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7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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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便好!”听到此, 凤九卿反而松了口气,笑道:“燕少寨主,你也莫要不服气,听你这般说来, 凤某觉得, 那楚都头大抵是初次掌兵, 不知天高地厚,不懂战场险恶,亦不懂她这般临战换阵的害处,也就是遇了一个不懂兵阵之术的萧玮,若是你与她对阵, 却不见得她能在你手下讨得二分胜算。”

燕凌戈知道凤九卿这翻话语里虽有安慰的成份, 但也的确是句实话, 随即点头道:“那萧玮不懂得兵法要诀, 只以为摆了个好看的阵形,就已将兵练成,却不知紫竹寨这兵阵的厉害之处在于一个‘齐’字。”

“哦?原来如此?”凤九卿来了兴致, 当即便道:“还请少寨主为我与师妹讲解一番,”

“这一个‘齐’字, 却是三意。”说到这战阵之术, 燕凌戈显然颇有造诣,当即便面露笑容, 自信道:“这第一齐, 乃是站位动作整齐;第二齐, 则是兵刃器械统一整齐;而这第三齐,则须阵里军士心齐;这三齐里,萧玮不过占了第一齐,第二齐与第三齐他根本就不曾悟出,败于楚宁手下,乃理所当然之事。”

“尚若是少寨主与那楚都头对阵,少寨主当以何破阵?”凤九卿又问道。

“若是燕某与她对阵,燕某当以骑兵锥形骑兵阵冲阵,割裂她的枪兵方阵,再以弓兵辅之。若无骑兵与弓兵,燕某亦敢同样以枪兵对阵。”燕凌戈说着,便想到楚宁那种给后排枪兵配盾又配弓,打着打着便换阵的做法,心中虽然也觉得对方不懂战场上的瞬息万变,但也觉得,如果真遇到她这种打法,在兵力相当的情况下,以枪兵对枪兵取胜也并非易事,只得又加了一句:“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擒贼先擒王,某观她喜欢将自己置于阵后,身旁又不安排牙兵保护,要杀她简直轻而易举。只要她一死,无人指挥,她的兵阵再厉害又如何?”

常言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楚宁若是知道,她苦思冥想练出来的军队,在行家眼里,转瞬间便想出数种破阵方法,甚至连她本人,在行家眼里都是分分钟就能秒杀的弱鸡,只怕她连哭的心思都没有了。

不过,此时的燕凌戈也没再继续讲下去,因为凤九卿突然望着窗外‘咦’了一声,随即笑道:“没想到,初来此地,竟会遇到旧识。”

白夙顺着凤九卿的目光看去,便见一面容娇好,身似弱柳拂风的女子,带着一个白发老婆子从楼下经过。

“卿姑娘,这才两年不见,你的旧识竟已遍布天下么?在这偏远的东夷之地,随意一眼就能看到旧识。”白夙尚末收回目光,青墨就已眼明嘴快道:“不过,我总觉得,这姑娘有些妖里妖气的……不像是好人家里教养出来的姑娘。”

“难道,像你这般爱插嘴的小丫头,就是好人家里教养出来的?”对于青墨的话语,凤九卿毫不为意,只是笑着还了一句,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道:“那女子也是个可怜人。”

青墨的眼光敏锐,不过是一眼之间,就将对方的衣饰看清,立刻反驳道:“瞧她那穿着,头上带的珠钗,起码价值百两银钱,腰挂着小金铃,还一连挂了两串,好像别人不知她有钱似的……怎的会可怜呢?”

凤九卿知道,白夙这个小侍女最爱逞口舌之能,虽觉她说得有些不妥,却也不好跟一个小女孩多作计较,只是缓声说道:“两年前,我初到长安城时,偶然路过一座高楼,见那高楼上晾晒着许多仙鹤图,心中颇感喜爱,多番打听才知,原来,这些仙鹤图竟是百花楼的花魁之作。”

“凤某向来爱鹤,能把仙鹤图画得如此栩栩如生之人,自然是要见上一见。遂假扮男客,却哪料想,那画仙鹤图之人,竟然出了一道考校之题,问曰:仙鹤有双脚,却为何总是单脚立地?”

凤九卿说着,转向白夙突然问道:“师妹,若是你,当时该如何回答?”

