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手艺(1 / 1)

“你刚才跟我妈说的,是什么搬家公司?”李开元抱着被子,跟在沈冲后面,一边上楼一边说道:“上次换办公室,好像是你自己动手的吧?”

“哪有什么搬家公司。”沈冲说道:“等会打个电话给阿虫,让他明天从公司里找几个员工,开一辆送货的车过来帮忙搬一下,算他们加班。”

“就知道你是瞎掰。”李开元嗤笑,然后带着笑意说道:“还丢了支钢笔,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说的详细,刘婶才会信啊。”沈冲拿出钥匙开门,一边说道:“你和你妈说话,和气一点,注意一下技巧嘛,有事好好商量,别老是吹胡子瞪眼的。”

“切!我可学不来。”李开元侧身,让被子挤过门框,走进房屋后,说道:“我妈是喜欢你,所以吃你那一套,再说回到家里,说句话,还要和跟人谈生意一样假模假样的,累不累?”

沈冲无语,不再劝说。

明天要搬家,两人也就没回半山,准备在沈冲的老房子里凑合一晚。

这房子的租约还有几个月,闻人杰又去了硅谷,所以沈冲搬去和李开元合住后,也没退掉,很多物件还放在里面。

把被子放在沙上,李开元环视了一圈,然后感慨:“才走没几天,怎么感觉这里旧了好多?”

“房子和美女一样。”沈冲从后面抱着她,亲了一下耳垂,说道:“都需要经常有人滋润,才能保持青春。”

虽然老夫老妻了,李开元还是被沈冲的荤段子弄的脸红,她用力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说道:“松开,先帮忙把床铺好。”

铺好床后,沈冲开始翻箱倒柜,收拾东西,准备明天搭个顺风车,把需要搬走都搬走。

他对这屋子没多少感情,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自然是能不要的,都不要了,所以收拾的重点,全在书房里。

“阿冲,你看。”李开元从书橱底部的抽屉里,翻出来一个没有皮筋的弹弓,说道:“这还是小时候我给你做的那个。”

“嗯。”沈冲心不在焉的点头。

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穿越初现的那几幅字画身上,把书桌清理干净后,一张张的摊开,重新审查一遍。

刚穿越的时候,这几幅字画的落款中,沈冲只认识一个金庸,这几个月里,天天读报看新闻,他对当前的港台名人,有了新的了解,再看落款,大部分都知道是什么人了。

那幅写着杜甫《登高》诗句的条幅,是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前主任饶宗颐的手笔,国学界有“南饶北季”的说法,饶宗颐是和季羡林齐名的大师。

那幅水墨山水画,是目前香港艺术馆馆长谭志成的作品。

那幅写着“萃錦聚菁”四个字的行书条幅,是张伯驹的墨宝,张伯驹是民初四大公子之一,现居住在北京,也不知道是怎么得来的。

其余几位,也都是港台文化界的名流。

检查完之后,沈冲不由的对这具身体的父亲多了几分好奇。

从留下的日记里,沈冲知道,他曾在长城电影公司任职,又做过报社编辑,香港“六七事件”后,从报社辞职,转行做了小学教师,至于他如何结识这么多文化界的名流的事,只字未提。

这些书画,先留着吧,以后说不定有用。

如此想着,沈冲把它们一一卷起来,收好。

“阿冲,你看这个。”李开元挪开书房角落里的一个小柜子,从里面摸出来一个满是灰尘的小亭子模型,笑着说道:“这是我爸当年做给我的生日礼物,你非要抢,我不给,你还哭的一塌糊涂,最终抢过去了。”

“有么?”

“当然了,你小时候最爱哭。”李开元拿起一条抹布,擦去表面上的灰尘,然后带着些许惊喜的语气说道:“都八九年了,还是好的,一点都没坏。”

“给我看看。”

小亭子只比普通茶杯稍大,竹子做的,已经氧化成淡黄色了,有种古色古香的味道,做的非常精致,上有瓦片,下有台阶,比筷子还细的四根柱子上,还刻有楹联,字字清晰,入木三分。

“青云直上新添竹,明月可中旧有亭。”

“水宽山远春云冷,月淡风和小阁幽。”

“元元姐,你爸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沈冲照着念了一遍之后,啧啧赞叹,说道:“小小地方,不仅能把字清晰的刻上去,而且字体飘逸美观,毫无匠气,真是难得。”

“那当然,我爸的手工活,是天下最好的。”李开元很骄傲,她把小亭子拿过去,侧翻过来,指着里面,说道:“你看,亭子里面的屋顶上,还刻的有牡丹花。”

沈冲凑过去看了一眼,细细的竹片上刻着一朵带叶子的牡丹花,枝繁叶茂,花瓣繁复,栩栩如生,心中惊叹愈的强烈了——之前只知道李唐是道具师,却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因为在他的印象里,香港电影的道具水平,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现在看到这个小亭子,才惊觉身边藏着一个技艺精湛的工艺大师。

“你爸用了多久做好这个的?”

