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雪崩(1 / 1)

如果那一天晚上,唐森他待在县城里,没有为了高考而去减压,没有为了不好意思而回到县城,没有为了没有从乡镇到县城的专车而放弃回到县城,他一定会去蘑菇亭。可是,事实上,他不在县城里。

他做了一个铭记一生的决定。那一天晚上,他放任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一个人,在西大闸的那个蘑菇亭里,哭泣。但他不知道她究竟为了什么而哭泣。

那一天,他真不该和几个同学去另一个同学的老家,为了那该死的高考泄压。

本来说好的去钓鱼,晚上回到城里来。可结果,变成了他们一个个都变成了馄饨下河了,摸鱼吧。

当天傍晚,那个同学又盛情相邀唐森他们留宿。盛情难却之下,他又没有什么事,所以,他不好意思推脱,就答应留宿了。

结果,他在平房屋顶上,喂了一夜的蚊子。

当他接到柳飞嫣电话的时候,已经没有专车可以从乡镇跑到县城了。

他安慰了她。他仅仅是安慰了她,没有任何的行动!

安慰有个屁用?她要的是他,是他能在身边。他可以一直不在她身边,但只要她需要他的时候,他能在她身边就好。可惜,他弱鸡了。他在她需要他,并且发出了明确的邀请信号后,懦弱了。

当她“咔嚓”一声挂断电话的时候,他分明感觉到有什么第六感的东西,也随着这声“咔嚓”,断了。

第二天,唐森赶第一班车回到县城,打那个电话,是个公话。应该是蘑菇亭边上的,公话亭。

他去她家里找她,她不在。

自那通电话以后,唐森再也没有见到过柳飞嫣。他知道她没有死,他知道她活的好好的。只是,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永远的死在了他的心里。

他揣测着,她现在也应该结婚生子了吧,只是,这些也只不过是他的揣测罢了。他再也不知道她确切的消息。比如,高中毕业后,她上的什么大学,在哪个城市。又比如,他男朋友是谁,长得怎么样。又比如,她在哪个城市里生活,什么时候结的婚,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现在生活的怎么样。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幸福吗?

哭泣的时候,应该会有一个人陪在她的身边吧?

如果当年是现在的唐森,他会不顾一切的回到那个“西大闸”,走到蘑菇亭下。哪怕是用两条腿走夜路,也不会停下向她的脚步。他也会告诉她,“你等我,我来了。”

如果,可惜,没有如果。

是的。

如果,可惜,没有如果。

如果有如果的话,那怎么还会有彭瑶呢?

彭瑶,彭瑶是心怡的妈妈。心怡是唐森的女儿。几个月前,彭瑶提出来和唐森分手了。

她跟着他回来这个小县城,可是,没过多久,她在他的同意下,打掉了四十多天的腹中胎儿,去了一个他不再熟悉的大都市。只是他不知道这个大都市是哪一个大都市,叫什么名字。

她走了,她梨花带雨的和唐森说道:“唐森,我们结束了。我走了。我会抽空回来看心心的。”

“好。”唐森看着她,感觉着这一幕又是何曾的熟悉,他对她说道,“好好照顾自己。”

那种像是第六感的什么玩意儿,“咯噔”了一下,唐森他知道,他和彭瑶之间结束了。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当下并不是过去,可唐森觉得当下是多么的无力。他想用尽生命去挽留,可惜,力如捧沙,一握就洒。

那就放她远走高飞吧!

爱而不得,他痛彻心扉。得而无力去爱,他生不如死。

但他不得不活着。

“哕(yue)——”,同时想到了两个女人离他而去,唐森他一时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感。一口鲜血从胸腔中涌出,唐森赶紧用手捂住,拉过垃圾篓接着。

他知道他这是又“雪崩(血崩)”了。

他和彭瑶生活在一起,两人就进入了“梨蕊食露”阶段。但从第一次“梨蕊食露”以后不久,他就有了这个“雪崩”的事。每逢他的情感不能自已的时候,他就会干哕,呕吐出血来。次数多了之后,唐森就把他这种吐血现象,起了个名字,就叫“雪崩”。

