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星际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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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让人最意想不到的便是沈家。

沈家家主沈虔, 本为一孤儿, 却极具商业头脑, 白手起家成了天下第一富人,家财可富可敌国。若只是有钱倒也就罢了,很多势力都愿意结个交情,但沈家在奠定大楚豪富之名的同时, 势力也在短短几年里突飞猛进。

到如今,已不比那些门阀世家弱了。之前沈家蓄养私军时, 便隐有征兆, 其他势力也都心知肚明,除了叹一声沈家也是个有野心的之外, 也不会说什么。毕竟谁又不是这样做的,皇室衰微, 早已失去了对地方的掌控,又软弱无力让人生不起半点归属之心。

周失其鼎, 天下共问之。

就在各诸侯门阀露出獠牙之面时, 沈家女沈锦荣也步入了世人眼中。

众人才发现原来沈家崛起的关键人物其实是沈锦荣, 而真正有野心的也不是沈虔,而是他的独生女沈锦荣。

一个区区女子也敢妄想至尊之位, 这要放在以前, 不禁惹人嗤笑,但如今却是谁也笑不出来了, 如同聚宝盆般的玻璃, 还有利民之器水泥, 新式农作具,都是沈锦荣一力推动。

还有在沈家势力盘踞的地方,大力推动医疗,教育,这等大气恢弘手段让人难以想象居然出自一女子之手。

可以说沈锦荣颠覆了世人对女子的以往看法,让人难以将她视为寻常之人。

沈锦荣在已经到来的乱世群雄争霸角斗的出场亦不简单,拿出了马铃薯,玉米两样海外作物,以其惊人的产量震撼世人。

民以食为天,沈家女沈锦荣此举功在千秋,当得万人敬仰。

而且沈锦荣并不只留做自家地盘使用这些作物,而是费家族人力物力令它传到天下各地,福泽万民。

从此,沈锦荣之名传遍天下,不仅只代表沈家女一个身份,而且赐福世人,心怀天下,怜悯仁善。

沈家,萧约看着手上的一沓写满了情报的纸张,“各地沈家的商行都传来消息说,许多穷苦人家都为你立了长生牌位。”

“这种意料之中的事就不用说了。”锦荣淡淡瞥了他一眼道。

别人以她的女子身份攻讦于她,她就用功在千秋的名声将这些骂声和阻碍冲垮。

“你就不怕名声太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萧约半是调侃半是告诫地道。

“没关系,再高调的名声我也担得起。”锦荣坦然而自信地道。

这种坦然和自信是凭借着她的能力还有努力撑起来的,所以她毫不畏惧。

能在这个时代弄来马铃薯和土豆,虽是侥幸,但背后也付出了她不少的心血。过去为了给沈家留后路兼赚钱,开展了海上贸易,锦荣决定参与争逐天下后,就立刻命人在海外搜寻这两样东西。

开通海路,敢做到这么彻底大胆,沈家也算是开天辟地头一人了,在尝到大甜头,也不吃独食,拉拢了天下其他商户一起做,目的不只为了赚钱,也是为了把他们也都给绑到沈家这条船上,锦荣想要掌控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也不是没人看出她的野心和其中的利害之处,不过海上贸易带来的巨富蒙蔽了很多人的眼睛,甘心跟着沈家走。更重要的是皇权衰弱,沈家成势后再难动得了,也对沈家这些动作无法遏止。

锦荣简直爱死了这个皇权已压不住底下蠢蠢欲动的野心,乱世群雄将起的时代,因为它让这个帝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包括锦荣。

锦荣正兴致勃勃地谋划造反一事时,见证了她这三年所为的萧约也在心中感叹,即便早有意料,但沈锦荣的许多计划还是让他啧啧称叹啊。

好在,他也不算选错了人。

萧约初次见到沈锦荣是在花灯会上,她就坐在笑呵呵的沈父肩头,不哭不闹,也不被旁边颜色鲜艳的花灯所吸引。

当时萧约就觉得此女不凡,再仔细一看她的面相,心中一惊,凤生龙相,日后贵极至尊。

萧约自幼学习相面之术,且为师门中的天才人物,今日不过闲云野鹤,游走至此地,居然就碰到了这样的面相。他的师门从未见过这样的面相,萧约一边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一边又跃跃欲试,想看看这小姑娘日后是否会如他所预测的一般,登上至尊之位。