白凤微微想了想,道:“仙鹤虽高洁,却有许多天敌,它单脚立地,许是为了节省体力,也或许是为了警醒自己?”

“然也!我当时也是这般回答。”凤九卿接着说道:“后来,我终于见到这个擅画仙鹤图的花魁,好奇之下,我将她出的这个问题回问,你们可知,她是如何回答?”

“如何回答?”燕凌戈与青墨两人异口同声问道,连白夙眼底,也划过几许足已堪称是好奇的神色。

“她说,仙鹤之所以单脚立地,是不想让另一只脚沾染地上淤泥的污浊。”凤九卿继续往下说道:“我阅遍诸多典籍,都不曾见过这般说法,新奇之余,又深觉她此话在理,遂对她生起了诸多好奇,好奇之下,我便去查访了她的身世,方才知,这世间,竟会有如此……如此奇女子。”

“她生于琅琊谢氏旁枝,因是庶出,教养当然无从谈起,但幸运的是,她有一位邻家姐姐,虽然只比她大上月余,却是当时顾氏的嫡出的千金之女。”

“便是前段时间凯旋归京的征南将军,顾文雄的亲妹妹顾云霜。”凤九卿说着,不自觉的停顿了片刻,方才继续道:“顾云霜自幼聪睿,读书习字织绸样样精通,她又将自己所学毫无保留的教给了谢氏庶女,还私下为其取名云竹。”

“两人相依相伴十余年,直到有一天,双方家人都为她们各自说了亲事,要将她们各自嫁人。而顾云霜更是从下人们那里得到消息,得知谢家为谢云竹说的亲事是假,只不过是想将她送人为妾……”

“于是,在顾云霜的策划下,两人偷偷人家里逃了出来,但很不幸的是,顾云霜很快就被顾家的人抓了回去,而当时涉世未深的谢云竹,在多番劫难辗转之下,终是被人牙子卖进了长安青楼……”

“不想,如此柔弱女子,遭遇这般变故流离,竟还有那般高洁之心。”燕凌戈听罢,满心感慨道:“却不知,在吃尽这么多苦头之后,她可曾有悔意?”

说到这里,凤九卿突然停了下来,青墨正听得入神,不禁连连催促,凤九卿只好说道:“我当时得知她这般过去,心中颇有感慨,便问她可恨顾云霜?倘若不是顾云霜,即使她当初只是与人为妾,或许也比委身青楼要好得多……不曾想,她却道无悔。”

“我听她说得真诚,便想方设法的将她从百花楼里赎了出来,若不是因为她,如今天下间又怎会流传我凤九卿之名。”

“原来,你竟是为了她,才惹上那宋王的?”青墨说着,又往下追问道:“那后来呢?”

凤九卿沉默的吃着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许久之后,方才说道:“后来我便不知道了,也不曾想过,此生竟还有与她相见之日。”

青墨奇道:“为何?”

“因为,她从百花楼里脱身后,说是要去寻找顾云霜……那顾云霜身为顾家嫡女,当初与她订亲之人,正是宋王,她那般逃婚又被抓回,让宋王面上无光不说,似顾家这等大族,又怎容得她这般笑柄存在,怕是早就不知把她嫁到哪个天涯海角去了……”

凤九卿说着说着,便沉默下来,边听着燕凌戈接口道:“如此看来,当初若不是因为这谢云竹,凤姑娘便不会与那宋王府发生纠葛,便也不会与燕某相识了……”

燕凌戈后面说了些什么,凤九卿并没有听进心里,因为,她想起了一些旧事,想得深了,便开始走神,直到白夙后来出声说:“师姐,如果想出去散心,那便去罢。”

凤九卿蓦然惊醒,朝白凤有些尴尬的笑了笑,便起身提剑离开。

她觉得自己是该出门去走动走动了。

“还算是在意料之中,原本我预计的也是三百贯的底价。”办完了事情,压在心里许久的大石终于轻松了些,楚宁笑得颇为欢喜,连声赞道:“看来,这白当家除了面冷了些,其实也是个眼光毒辣果断的爽快人,是个能做大事的。”

“这次多亏三叔鼎力相助,否则的话,也不可能成事。”霍蕴书也展颜一笑,又朝霍掌柜施礼拜谢,随后才向楚宁道:“这白当家到底还是有些财大气粗,不过是请个大执事,竟然开出百贯的高价月钱,不过,宁儿你也真是,怎的如此果断拒绝?我倒觉得,白当家的提议倒也可行,你先入白府做事,让寨里的兄弟们都寄身部曲,待过些时候再放良出来,正好可以给换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尽管这东莱地界山贼海寇横行,但贼究竟只是贼,再怎么武力横强、衣光鲜亮,也抵挡不住来自世俗众人的眼光,更掩藏不住那些被铭刻在内心最深的自卑感觉。

如果这个世界安宁和谐,人人皆温饱无忧、欢笑度日,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贼寇横行?

