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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章 不如从了老衲罢(1 / 1)

()卖相很文人的赵老店主手舞足蹈,好端端一个老先生,计算起银子来,立马儿癫狂了。【高品质更新】

“叔,别高兴太早。”他侄子赵浮沉给他泼了盆凉水,“卖给谁不是卖,人家可不见得卖给咱。”

赵老店主被侄子这么一提醒,顿时从金山银海里面醒觉过来,觉得侄子说的颇有道理,所谓文人风骨,他自家当年也是考到三十岁,才绝了进学的念头,虽然这样,和平常人打交道的时候也颇有傲骨,骨子里面总觉得自己读书人出身,不大看得起别人。

所谓以己推人,那郑小相公十来岁就进了学,少年得志,想必也是眼大如箕的。

背着手在店里面来回转了两圈,他对侄子赵浮沉道:“浮沉,这事情要你去办,打听那个郑小官平日喜欢什么,家里面什么个境况,务必打听清楚了。”

他说着,就从袖中摸出一锭小银锞子塞在赵浮沉手中,道:“快去。”

赵浮沉得了他老叔的钱,顿时咧开了嘴,“好嘞!叔,我办事,你放心。”说完跐溜一下就跑了。

不提这边如何,那郑国蕃被五文钱的稿费彻底雷了个外焦里嫩,一气之下,心说我还真不信了,去卖苦力扛大包一天也要扛个大几十文,五文钱,给我去死,我偏不信这个邪,这大明朝有稿子还卖不掉。

他回到家中,扭头就进了自己的书房,坐在已经有些摇晃的旧椅子上,拿舌尖舔笔,一手撑着下巴,就开始寻思,到底写什么好呢?

写《金瓶梅》???

他摇了摇头,觉得不太妥当,虽然说金瓶梅号称大明朝百科全书,开人情小说之先河,名声尽够大,也有无数大名士吹捧,甚至连毛太祖都说过

这样的话。

但是,现在不合适写,首先,金瓶梅太长,洋洋洒洒百万字,哪里来得及,至于现在有没有人写,倒不必太在乎,金瓶梅成书到底是哪一年后世专家吵翻天也没个具体定论,只知道有史记载第一次提及金瓶梅是大名士袁宏道和董其昌两人的通信,那已经是西元历1595年了,等到第一次出版,更得是1617年冯梦龙首刻,而现在是1582年。

就算这时候金瓶梅已经写出开头了,他也不怕,创意撞车嘛!后世作者经常这么干,何况,他不可能照抄,谁也不会把上百万字的书全部记忆在脑海中,这其中的增补润色,拿捏桥段,写出来肯定跟历史上那个金瓶梅完全两样,所以,这肯定不叫抄,肯定是原创,顶多顶多,算同人。

但现在不能写,最好写个十万字左右的故事,按照大明朝的格式,正好印个上下两册。

要字数少,以这个要求一衡量,金瓶梅红楼梦通通得抛开。

然后还得这个时代的人喜闻乐见,你写个科幻,这个时代的人谁能理解星系、虫洞、空间跳跃……

写个修仙,实力为尊,杀人夺宝……这个时代讲究孝悌纲常,能接受才怪。

郑国蕃那个纠结啊!到底写啥好呢!后世写书动则百万字数百万字,这十万字……还真是挠头得紧。

旁边单思南看自家少爷愁眉苦脸抓耳挠腮,也不知道如何帮忙,赶忙拿个蒲扇,帮他在旁边轻轻扇着。这时节已入秋,天气虽不热,蚊子却依旧不少,单思南总不能让自家少爷去喂了蚊子。

郑家这间书房及其简陋,不过一桌一椅,一人高的一张破书柜放在进门左边的墙壁边,木料已经有些腐朽,上面根本没几本书,没办法,书很贵,在里面墙角有一张床,实际上郑国蕃大多数时候就睡在这书房内,而旁边名义上的卧室,就是杀人现场了。

郑国蕃坐在那儿上想了好一会儿,依旧没个头绪,坐直了腰杆,随手拿起案头一本书翻了翻。

是一本《神僧传》,他脑海里面回忆了下,似乎是有一次给老爹烧香祈祷,那庙里面的和尚送的,当时还说他有夙慧,俗话就是和尚投的胎,气得他差一点连塞在袖子里面的十文香油钱都没给和尚,虽然十文钱连和尚都看不上。

随手翻了翻,眼光在上面扫过,心思却根本不在上面,书页哗啦啦翻动,心里面却在想,木兰辞都抄袭了,要不,干脆把《纳兰词》全部抄出来?这可是号称

的,这个绝对字数少,还能卖钱,又有名声……

无意识地翻着书,他觉得,这个主意还算不错,嘴角一撇,笑了起来,身子一软,往后靠了靠,双腿伸直,让背脊舒适地贴在椅子的靠背上。

拿定了主意,眼光就随意在书上瞄了几眼,一边看一边还跟单思南说话,“大头,你说我要是写出很多诗词来,得卖多少钱一首?”

