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手机,点了同意。
雨陌在在半米外,发来一条信息:嗨,帅哥!
莫邪剑主回一句:嘿嘿,美眉。
一个“嘿嘿”暴露了我的品性。
然后她埋头吃薯条,我埋头神游天际。
如坐针毡十分钟,正打算悄然离开时,又有人参加到我的流水席中,先是金镯老太,再是玉环,然后雨陌,最后再来凤来和海若。
“哎呦,这不是情圣曲文星嘛,怎么又换女朋友了?”海若揶揄道。
“哪个是我的女朋友?”我上下左右看了一遍,一脸困惑,问道。
我对面的美眉抬头冲海若温婉一笑,“我叫余茉,我俩偶然遇到。”
“这是我老板——娘。”我道。
“我俩坐在这行吗?”海若问。
我与余茉还没发声,他俩就已入座。
凤来看起来依旧那么颓废,一头飘逸的长发变成了毛寸,久不修剪的胡须像野草般占满了两腮,就像刚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一见风浑身生出了白毛。要不是海若将他拉出来照照月亮、吹吹夜风,他肯定会在囚室中将自己阴干。
然后,四个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剩下可乐的气泡欢快地爆炸着。
余茉无聊地搅着咖啡。
我揉着被可乐撑圆的肚皮。
凤来瞅着餐盘发愣。
海若吸了一口汽水,“四个人不如去喝酒。”
余茉抬眼望了一下我,“我赞成。”
我附和,“须眉不让巾帼。”
凤来说:“四瓶白酒,谁喝不完谁是王八。”
余茉道:“我肯定不当。”
海若道:“我没压力。”
我嗤笑,“我陪着凤来当老鳖。”
四人说走就走,余茉在前,海若次之,我与凤来殿后。我们要去快活林打倒蒋门神。
这一彪人马中,海若实力最强,我与海若相差悬殊,却能夺得榜眼,而凤来与余茉在伯仲之间,饮少辄醉,二两放倒,三两躺平。事实上,余茉几乎是不饮酒的,今夜她要放飞自我了,男人可以呼朋引伴、畅饮通宵,女人为什么却要独守空房、寂寞煎熬,她今晚要挎上帅哥,一醉方休。
刚刚一小盅老白干之后,余茉就有点飘飘了,她提议每人将心中最美好最隐秘的爱情故事讲出来,她作为发起人也是第一个敞开心扉的——
我那个时候是系花,舞蹈系。
他是历史系的帅哥一枚,其实称不上多帅,只是比较有气质,戴着眼镜,斯斯文文,满脑子奇奇怪怪的观点,性格比较腼腆,带着大山的朴实与纯真,宁愿写一千封情书,也不愿当众表白一次。
我开始注意到了他,在教室、食堂,还有各种场合,我总能瞥见一个人,用火辣辣的眼神盯着我看。跟踪与偷窥的变态。
有次文艺演出结束后,我截住了他,问:“我性不性感?”