所以,光明正大的身份,是他们在满足温饱之后,最大的渴望。

“不妥!”霍蕴书方才说完,楚宁立刻就摇头否决:“白夙虽然是这么说,可若真是这般行事,到时卖身契在她手里,放不放良都是她说了算。我不能拿全寨人的身家性命,来赌她这个商贾当家的一言九鼎。”

“宁姑娘说的是!”霍掌柜也凑上来,接过话头道:“蕴书啊,虽然你读的书不少,道理也懂得多,但要说求财谋生的手段,你可比宁姑娘差多喽。”

“想想自老寨主去逝后,紫竹寨在你的打理下虽然还能度日,但哪比得宁姑娘这般,一个念头就赚得数百贯。” 有了白夙离去前的那番交代,霍掌柜笑得满面春风,知道自己管事的位置已经有了着落,连带对楚宁都高看了几眼。

几人正说着,那客栈的掌柜走了过来,双手捧着一个约莫尺长的木匣,恭敬送到楚宁面前,说道:“宁姑娘,由于我店暂时没有足够的铜钱,便按白当家的意思,全都兑换成了银锭,烦请清点。”

楚宁不还不懂这个世界的货币兑换,所以直接交给了霍蕴书,霍蕴书打开木匣,接连拿出几个银锭子掂了掂,朝那掌柜点头道:“每锭都是足十两。”

那掌柜边笑道:“是的,每两都是按足千文兑换的。”

说完,霍蕴书就当面清点,这一点才发现,箱子里面竟然有三十三个银锭,和一块足三两三钱重的碎银,也就是说,此刻收到的银钱,比先前楚宁与白夙谈定的价钱,多了三十三两三钱。

“郎君,这非是小人点错了数。”那掌柜见霍蕴书正要问话,便抢先道:“这是方才白当家离去前特意交代的,说是恰好可以凑个吉利数,预祝各位将来生意兴隆。还让小人转告宁姑娘,说这笔钱财非是交易添头,权因欣赏宁姑娘的才华,只希望姑娘将来若是改变主意,可以考虑大当家的提议。”

竟然祝一群山贼生意兴隆,这简直就是……

“既然如此,那楚宁便领了她这份情谊,若我楚宁将来要从事商贾,必入白府大门!”楚宁忍住想在额头上画三条黑线的冲动,一本正经的抱拳作揖,让霍蕴书将银匣收起后,再从自己的钱袋里掏出了一把铜钱,塞给那个客栈掌柜,笑道:“晚辈初来此地,想在此地采买一些粮食,但听闻此地有些不太平,所以,想请前辈指点一二。”

自从楚宁知道这蓬莱城是个贼窝后,便一直心存担忧,更何况她这几天在城里闹出了这么大的阵势,只怕早就落到有心人的眼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被惦记。

三百多两银子说着不多,却足楚宁够买下百多亩土地良田,再请上几个细户耕种,做个一生无忧的地主婆。如果全都换成粮食的话,能买好几万斤,够紫竹寨上下三百口吃上大半年,所以,谁都不敢大意。

霍蕴书自然也知道这背后的风险,但他从前经手的都只是些蚊子肉,还入不得那些人的眼,也没跟那些人打过交道,更没有交情,所以,得趁现在就摸清情况,不然出了这个店门,不见得这些银子还跟着二当寨主姓楚。

那掌柜麻利的收下铜钱,拈须笑了笑,让身后的账房拿了一锭新的银锭出来,翻过底面指着下面的一行字道:“还请宁姑娘放心,只要是我白家出来的银锭,下面都有白家的印记,他们,不敢动。”