“也就几天吧。”李开元想了想,说道:“记不清了,好像是我过生日前一周,他才开始做的,反正很快就做好了。”

“真厉害!”沈冲再次赞叹,他把小亭子放在书桌上,退后两步,一边欣赏,一边问道:“你爸还做过别的吗?”

“做了好多啊。”李开元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不是给你做过很多小刀小枪么?”

沈冲哈哈一笑,遮掩着说道:“我是说像这个亭子一样的东西。”

“我爸曾经做过一个大屋子给天宝,比这个精致,有脸盆大小,不过她几天就玩坏了,后来被我妈拿去烧掉了。”

“真可惜。”沈冲看着古拙中透着文雅的小亭子,连叫可惜。

“对了,说起天宝,你真打算让她拍魔方广告上电视?”

“天宝魔方玩的比我还好,她又一直想要做大明星。”沈冲抱着双臂,笑着说道:“让她拍广告,一举两得,不是挺好的么?”

“可是她还小。”李开元有些担忧,说道:“耽误了学习怎么办?我妈还指望她考港大呢。”

“等新款魔方上市的时候,天宝差不多放暑假了。”沈冲说道:“那时候拍广告,不耽误学习。”

“广告放映后,她上学的时候,要是被人认出来了怎么办?”

“你想太多了,她下个学期去拔萃女书院上学,那里哪个小孩的父母不是名人。”沈冲安慰道:“再说广告主要在美国投放,又不在香港上电视。”

“随便你吧,反正我妈都同意了。”李开元叹了口气,不再坚持,说道:“我是不想她抛头露面,去做什么演员当大明星。”

“天宝还是小孩子嘛。”沈冲一边从书橱里拿书,一边说道:“既然喜欢,就趁早让她去试试,说不定拍过广告后,不想做大明星了,再说了,她要是真想做演员,有我看着,也没人敢欺负她。”

“但愿吧。”

……

沈冲劝刘婶搬家,一方面是他和李唐去了内地后,她们几个人住在一起,彼此之间好有个照应,二来虽然现在香港还没有无孔不入的狗仔队,但随着他和李开元名气的提高,家庭情况迟早会被曝光,到时候会有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天宝,虽然聪明伶俐,毕竟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每天独自上学放学,不够安全。

半山毕竟是高档社区,安保设施完备,李开元又每天开车接送,安全会好很多。

阿虫很热心,找了七八个壮小伙来帮忙,人多力量大,一个早上,跑了两趟,刘婶那些瓶瓶罐罐的东西,就搬的差不多了。

搬完之后,沈冲给每个人个红包,然后找了家酒楼,犒赏众人。

“阿虫。”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沈冲问道:“工厂那边的流程,你都搞熟了没有?”

“清一色,全懂。”阿虫拿着啤酒瓶——他喜欢对瓶吹,不喜欢用杯子,说道:“从哪进原料,从哪买设备,机器怎么操作,质量怎么检查,出货手续怎么办,我都摸透了,熟得很,谁也别想蒙我。”

“那就好。”沈冲点头赞许,说道:“过段时间,我打算自己开玩具厂,准备让你去做厂长,你有没有信心?”

“真的啊,冲哥?”

“当然是真的。”沈冲拿起酒瓶,和他碰了一下,说道:“你我兄弟,不说虚的。”

阿虫虽然穿着衬衫戴着劳力士,一副白领精英的标准打扮,却仍旧不改江湖气息,他一下站起来,拿着酒瓶,豪气干云的大声说道:“冲哥,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做的。”

然后就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光了大半瓶啤酒,周围几个小伙齐声起哄,大声叫好。

“阿虫你搞这套干什么。”沈冲等他坐下,说道:“要是让你姐知道了,又要骂你了。”

阿虫干笑两声,说道:“我姐是文化人,我是江湖人,不一样的。”

“阿虫,我先跟你说好了。”沈冲拍着他的肩膀,认真的说道:“我准备把工厂开到内地,环境会比较艰苦,你要有心理准备。”

“没事,工厂那边有很多偷渡过来的人,我问过他们,内地只是穷了点,没什么可怕的。”阿虫毫不在意,说道:“冲哥,只要能吃饱,我什么苦都不怕。”

沈冲大笑,说道:“放心,别的不能保证,吃饱一定会满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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