新酒,虽然大部分的想法都让酒变得难喝,但真的找到了从没有人发现的材料时,两个人都会非常兴奋。

久而久之,尚克酒馆的美酒传到了城市外,慕名而来的酒客让尚克赚了不少金币。

一同研制美酒的时光是尚克最幸福的时刻,但人总是会长大。

不顾着家族的反对,伯爵的儿子娶了平民为妻。

整个三剑城的人都知道这件趣事,达尔西倔强的老爹将尚克拒之门外,让她从无可能进入城堡。

而达尔西本人也被迫接下了更多的事情,他身上的担子重了起来,每日泡在无尽的事务中。

达尔西和自己的妻子很少见面,即使是抽出时间,他也只能偷偷跑出城堡去酒馆喝一杯。

许多年过去,两人酿酒的时间越来越少,喝酒的次数越来越多。

直到最后一次,达尔西和尚克喝得酩酊大醉,就着醉意,男人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虽然我是伯爵,三剑城的城主,可我不过是活在家族的脚下。”

女人看着身边的男人,这么多年过去,男人一直没有接自己进入城堡,女人也明白身为平民的自己没有资格,身边的酒馆就是她的庇护所。

“我的一位好友,他写信告诉了我他的新发现,虽然很危险,但十分有趣。”

男人自说自话着,歪着脑袋为自己倒酒,一口饮尽。

达尔西晃悠着站起来,走出了酒馆,对自己的妻子说了最后一句话。

“你找个人改嫁了吧,我这个人很窝囊,配不上你。”

女人全当是他在说酒话,一点都不想理睬他。

直到后来,满城的士兵都在寻找城主,达尔西的父亲还亲自来搜查酒馆。

尚克那时才知道,这是她和他见的最后一面。

……

泰斯只觉得昏昏欲睡,但奥菲利亚却听得十分认真,尚克一口气讲完自己的故事也有些疲惫。

太阳已经在东方升起,看来时间有些不够。

“骑马吧,泰斯,我知道你会的。”

奥菲利亚对泰斯建议着,少年左右张望,没有看见任何马儿的踪迹。

“赛特他们应该把马都带走了,现在怎么还会有马。”

“我早就帮你选好了马,你看身后。”

从小山丘奔来了一匹棕马,马儿的后背上站着一只乌鸦。

等到棕马来到泰斯身边,黑色的鸟儿也飞走了,看着棕马光秃秃的后背,黑发姑娘有些对不起这匹马,悄悄低下了头。

“没有马具,那只能我一人过去了。”

这次泰斯没有假装自己不会骑马,一跃而起,少年用手拽住了鬃毛,大腿夹着马儿的后背。

“如果我见到了达尔西,你有什么想对他说的。”

“那你就说,他是个混蛋,人渣,让他快点去死,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好的。”

少年带着那副画,朝着西北奔驰。

最新小说: 我穿成了反派富二代 老祖宗又诈尸了 苟在女帝宫我举世无敌 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 这个傀儡太凶了 我靠演技成圣 我的技能有亿点随机 诸天:开局一拳打爆神王唐三 天赐万象玉作杯之兵哥哥 秦时:开局拜师李牧,剿灭匈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