楚宁接过来一看,果然看见上面刻着‘东莱白氏铸银’几个大字。顿时深刻领悟,原来,不管出不出这客栈大门,银子都没跟她姓楚。

既然知道这笔银子比较安全了,楚宁等人也就不再多作停留,又在霍昱的带领下,直接就去白家的粮店,一口气就定了一百石的米粮,不禁让楚宁生出了几分爆发户财大气粗的感觉。

付过银钱后,霍蕴书便守在店里,等着掌柜唤人将粮食从仓库搬出来,楚宁在霍掌柜的带领下,将蓬莱城里好好参观了一回,才发现,在这座小城里的大半店铺,竟然都是白家名下的生意,从丝绸衣布絮帛到客栈米粮,甚至连粗盐和农副产品,都是尽有皆有。

想那白当家年不过双十,却已执掌起偌大的家业,楚宁佩服又好奇问道:“白府一直以来,都是是做这些营生吗?”

“自然不是,以前,老当家还在的时候,白府只做些粮食丝绸方面的生意,自从四年前,大当家回来执掌家业后,就开始涉足各行各业,便是因为她,白府才会在这短短几年扩大倍余,挤身东莱商贾的前三位。”霍昱边说边笑,笑得与焉有荣:“听说连东莱太守将大人,都对白家高看几眼,还给白家赐了幅墨宝。”

在霍昱看来,东莱太守已经是个很大的官了,而能被这样大官看中的白家,当然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存。但在楚宁眼里,太守这两个字不过仅仅只是官衔,她根本就不知道是大是小,所以,也就无法通过这方面来凭估整个白家的实力了。

虽然无法正确的凭估白家整体的实力,但并不防碍楚宁对白夙的评价,特别是曾经身为一个集团首领的楚宁,她非常清楚,一个能在初初执掌家业,以仅仅不到四年时间,就能家族产业扩大倍余,所拥有的是怎样的眼光头脑和魄力。

“说起来,白当家也是个可怜人。”霍昱显然是白夙最忠实的粉丝,全然不顾此刻是在跟一个山贼头子说话,更没注意到这个山贼头子,是他侄儿的顶头上司,只顾着给自己家老板老广告:

“生母只个妾室不说,还在十岁那年,被嫡母发卖出去。”

本以为会听到一个富家千金振兴家业,向着星辰大海征途前进的奋斗史,没想到却剧情突变,似乎变成了嫡庶宅斗风,让楚宁不禁奇问道:“既然在十岁那年被卖了,她又怎么回来做了当家人?”

“全因老当家临去前,妻妾儿女在互争家产。”霍昱叹道:“老家主有过两位正妻,各自生下了大爷和三爷两位嫡子,但大爷的生母早已去逝多年,三爷的生母还在,占着个名份,所以谁也斗不过谁,大少爷一狠心,就将当年被发卖的妹妹接了回来。”

“那大爷和三爷可还健在?”楚宁顿时更好奇了,追问道:“白姑娘又是如何坐上当家之位的?”

“她怎么坐上当家之位的我却不清楚,不过老当家的那些妻妾子女,却都还健在,大爷和三爷,更是常年争锋相对……”霍昱说的不禁感概起来:“说来也奇怪,别人家的最忌的便是这家宅相斗,一斗便是倾家荡产,可这白家,却是越斗越兴旺……宁姑娘,你说,这却是怎回事?”

楚宁想了想,心中已有计较,却并没说出来,眼看着已经到了东市,见那边支着椅桌卖牙刷的几人正在收拾东西,遂上前笑着问道:“晴儿,今天的收成如何?”

晴儿不假思索便道:“共计卖出三百四十六支,得三千四百六十钱。”

所以,楚宁跟白夙说,她这几天卖了上千支,根本就是随口说大话,一头野猪的毛怎么可能做出上千支牙刷来,做三百多支都还很勉强。

“方才还卖了制刷手艺,得钱三百贯。”

这三百贯将被楚宁拿出来算入紫竹寨的公账,而另外的三十三贯是白夙的添头,楚宁决定将它占为私有。

晴儿一听,便麻利的翻开银册和货册,先在货册上记了一笔:出制刷手艺,接着在银册上记了一笔:入钱三百贯整,足三十万钱。

这是楚宁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的记账法,他们将记出入货品的薄册叫‘货册’,记出入的银钱的薄册一般被叫作‘银册’,高处写入账,低处写出账,再将转账和现金交易记录办法稍有区别。

