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猛男的光辉(1 / 1)

氤氲的雾气中,陈刚的意识逐渐迷离。

他轻轻抚摸着墙壁上的简笔画,心中竟然萌生出一阵阵悸动。

入手的触感,比牛奶巧克力,还要丝滑。

难道这就是女人的感觉?

陈刚一阵激动,自从母亲给他买了神器之后,他就再也没有难受过。更没有对女生产生过想法。

所以,女人到底是什么感觉,他压根就不知道。

他只摸过他妈的手,由于经常做家务,他妈的手,已经十分沧桑,像榆树皮一样,粗糙硌手,毫无美感可言。

至于其他女人,他则压根连碰都没碰过。

触摸着那些简笔画,他又想起了那个小护士。

不知道,那个小护士后来当上院长没有,也不知她现在过的到底怎么样。

如果那个小护士还没有婚配,陈刚打算去看望她一番。

看她有没有什么需求,是他可以帮上忙的。

陈刚正值壮年,有的是膀子力气,如果小护士愿意,他愿意为他精疲力竭。

当年,陈刚第一次见到小护士的时候,他才13岁,小护士看起来22岁的样子。

时间一晃而过,二十年过去了。

陈刚迎来了精力最旺盛的年龄,而小护士,也到了如狼似虎的年龄。

如果小护士没有婚配,陈刚不介意……

莲蓬头的水,稀稀拉拉地流。

热水器里的热水,似乎快要用尽,浴室里的雾气渐渐消散。

陈刚明显感觉到头顶的凉意,仿佛春暮的倒春寒。

陈刚瑟缩了一下,意识猛然清醒了过来。

他回想起刚才关于小护士的龌龊想法,不由得脸红脖子粗。

三十多年,他都没有渴望过女人。

他已经忍耐了那么多年,今天怎么就突然想起来了呢?

这究竟是为什么?

是因为被天雷轰击后的涅盘重生?还是感觉自己比以前更帅了,也更有自信了?

抑或是说,因为恍惚中见到了父亲临终时的影像,让他打开了心结?

陈刚晃晃脑袋,将这些想法抛开。

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他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去追曹冲,让曹冲绳之以法。

曹冲写小说,加点颜色,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儿。

关键,背后的那个人物,点名要让曹冲接受点教训。

欸,也不知曹冲究竟怎么招惹了那个大佬,竟然惹得大佬处心积虑的报复,这真是悲催呀!

热水器里的热水,彻底冷了下来。

陈刚打了个寒噤,裹起浴巾,就走了出来。

然而,瞬间过后,陈刚的脸色就变了。

曹冲那变态一天要消耗那么多卫生纸,卫生纸应该都不够用吧!

万一曹冲在卫生纸不够用的情况下,拿这浴巾擦拭。那岂不是说,自己身上也有可能被沾染了?

陈刚一想到这种可能,心里就生出一阵恶寒。

他大手一扯,便将浴巾扯了下来。

浴巾掉落在地上的时候,整个房间里,顿时亮堂了起来,宛如白昼。

陈刚摩挲着自己坚实的胸膛,情不自禁地感叹,‘啊,可恶,我这猛男的光辉,真是万物不可抵挡呀!’

被天雷轰击过之后,陈刚的皮肤真的变得超好,宛如婴儿一般,柔嫩细滑。

如果被女人看到了,想必她们都要抓狂了!

她们每天使用那么多化妆品,却依然难掩疲态。可陈刚这家伙,连大宝sod蜜都懒得用,肌肤却好的过分。

老天爷让一个大男人拥有这样的肌肤,这是何等的不公啊!

陈刚的皮肤好,身形更好。胸肌很结实,大腿也够粗壮有力。尤其腰部,就像铁打的一样,来千把个猛冲绝对没问题。

陈刚走到镜子前,仔细欣赏自己的身体。他转了好几个圈,忽然发现自己的脖子下,有个暗红色的印记。

那个印记,画的是个小火球,上面隐隐有雷暴闪动。

它虽然只是个印记,但看起来,却逼真的很,栩栩如生。就像真有一团雷暴火球,藏在陈刚的脖子里似的。

陈刚疑惑地盯着那个火球,伸手摸了摸,什么感觉都没有。

他也没有过分在意,直接穿上衣服,提起枪,就往屋外跑去。

屋外的走廊,很黑,很安静。

陈刚快速穿过走廊,来到大街上。

曹冲刚走没多久,现在去追,还来得及。

更何况,陈刚是cia的探员,各种高科技设备一应俱全。

陈刚刚才趁叶倾城不注意,偷偷在她衣领上粘了一个小型的追踪器。

目的就是防止他俩逃跑。

没成想,他俩还真逃跑了。

‘哼,我当警员这么多年,就没有我抓不到的罪犯!’