他被吓住了,半天说不出话,然后蹦出三个字,“赵飞燕。”
我甩头就走,回宿舍之后,总觉得事情有点不对,然后百度了一下才晓得赵飞燕是谁,然后我电话打到他们宿舍,让他送一束玫瑰到女生楼下。
他把校园里的月季全剪了,然后便成了闻名全校的月季王子。
月季王子知道我喜欢吃苹果,每次见面总是带一个被擦拭得油亮油亮的大苹果,逼我在他眼前吃完,他说这是一种享受。然后,我给他独舞,他给我唱歌——《让我们荡起双桨》。
寒假的时候,我晚走了一天,因为他没也买到车票。
那天晚上,我穿着他的褂子,戴了一顶帽子,蒙混进入了男生宿舍。
男生宿舍当然只有他一人了。
他的床很窄,还是上铺,动作很大还有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突然出现在他跟前,他就像遭了霹雳一样。
各位听众,其实我俩并没有偷吃禁果。
只是,只是,脱了衣服,搂在一起取暖。
舌吻了整整一夜,最后口水都干了。
次日,分手之前,他买了一个石头记的苹果给我,希望我快乐,永远都有最新鲜最甘甜的苹果吃。
一直到现在,我还戴着这个石头记,那是他在学校食堂洗碗挣的钱买的。
庸俗故事,庸俗的结尾。
我们干杯致这随风而逝的青春。
第二个是凤来的初恋——
我数学又考了28分,但是我并不在意,当听到盛鹃红又考了满分时,这就放心了。
“阴凤来,你每次都考这点分,还没羞没臊的,我要是你早背上书包回家了……”数学老师对我说。
我背起书包就往外走。
这时听到小红说:“老师,我可以帮他。”
老师说:“他的脑袋是空心的,不可救药。”
小红从教室追出来,“凤来,你晚上到我家,我给你温习功课。”
我没有去小红家,小红她爹对我这个全村闻名的怪人也很讨厌。
暑假的时候她在村外山上的柏树林中给我讲课。
我不是在听课,只是在看她讲课。她在初中的时候每天琢磨的就是尺轨三等分角和哥德巴赫猜想之类,我看她就像是天外飞仙一样。
但是,我辍学之后就再也不找她说话。
我每天都是到山上挖柴胡、捉蝎子,然后挣些钱,攒起来,准备娶媳妇儿用。
然后偷偷地将这些钱放到小红家门口。
爹已经给我盖好了新房,只等某个女孩相中我住进来,但是女主人一直没有出现,来相亲的都是冲着我爹厚实的家底来的,我却一次次用装傻充愣的战术将她们吓跑了。
其实我是一个正常人,十分勤劳,十分爱钱,我挣的钱又不用交公,全用在了智力投资上,不过没投在本人的脑袋上。我依旧傻不愣登,阴阳怪气,女孩们敬而远之。
我在村外的山地上播种了些远志,还养了些土鼋,三伏天的大中午依旧在这里劳作,伙食还算可以,油炸馍片、腌鸭蛋、腌肉炖豆角。缺一个冰镇西瓜。
小红提着一个西瓜过来,她长得虽不是那么漂亮,却看着很顺眼,而且是越看越顺眼。
她说的很直白,“大学毕业后,我就嫁给你。”
我看了她一眼,低下头,“你还是毕业挣钱了,还我点钱吧。”
然后不再说话,只剩下泉水在叮咚,喜鹊在聒噪。
一年以后,我带着红薯干去北京看她。
在深秋深红的校园里,在校园的长椅上,我看到了她,正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坐在一起。不知是在讨论微积分还是爱情。
我当时又黑又瘦,坐了一夜的火车,没有洗脸,没吃早饭,就奔过来了……
我留下红薯干就走了。
走之前,派三只喜鹊追着那个男生朝他头顶拉了几泡稀屎。
删除盛鹃红的一切,烧毁我的药材山,离开老姆村流浪。
他的故事更加庸俗不堪。
为凤来的邪恶再干一杯。
曲文星的是个魔幻现实主义故事——
那晚,我和同学见龙悄悄往山上的苹果园走去。
今晚我们不是来偷苹果的,而是来偷人的。
苹果园中有一个木屋,木屋中有一个严肃的大叔,那里还有一个妙丽的姑娘,让人魂不守舍的姑娘。
走这么远的路,冒这么大的险,只是为了看她一眼。
冒这么大的险?对,就是冒这么大的险!
我俩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有一双绿莹莹的眼睛。
还是见龙反应较快,跑!
不说还好,一条牛犊子大小的大狼青窜了出来。
我的身手那时就相当好,大难临头各自飞吧!我唰唰唰,就像猿猴一样爬到了就近的一棵大苹果树上。
大狼青朝着见龙追去,好见龙!跑得就跟草上飞的灰野兔一样快。
我从树上下来,继续寻找那个木屋,当时已经熄灯,再找到它的位置很困难,它就像海洋中沉浮不定的仙山一样,她就像仙山中无与伦比的仙姑一样。
突然我听到前面有点动静,然后就走过去。
原来有个人在树上摘苹果,我凑近一看,还是个白胡子老头,三更半夜,这必是个偷果贼啊,这么高的树都能上去,身手不亚于我啊!