在楚宁的印象中,这种记账方法的名称,应该是叫三角记账法,是种比较简单记法,却包涵了单式和复式会计两方案,一套账目的记录,分为入账、出账和往来薄。

不过,说到底,依然还是流水账。

想到此,楚宁顿时起了考量自己这个小账房的心思,便道:“买了一百石的米粮,每石四百八十钱。”

晴儿立刻在银、货两册分别写到:入米粮一百石,出四十八贯。

“付了孙兴何伍他们做牙刷的工钱两贯。”

晴儿在银册上写到:出工钱,两贯。

“野狼寨半年前找我们借了八贯钱,本寨主今晚就拿剑去找他要回来。”

晴儿又在银册上写到:出八贯,入八贯。

“本寨主今天一共赚了多少钱?”

“两百五十三贯,又四百六十钱。”

“野狼寨要回来的那八贯呢?”

“那八贯钱本就是寨主借他的,如今要回来,自然不能算是赚。”晴儿说着,想了想,劝道:“二寨主,既然是拿着剑去要的债,那就应该多要几分利息,如此才是赚了。”

“……”

果然不愧是山贼窝里出来的,连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都知道要找人要利息。

霍昱在一旁听得大笑不止,不停的称赞楚宁,说她有个好账房。

笑得楚宁颇为尴尬,只好找点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并打发已经收拾好东西的孙兴何伍两人去将分散出去的人都找回来,吃饱喝足后,一行人赶着骡车,推着粮食打道回山寨。

就在楚宁等人推着粮食回寨的时候,一年轻男子面色阴沉的从白府别院走了出来,白夙则在书房,边看着手里的账册,边听着她的侍女青墨说话:“大当家,若青书她们知道,自己竟然被个小山贼头子给比下去了,会不会被气得想吐血?”

青棋、青书、青墨、青画四人,都是白夙最重视的心腹,只是青墨的年纪还小,平时随侍在白夙左右,而另外三人,则早就被放出去坐镇一方。

所以,目前只有青墨知道,白夙想在十八执事上面,再添一个大执事。

白夙放下账册,见青墨面上颇为不以为然,显然她很不满意自己突然被人比下去的事实,于是告戒道:“青墨,你莫要小瞧那姑娘,就凭她这今日的所作所为,你们都没识破,就足已认明她能够担得起大执事之职。”

“可她今日不是在客店里听书吗?除此之外,她做了什么被有被我们识破的事情?”青墨虽然觉得不以为意,但听白当家如此说来,还是仔细想了想,倒是真的被她想起了一点:“大当家是指,那贼头子买通说书先生,让他讲了神仙入梦的故事吗?可那不是已经被大当家您拆穿那是骗人的吗?”

“你觉得那个故事,仅仅只是她编出来骗人的?”白夙摇摇头,看着自己寄予厚望的心腹,耐心讲解道:“不仅仅只是这样,你再仔细想想,除了说书先生之外,你还看到了什么?”

“除了说书先生之外,那就只有之前看到的小二,佩剑大汉,和那个萧家客店的小老头……还有很多在排队的人。”

“所以,大当家的意思是说,这些人都是她找人假扮的?让自己人去买自己的货?”青墨想了想,又觉得不对,自己摇着头否定自己:“那个小二是我白家客栈的,那个小老头,是萧家客店的,他们背后都同样有个公子娘子急着买去用……还有那个佩剑大汉,明明是路过的,却突然凑了上去……”

“可是,当家的,她这样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呀,我们以前不也这么做过么?”

青墨到底还是年轻了些,还看不透事情的表像,可白夙身为整个白氏一族的当家人,她早就已经看透了这浅薄的表面。

事实上,对于她们这些商贾而言,找人买自己的东西的确不特别,但如楚宁那样,把事情做得面面俱到,那就很特别了。

先是编了个半真半假的故事,故事的开篇是与父母的生离死别,中间讲的是人生头等大事,结尾是姐妹情深。

表面上听来,亲情、爱情、手足情,人生最美好的三种感情,都被包涵在这个故事里,可实际上,这个故事要表达的意思却只有一个——如果没有牙刷,你有可能会娶(嫁)到一个患有牙疾之人,有可能她(他)的口齿臭不可闻,有可能要忍受她(他)疼痛到日夜哭嚎,甚至有可能让你在散尽家财之后,一命呜呼人财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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