于是第二日,萧约便找到了沈家,自荐为书画师傅,沈虔见他风姿俊雅,又的确擅长丹青书法,便答应了。

而锦荣也是无可无不可,只当作打发时间了。

萧约越教导这个面相非凡的女孩,越觉得她不同,胸中自有一番见识,且品性也不凡,赏罚分明,处事有度。

之后又助家中开辟财路,积蓄势力。

但还差了一点,直到那日寻常教书时,锦荣忽然说出了那句话,萧约几年来略微浮躁的心绪也终于平静了。

他看的不错,此女日后当贵极之尊。

小说剧情的内容对锦荣来说犹如鸡肋,男主能在短短数年里成就大业,锦荣不觉得自己会输给他,更何况最大的阻碍也可以解决。

早在多年前,锦荣已经布下局,改变了很多剧情,就连男主邵云沛也没有如同小说中写的出现在锦荣身边,让她有个除掉他的机会。

对这一改变,锦荣也不奇怪,如今天下人都知道她沈锦荣的昭昭之心,并且将她当作有力的对手之一,男主只要是个有脑子有野心的就不会跑到她这边乱窜,因为,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小说中,女配沈锦荣会输给女主,不是因为男主邵云沛爱女主胜过女配,而是因为女配能给他的已经给了,当然就要追求没有得到的女主背后的军权势力了。

从女主徐碧君的角度来看,却未必比女配好上多少,她是大将军的女儿,却自幼熟读诗书经略,有着自认不输于男儿的傲气。

女扮男装离家远行时,意外救下了重伤的男主,相处之后有感于男主有意于天下的志向,愿意作为幕僚为他出谋划策。

她的才智谋略帮助男主一路直上攻无不克,更是成为争夺天下的一方豪雄,得了她父亲大将军的看重,将女儿下嫁,自此再将青衫换罗裙。

成为男主妻子后,徐碧君也无法再像以前那般出谋划策,所有的计谋是限于闺房私语。邵云沛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待天下一统后,徐碧君虽贵为皇后,但却未必有以前自在,后宫争斗让她觉得疲惫,而邵云沛也忌惮于她的聪慧,担心她胁子篡位,最后赐下毒酒。

徐碧君知道但从容饮下,为了一双儿女,也为了寻求解脱,与其困于后宫,倒不如死了个干净。

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部言情文,倒不如说是男主争霸文,女主和女配都是被男主牺牲的存在。小说结尾,男主孤家寡人,高坐于龙椅之上,追怀故人。

当然,现在已经变了,不会再有这样的结局。

而书中方锦荣也对他芳心暗许,按理来说,这本该成就一对江湖上的神仙眷侣,可谁让主角是柳少白,而不是方锦荣。

主角怎么可能只喜欢一个女人,书中写到柳少白后来行走江湖时,认识了不少的优秀且美貌的女子,有魔教圣女,女神医,美貌侠女,等等,而方锦荣作为曾经的青梅竹马早就不知道被忘到哪了。

等到柳少白在江湖上风生水起的时候,天剑山庄传信让他回去,方之山去世了。方之山武功虽高,但毕竟也是肉体凡胎,寿数有尽,而柳少白回来举办了方之山的葬礼后,就成为了新的天剑山庄庄主。

问题就出在这了,他没有娶方锦荣,连提都没提,三年服丧过去,天剑山庄已经没有人会想起柳少白是方锦荣未婚夫的事情了。在他们眼中,柳少白是如日中天的天剑山庄庄主,而方锦荣只是前庄主之女而已,柳少白能让她继续在天剑山庄住下就不错了。

在所有人的无视,以及不断有美人来找柳少白的刺激下,方锦荣她郁郁而终了。

书的结局最后写到,柳少白偕美当上武林盟主之位,纵剑逍遥,天剑山庄改名为慕柳山庄。

今年四岁,一身肉嘟嘟支着下巴蹲在台阶上的方锦荣,忍不住叹了口气,这种事也不少见。就像现代社会里,企业大老板只有一个女儿,于是培养了一个能干的女婿,结果大老板死得早,在对管理一窍不通的前老板的爱女和有能力撑起整个企业的精英男中任谁都会选择。

这还是在现代社会有继承法的情况下,大小姐也能被精英男架空,顺便一脚踢掉,成为高富帅,迎来前仆后继的美女们。

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柳少白忘恩负义的理由,尤其是在她是方锦荣的情况下。

想要改变命运其实也挺简单的,

“妹妹。”抬起头看见冲她飞奔而来的有一小胖墩,比她要大两岁的兄长,方明庭。

只要保住他的性命就好了,方锦荣勾了勾嘴角。

真六岁小孩的方明庭自然看不懂妹妹的蜜汁微笑,歪了歪脑袋道,

“妹妹,你在想什么啊?”

方锦荣眨了眨眼,“我在想你没有练剑,偷跑去了哪里?”

小朋友方明庭惊吓了,连忙捂住自家妹妹的嘴,小心翼翼地道,“妹妹,你不要告诉其他人我偷跑去后山玩了好不好?下次,呃,我带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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