唐森第一次来“雪崩”,彭瑶都吓死了。赶紧带着唐森去医院检查。没事。去大医院,没事。

唐森第二次来“雪崩”,彭瑶吓的半死。赶紧去大医院做全面的检查,没事。

唐森第三次来“雪崩”,彭瑶懵了。去大医院做全面检查,没事。

医生说,可能是因为情绪过激,导致的一种过激反应。不碍事的。人不是有气到吐血吗,他唐森的这种过激反应是一样的。还说,小伙子,心胸放宽点。别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气到吐血。小两口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绊绊的琐事。知足就好。

唐森第四次来“雪崩”,彭瑶哭了。唐森笑着说道:“用纸巾擦擦就行了。”

后来,唐森再来“雪崩”的时候,彭瑶就不知道了。

唐森,他看不得她的眼泪。

他和她是校友,也是笔友。在高等实验中学里,同一个年级,不同班。

高一时,文理分定,天下太平。新分班以后,唐森和一个叫韩施凌的帅哥成了朋友。当然,三桌连排,还有一个什么都看透了的逍遥哥,叫李傲然。

当时有不少的女孩子给韩施凌写情书。于是,他就认了几个“干”“妹妹”。他没有想过和她们交往,只是单纯的认作妹妹。因为他喜欢的女孩在一中就读,他们是小学同学,并且他们还是一个家属院的。

晚自习结束之后,他要到一中门口堵她,跟在她身后一路,做护花使者。偶尔,他还要给她解围,然后,他一辆自行车,她一辆自行车,他们一起回家。

她考上了S大,在S大都市,住在S大的宿舍里。

他因为家庭变故,没有上大学,他去了S大都市。住在S大附近的一间地下室里。

她上着大学,交着朋友。

他做着销售,交着朋友,学着函授。

她偶尔会来看他,没进地下室。

他偶尔会去看她,没进S大的校园。

她偶尔会和男同学一起来看他,他会和她的男同学喝罐啤酒。

他偶尔会和太阳一起来看她,给她送些家乡的土特产。她留他在食堂吃饭,他说,好,下次吧。他请她。

有豪车堵她,她说,她有男朋友了。

有豪车堵他,他说,他有女朋友了。

现在他们在S大都市生活,刚买的房,有一个女儿。

唐森和韩施凌是哥们儿。韩施凌就问唐森要不要找一个笔友。唐森他没有交过笔友,所以,他就说好啊。

韩施凌告诉了他的小妹妹们,然后就找来了彭瑶。

笔友一交,就是三年,三年后,各奔东西。

彭瑶没有上大学,出外打工了。唐森上了一年复读班后,放弃父母的安排,逃出去打工了。

看是没有交点的两人,在一次唐森登录QQ时,又联系到了一起。他加了一个陌生女孩,而那个女孩竟然是彭瑶。

彭瑶出外一年多了,而唐森刚入社会。

彭瑶从一个城市里来,到另一个唐森所在的城市找他。她给他买了换洗的衣服,牛仔裤,还有内裤和袜子,还有水果和饮料。彭瑶把从那个城市买来的礼物,送给唐森,就急着赶回程的火车回去了。

彭瑶叮嘱唐森,要好好的工作。

唐森打开彭瑶从另一个城市带来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条比较昂贵的黑色皮带。

唐森用纸巾擦了擦嘴巴和手,弄干净之后,准备把垃圾篓里的垃圾丢掉。他看着被血染红了的“婚前协议”,苦笑了一下。他抠掉垃圾篓上面密封垃圾袋的密封圈,把里面带有血的垃圾和合同,系在一起,提着垃圾篓,向同层的垃圾倾倒处而去。

他笑着穿过一家家店面,把垃圾袋丢了。拿着垃圾篓,在洗手间的盥洗处,把手洗了洗,嘴巴漱了漱口,洗把脸,把手甩甩干净,钻进了厕所。

当他把皮带头拉出来的时候,他发现,这条彭瑶送给他的皮带,它已经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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