“嗨,你下来!”我吆喝了一句。
那老头看了我一眼,确定我不是果园的主人,“同道啊,我给你扔下去几个?”
“谁和你同道,我是抓贼的。”
那老头便像个树懒一样从树上爬下来,他已是耄耋之年,须发皆白,肩上背着一个包袱,包袱鼓鼓的都是偷来的苹果。
“你是谁?”我问。
“不瞒你说,我是月老,现在人们都不信我这个神仙了,没有供品了,我只能……”老头一本正经地说。
“你再编瞎话,信不信我把你打瘸,你当我是小孩子啊?”我叉着腰傲岸道。
“你也是个贼,别贼喊捉贼了,咱俩分苹果吧。”
“我不是来偷苹果的,我是来偷人的,偷果园大叔的女儿。”
“哦,这样啊,那我得奉劝你一句了,你俩没戏。”
我恼了,“你怎么知道没戏,你不是月老吗,我也知道,管姻缘的,你帮帮我。”
“这个不归我管,是她的命不好,想要有戏,得给她改命,这个我帮不了你。”老头边说便将包袱打开,开始数苹果,你一个我一个。
“那你必须帮她改命,要不我就要喊人了。”
“你以为你们能抓得住我吗,我只是丢不起那个人而已。这样吧,我给你指条明路,现在一个比我厉害的人在虎盘坨上,他叫老谭,你可以去找他,我还可以送你一程,但是我偷苹果这事,你不能再宣传了,如被我听到耳朵里,我把你的姻缘全给你系错,信不信?”
好吧,今天我又宣传月老偷苹果了,请你们几个不要再到处宣传了。
月老略一做法,我耳边生风,约摸几分钟之后,我就到达了虎盘坨山顶。
一个长相其丑无比的女人正跪在一个老头前面,这个老头虽说也是黄发白髯,但是比月老那个猥琐老头更像仙家,那气质十分超尘。
“谭老,我这修炼了一千七百余年了,好不容易化成人形,但是这容貌有点对不起观众,我想变得稍微美一点,那样就能俘获许汉文了,他就是前世前世前前世救我的那个牧童,我此番下凡是为了报恩,观音大士给我解了蛇毒,需要您给我一副好皮囊。特献上八千年参王一只,敬请笑纳。”
谭老接过人参,对那个丑女吹了一口仙气,她的容貌立马发生巨变。
狗娘养的,她直接变得跟赵雅芝一样了!
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谭老神仙,帮我!”
老谭看了一眼我,用鼻子用力吸了吸,“肉味真香,千年难遇啊,幸亏今天是我的斋戒日,不食荤腥,要不早把你吃了,是不是月老那老狗贼让你过来的!”
“正是,万望帮我。”我已经匍匐在地、磕头捣蒜了。
“靠,要不是那老狗贼掌握着三界的美女资源,我会听他的。你说吧,让我帮你什么?”
“给一个女孩改命!”
