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宣誓(1 / 1)

<>“我志愿加入大汉帝国汉社,拥护汉社的纲领,遵守汉社的章程,履行社员义务,执行汉社的决定,严守汉社的纪律,保守汉社的秘密,对汉社忠诚,积极工作,为大汉帝国汉社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汉社和主子牺牲一切,永不叛社,永远忠诚主子。”

“领誓人,王大山。”

“宣誓人,刘小黑。”

“陈石头。”

“张大海。”

崇明岛的一间大厅内,中间挂着一幅大大的木质牌子,上面写了一个‘漢’字。

已经晋升副排长的王大山,带着三个新入社的社员宣誓入社宣言。

“恭喜你们三个,你们以后就是汉社的社员了,希望你们为了汉社发展作出贡献。”

王大山把三个象征汉社身份的竹牌交给他们,上面印着他们的年龄,身份,入设时间,社员编号等信息

“忠于汉社,忠于主子。”

三人异口同声的大喊,表情严肃,眼中透出了狂热。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宣传!

岛上600多个少年兵,全部都加入了汉社。

虽然说是自由入社,但是不入社的少年兵在岛上会受到歧视!比如吃的饭菜不如社员的好,工作量也要比社员要多一些,还有训练的时候,教官对社员和非社员是区别对待,很明显的偏袒汉社的社员。

在这种环境下,除非是脑子有泡的人才不入社,不入社就融入不进去,会被孤立,甚至有时候,最后没入社的少年兵,还会被其他人殴打。

没办法还是加入汉社吧,对他们来说入社的唯一障碍就是往身上烙上一串编号,很疼。

为了以后的生活,疼就疼吧,忍忍就过去了。

还有半个月,主子就来视察了,白乞终于把所有少年兵入社的工作做完了!现在要狠狠操练这些少年兵。

最重要的还是统一少年兵的忠心思想,每天吃饭,跑操的时候,都要集体宣誓,忠于汉社,忠于主子。

这样的思想,融入每个社员的灵魂中,血液中,和日常生活中。

今天照常往岛上运送一批物资,船上有一箱专门定做的牛皮军靴。

李雪曦依照后世军队中的作战07军靴仿制的,画好图纸让鞋匠们制作。

只有二十几双,不能全军都配,只能给班长以上的基层军官发放。

随船来的还有50多支步枪,现在帝国对枪支管理非常严格,价格也非常昂贵,在黑市上像这样的一支步枪,能卖到20两银子一支,赶上一亩良田了。

李雪曦也是非常肉痛的买了50把,在信中告诉白乞,班长以上的军官可以配备步枪和皮靴,如果有剩余也可以在普通士兵挑选中心优秀的少年兵当做奖励发放。

崇明岛,一处军营内。

王大山穿上了那双棕色的牛皮军靴,不断的踏着地面,非常合脚,很舒服,感觉很霸气。

“班长,你这双军靴真的好英武。”一少年兵羡慕看着王大山脚下的军靴,真希望自己也有一双。

少年兵们大多穿的是布鞋,像这样牛皮的军靴,至少得值一两银子,他们以前的生活状况,想都不敢想,见都没见过。

可是军靴数量有限,只有班长级以上的军官才有资格领取。

当然还有剩余一些,就发放给那些优秀的少年兵们,也只有不到十个人能够领到。

“确实这双皮鞋很合脚,鞋底很硬,如果我踹上你小子一脚,估计你半个月都起不来,哈哈!”王大山心情不错,跟那个少年兵开起了玩笑。

“班长,你就别馋我们了,你说啥时候我们也能,领上一双这样的皮靴?”少年兵嬉笑道。

“教官不是说了吗?你们只忠于汉社,忠于主子,这些东西早晚都会有的,以后还会有更好的东西等着你们。”

王大山为基层军官,也肩负着为汉社发展壮大的重任,他经常被白乞和小狗子拉过去,单独的做思想工作,上边的领到表示非常看好他,希望他能为社团作出突出贡献!也关心,辅助一下少年兵的思想状况。

王大山从贫穷的山村里出来,在那里别说是皮靴了就是连布鞋都没有,一年到头穿的都是草鞋,大多数时候都是光着脚,在村里溜达。

每天吃不饱,穿不暖,可是来到这个岛上,虽然训练得苦一些,每天至少能吃饱饭。

现在主子又发给他们这些非常昂贵的皮靴,还有手上的这把步枪,让他非常的感动,发誓一定要效忠汉社,效忠那个赏赐他一切的主子。

少年兵们摸了摸王大山背上的那柄步枪,咽了口唾沫,眼睛里露出了狂热。

这样的武器是每个少年兵都梦想够拥有的。

“别碰!”王大山笑骂道:“小心枪走了火。”

“班长,太羡慕你了,主子不仅赏赐你一双皮靴,还给你发了一支步枪,如果我要有一支步枪那该多好啊。”

少年兵看着王大山后背的步枪,差点流出口水。

王大山道:“武器会分批运进来的,先要给表现优秀的人,你们好好的表现一下,下一批就会轮到你们了。”

“班长我们能不能,试试你的步枪啊。”少年兵们期待的看着王大山!

王大山毅然拒绝道:“不行!你们忘了教官的规定了?自己的武器,不要随意借给别人,武器就是一个士兵的生命,人在枪在。”

少年们悻悻的没有说话,他们觉得班长说的对,同时他们也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训练,加倍努力,这些东西早晚都会有的。

位于长安街东边的一个小胡同里,有一处四合院儿。

这正是朝鲜王子,李正恩的居所。

小燕子来到这里之后,全然以女主人的身份自居,这里没有女人,只有两个家仆伺候李正恩。

那两个家仆有30多岁的样子,在韩国的时候就伺候李正恩,已经有好多年了。

“朴山,帮我把衣服晾上,这些衣服都洗好了。记住,要把衣服摊平,不要留下褶皱。”小燕子用女主人的口气说道。

“哦。”

朴山觉得很怪异,王子把这个女人带回来,不知道是要做什么?

是要收入房中吗?还是带回来了一个丫鬟?看样子也不像丫鬟,整天颐指气使的,倒像个女主人。

在没有搞清楚她与王子的关系之前,仆人还不敢得罪她,只能依照他的命令行事。

别说,小燕子来到这里之后,挺勤快的,把他们三个人的衣服都包了,又把院子里也重新打扫了一遍。

现在这个小院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同时小燕子的饭菜做的也不错,让他们几个大饱口福。

“多一个女人还是挺不错的!”两个仆人如此想道。

一个白发苍苍,身穿绯红色官袍的老人,走进院内。

那两个仆人见到老人立马恭敬的行礼,“小的见过金大人。”

身穿官服的老人就是韩国驻汉大使,外交部副部长,金山顺,要知道韩国是亲大汉的,只有在大汉帝国有外交大使,其他国家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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