陈刚冷哼一声,戴上了耳麦。

耳麦里立马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

‘他们离你一千米,在御龙商场的药店附近。’

陈刚跳上警车,立马往御龙商场开去。

由于现在是夜间,已经快十二点了。

路上的行人稀少,所以,车子开的特别快。

不出几分钟,陈刚就到了御龙商场。

此时的御龙商场,大多数商户已经关门。只有少数几家在开门营业。

而那家24小时营业的雷允上药店,尤其显眼。

陈刚停好车子,立马朝药店跑去。

此时,曹冲背着受伤的叶倾城,正在药店内买药。

叶倾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曹冲打算买些提神正气的药物,让她振作一下。

可是,他才刚到这儿,药剂师还没有将药递给他,陈刚就来了。

曹冲透过药店的透明玻璃门,眼看着陈刚一步步逼进。

他有些慌了,要是被陈刚抓住,岂不是前功尽弃?

非但自己要进监狱,连叶倾城也救不了。

曹冲可不认为,陈刚会好心把叶倾城送进医院。

之前,叶倾城才虐过陈刚,陈刚一定会记恨在心,眼睁睁看着叶倾城死去!

曹冲不想让叶倾城死,他想让叶倾城活着。

哐当~

药店的玻璃门被打开。

陈刚走了进来。

他手里提着枪,脸上满是微笑,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曹冲愣了。因为他发现,眼前站着的那个男人,并不是陈刚,而是一个陌生人。

不过,这个陌生人的眉宇,却和陈刚有七八分相似。

‘你是谁?你为什么要追杀我?’曹冲警惕地问道。

陈刚笑着说,‘你踏马撸多了吧,记性不见长,忘性倒挺大呀!竟然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

陈刚摆弄着手里的手枪,弄出咔咔的声响。

在空旷的药店里,这种声音格外刺耳。

尤其在这样的深夜,那一阵阵的咔咔声,更是让人鸡皮疙瘩暴起。

曹冲仔细看了眼前的青年一眼,发现他真的和陈刚很像。

可是,陈刚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而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则只有二十多岁。

说他是陈刚的胞弟,倒是有可能。若说他们是同一个人,打死曹冲都不会相信。

可是,陈刚接下来的话,却令曹冲震惊不已。

陈刚说,‘哈哈,你不认得我,那你应该认得我手里这把枪吧!’

陈刚扬了扬手里的枪。

曹冲盯着看了一眼,不由得大惊失色。

这把枪,的确是陈刚的!

曹冲之前见到过。

‘你真是陈刚?’曹冲好奇地问。

陈刚点点头,‘如假包换!’

曹冲还是不信,他和陈刚不久前,才见过面。那时候他还是三十多岁的样子,怎么一转眼,就变成了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返老还童?这听起来未免也太魔幻了吧!

曹冲说,‘也许你偷了陈警员的手枪,也说不定!’

陈刚笑道,‘警员的枪,岂是说偷就能偷的?现在哪个警员不是训练有素,有一身的好本事?怎么会被人把枪给偷了?真是笑话!’

曹冲望了叶倾城一眼,自豪地说,‘刚才那个陈警员的手枪,就被我老婆给缴了。

你说他连一个女人都斗不过,被你一个半大小伙子,把枪给偷了,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之前丢枪的事情,对陈刚来说,那就是个耻辱。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提及。

陈刚虽然不知道叶倾城是怎么把手枪搞到手的,但是,有这个隐患在,他就不放心。

万一哪天,叶倾城说漏了嘴,把丢枪的事情说出去,陈刚的老脸可往哪儿搁呀?

叶倾城要逃走时,陈刚开枪打她,便是这个原因。

陈刚原以为,将叶倾城干掉,他丢枪的事情,就不会传出去。

可是,现在看来,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当时在场的人,并不止叶倾城一个人,还有曹冲。

如今,曹冲轻易就说出当时丢枪的事。这就表明,曹冲并不是一个嘴巴特别严谨的人。

他现在都敢胡说八道,那以后呢?

谁能保证他以后,不到处张扬?

陈刚一想到此节,心中便涌现出一股磅礴的杀意。

一旦丢枪的事情传出去,他将成为警局的笑柄。

而他多年苦心经营的形象,也将一夜崩塌。

严重点,以后连升迁的机会都没有。

陈刚不是那种贪恋权利的人,可是,他必须要升迁。

因为,当年杀死父亲的蒙面人,并不是简单的劫匪。

不然,他也不会查了这么多年,都没有结果。

当年那件案子发生不久,案件便被永久封存了,而且,档案的保密等级是s级。

这在陈刚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

又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为什么会把保密等级调到s呢?

除非那几个蒙面人,不是普通人,官方在刻意包庇他们。

所以,只有顺利升迁,拥有足够多的权限,他才能查看当年的卷宗,查出那些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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