旁边的小厮很狗腿,一边闪着蒲扇一边说:“少爷十二岁进学,日后肯定能进内阁做首辅,我看一首能卖一两银子罢!方才那店主真是狗眼,居然敢说五文钱,当时我都想替少爷呸他一脸。”

“一两银子?哼!一千两,这还是起步价,你要知道,肯花钱买诗词的……”

他正准备卖嘴,眼光扫过一行字,顿时一惊,把下面的趣话都给吓回去了,赶紧挺直了腰杆,松散的双腿也端正起来,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那一行字念了出来:为文数千言,其字僻而言怪。

反反复复把这句话念了几遍,他把书翻过来看看封面,没错啊!《永乐御制神僧传》。

可是……这个……这个说的好像是穿越过来写简体字的罢?

他心里面一麻,赶紧往后面看,只是,越看,心越凉:

[不知其所来,衣冠异之][生数岁日诵万言][状类风狂言语倒乱,事多先觉,人以此疑之][早岁不群聪黠明利有老成之风]……

[不知其所来,衣冠异之]——这是穿越过来估计还穿着白色羽绒大衣留着平头的。

[早岁不群聪黠明利有老成之风]——这是典型的穿越过来后儿童身体大叔心态的。

[记念精熟如素所习读]——这是穿越过来文盲一下子变成神童的。

[生数岁日诵万言]——这是穿越过来天生异象什么都会的。

[其为僧狂乱,发言多中,时号为圣]——这显然是读历史系的同学穿越的,估计有点小郁闷,不会造玻璃枪炮肥皂,却又知道点历史走向,只能走预言系奔放路线的。

[状类风狂言语倒乱,事多先觉,人以此疑之。市肆中百姓屋数间。其辄操斧斫其檐禁之不止,其夜市火连延而燎,唯所截檐屋数间存焉。]……这显然是消防员穿越过来了。

良久,郑国蕃把神僧传一合,长叹了一口气,弄得旁边的小孩单思南满头雾水。

孟浪了,太孟浪了,只想着扬名立万升官发财,却没考虑到做人要低调啊!

不低调的下场就是出家做和尚啊!

不行,看来这纳兰词不能抄,太高调了,一个十三岁的县学庠生,作了一首木兰辞就罢了,居然连接作几百首,别人怎么看?

最好的下场,恐怕也是送这本神僧传的和尚说的那样

想到这儿,郑小官觉得自己一头冷汗,虽说自己看过不少佛经,可不代表自己愿意剃光头出家做和尚啊!

他站起身来,单思南赶紧跟在他身后,“少爷,怎么了?”

摇了摇头,他走到书房门口,冲着卧室那边合掌低头,然后低声祷告:“画扇姐姐,咱们家若不是缺银子,最后也不会这般下场,总之,千错万错,不怪你我,你若在天有灵,保佑乖官脑袋灵光一闪……”

他低声祷告,正说到灵光一闪,脑子里面突然就真的灵光一闪。

对啊!

穷书生,女鬼,兰若寺。

有了。

果然,这估计也算生有夙慧的一种,说什么就来什么。

他匆匆祷告,“等乖官赚了钱就把姐姐的尸身赎回来,总不会叫姐姐死无全尸。”

祷告完,他转身就进了书房,一屁股坐下去,伸手拽过纸笔,大喊一句,“大头,给我磨墨。”

大头浑身汗毛一竖,总觉得少爷有点神神叨叨的,他虽得单老管家真传,松溪派武当拳法颇有功底,倭刀术也练得形神兼备,可到底还是才十岁出头的孩子,终究还是有点怕鬼的。虽然大白天的,还是觉得书房门口有点阴嗖嗖的,当下缩了缩脑袋,低声祷告道:画扇姐姐,少爷杀你可不能怨少爷,当然,也不怨你,总是那个死鬼段大官人不是东西。

祷告了几句,那边郑国蕃一叠声叫他,他匆匆作了个揖,转身回书房,熟门熟路,往砚台里面滴了水,拿了墨轻轻研磨起来。

郑小官把毛笔舔了饱满,拽过纸来,就用楷体写下倩女幽魂四个大字。

犹豫了下,他攥着笔,心说这笔名叫什么好呢?

罗森?弄玉?泥人?

抓了抓头,他想起被沈榜取的表字,凤璋,随即自嘲笑笑,羊脂白玉就羊脂白玉了,随手就跟着写下三个字笔名,玉散人。

接着,他笔走龙蛇,写下四句诗来:

十里平湖霜满天,

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

只羡鸳鸯不羡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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