“你老母的,这么困难的事,让我帮,连个礼物也不带……算了,你个凡人,谅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老谭拿出一个名叫“黄皮空幻乾坤葫芦”的法器,“我一会儿把你吸进葫芦里,你要在一个时辰内,完成改命任务走出来,不然就会化成一摊脓血。”
后我就像孙猴子一样被金角大王收进了宝葫芦。
伸手不见五指啊!但是我心中有一双眼睛,就像明灯一样给我指引着道路,一会儿又来到寒冰地狱,奇寒彻骨,把鸟蛋都差点冻爆,但是我心中有一颗熊熊燃烧的恋爱之心,抵御着严寒,然后又是熔岩地狱,刀山地狱,蛭蟥地狱,不再赘述,以爱情为盾牌,以美色的动力,我终于走到底了。
黑暗中有一个生铁八仙桌,桌上放着烛台、笔墨纸砚和一本书,我走近一看,这本书竟是《生死簿》,我打开一看,那女孩的名字赫然在列,我此时激动了,拿起毛笔正要在她的寿数上再加两个零,此时意外发生了。
我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让人面红耳赤的动静。
最后我被嫉妒杀死了,改命任务失败。
我在另外一个房间里看到了那个女孩,她似乎比现实中要成熟一些,丰满一些。
是的,我能看出她的丰满。
她此刻正赤身裸体地与一个男人纠葛在一起,就像老藤枯树一样,紧紧地攀援、缠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立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已经忘记这是老谭给我布下的一个迷魂阵。
我从空幻葫芦里出来以后,在苹果园山脚下遇见见龙,一拳将他杵倒在地。
时至今日,我以为那是一场梦。
时至今日,见龙以为我打他一拳是因为我被狗咬了而嫌他不讲义气。
我没被狗咬,我被月老咬了。
他留给我一首歪诗,一个谜题,让我品味琢磨——
《偷果贼馈》
萋萋燕草烬,
皎皎月光霾。
精卫空衔木,
梅香寒苦来。
既然可以魔幻,海若也编个故事算了——
世上有一种鸟儿叫北溟海鹦,只在遥远遥远的北溟生长,说不定已经灭绝,它是一种碧绿色的鸟,就像翡翠一样,这并不益于在北溟的冰雪世界生存,它太扎眼了。
这种鸟儿是世界上最痴情的鸟儿,它们的寿命是一万年,在这漫长的一生中,它们只忠实于一个配偶,如果其中有一个夭亡,另外一个便不能独存,必悲鸣一百年,最后泣血而死。这种鸟儿在九千九百九十九年之后,雌雄便合为一体,然后产卵……死去。
这种鸟死亡之后,精魂会化成一种翠色的宝石,挂在蕊珠树梢。这是一种爱情圣药,得到它,献给自己心仪的人,那人便会在刹那间被爱情击昏、俘虏,至死不渝。
得之者据记载只有远古时代的三人,她们分别是妺喜、妲己和褒姒,须经历千难万险,除了北溟的极寒,还有恐怖的冰虎雪罴等食人妖兽,自古以来只有最虔诚的爱情敬奉者,并加持高强的法力和足够好运气才能得到。
后蕊珠树凋谢,再也没人见过这种圣药。
女孩遇到了爱情难题。一个是国王,一个是平民,两难抉择。国王自然是血统纯正,品性高洁,也是自己要忠实守护的对象,而那平民却有些邪恶的可爱,颇能走进内心。
如何取舍?她打开盒子,取出那粒圣药。给予国王,这是对命运和历史最好的交代,附带权势和永生,给予那个呆萌的平民,那就是短短的百年快乐光阴,爱情和趣味,柴米油盐的烦恼,还有死亡和腐朽的恐慌。
她不打算赌博,她痛苦地选择国王。她把咒语注入到圣药之中,将它交给青鸟使者,青鸟使者再将它转递国王,让国王毫无痕迹地中了爱情的蛊毒。
然而命运之主是个喜怒无常的恶作剧者。
这种爱情圣药具有匹配性和识别性,而显然没对国王产生效果。
这是一场骗局,得到圣药的人并没有爱上女孩。而女孩却被圣药和咒语反作用了,她一下陷到爱情的泥沼不能自拔,而必然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就是亵渎爱情的后果。
所有的爱情魔药都是那些认为爱情存在终南捷径的蠢人臆想出来的,放在童话中意淫,真正的爱情是万难被操纵的。谁欲操纵爱情,谁终将被爱情操纵……
海若还在啰啰嗦嗦地讲着故事,但是酒过三巡,大家都已微醺,哪还管什么爱情圣药,此时只有这解忧物,才是大家唯一钟情的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