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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仅仅是亲情吗?(1 / 1)

“希望!”郑曙光下意识地要挣扎起身,也是第一次如此急切地直接喊她的名字。

钟希望其实没让言卫华握着手太长时间,见郑曙光急着要起身,她便极快地抽出手去照顾他了。

“你先别乱动,最好再躺上一晚,明早再起身稍微走动走动。”钟希望弯腰按下郑曙光的肩膀说道,顺手帮他掖了掖被子。

“不好意思,钟姑娘,我也是太心急了,不过接下来还有件事得麻烦你啊!”言卫华讪讪地笑着道,他刚才见钟希望替胖子施针,一时惊喜过度才有些失态了。事实上,他要拜托钟希望的事情就是替床上的这个胖子做手术。

钟希望转身看向言卫华,脸上似笑非笑的:“要兑现那个人情了?”

言卫华先是一怔,随即便明白钟希望的意思了,稍有迟疑,但最后还是郑重点下头:“是的。毕竟老首长于我有恩,我不能置他唯一儿子的生命不顾,所以……”

“好了好了,我没兴趣知道你家的恩怨情仇,好,我答应帮你!”

钟希望说话的语气不免有些高傲狂妄,这让十分看好且崇拜她高超医术的言副院长有些受伤,好歹以他的年龄也算是她的长辈了,她就不能稍微顾虑一下他脆弱的心灵吗?

如果他此时此刻的内心想法被他的那些老友知道了,绝对会被嗤之以鼻的,他一个成天面对生死,医术堪称国内顶尖的军医院副院长,心灵能脆弱到哪里去?

而钟希望之所以用这个态度待人,也是因为她已经被钟娘和二奶奶多次提醒她有点爱操心别人的闲事,她怕自己听多了,尿性上来又去多管闲事,结果就是越管越多,没完没了,所以倒不如一开始就保持距离。

“那咱们去办公室商讨一下如何?”言卫华兴冲冲地说道。

钟希望同意了,转而对郑曙光道:“我要出去一下,你要方便吗?”钟希望问得自然,却不知郑曙光一时臊得想死,但还是摇了摇头。

“那好,我去去就回,很快的,你别再乱动了,知道吗?”钟希望又叮嘱道。

“嗯。”郑曙光羞赧地应声,心里的感觉却是甜的。

言卫华这时也咂摸出味道来了,敢情郑曙光这小子喜欢钟姑娘呀!不过钟姑娘待那小子的态度嘛,就有些诡异和复杂了,说没感情那绝对是睁眼说瞎话,她不但对郑曙光有感情,而且还很深,就是和一般的男女处对象有些不同,至于不同在哪里,呃……对了,她的感情是超越了欲求和生死的绝对深厚的,纯粹的爱情!

啊,真是个好姑娘啊!这样的爱情,他也想要啊!他年轻时怎么就没遇到过这样的姑娘呢?

要不怎么说言卫华思想奇葩呢,瞧,他居然能看出钟希望对郑曙光的感情是爱情,至于他的想法究竟正确与否姑且不论,反正就连当事人本人都还是茫然的。

待钟希望和言卫华离开后,郑曙光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他好担心钟希望会直接以她只是把他当亲人看待的借口拒绝他,可是她没有,虽然没有等到结果让他的心仍旧悬着,但他还是感觉高兴,至少她会考虑不是吗?

郑曙光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又朝嘴巴里塞补气血的药丸,入口即化,甘甜芳香,吃着很上瘾。

“喂,哥们儿,吃啥呢,十里地都能闻到香味了?常言道,见者有份,哥们儿,给兄弟我也来点行不?”

隔壁的胖子不知何时已经醒了,一睁开眼就开始嘴贫了。

郑曙光侧过脸朝隔壁床瞅了一眼:“你我都在躺尸,你诈尸过来拿啊!”

“嘿!你这哥们儿怎么说话呢?啥叫躺尸啊?老子只是暂时不宜起身而已!瞅你小气巴拉的样儿,怎么,是那妹子带来的?”胖子也不管郑曙光想不想理他,嘴巴一刻不停地说着。

胖子名叫朱大宝,平京本地人,比郑曙光大三岁,当兵七八年了,如今是个营长,也参加了这次的援朝战役,也是身中弹多处。不过他比郑曙光稍微好一点,子弹多打在四肢上,仅有一枚单片卡在了肺叶内。身上其它的子弹都被取出来了,唯有肺上的这个以现在的医学水平还无法搞定,虽不至于马上致命,但如此下去也活不过三五月。

“你闭嘴吧,别等会儿又咳晕了!”郑曙光没好气地打断朱大宝的唠叨不休。

“嘿!哥们儿,我发现你有点冷淡啊!咋地,刚才表白失败了?”朱大宝八卦兮兮地问道,丝毫不介意郑曙光的冷脸。

郑曙光不理他,兀自又朝嘴里塞了一颗药丸,顿时室内又飘散着一阵诱人的香甜味道。

朱大宝受不住了:“哥们儿,你手不是还能动吗?赶紧扔点给兄弟我尝尝啊,我闻着挺香的,这口水都要流出二里地了!”

郑曙光依旧不睬他,直接把剩下的几颗一股脑塞嘴里了,虽然觉得自己有点暴殄天物,但为了让那个胖子闭嘴,他也只能自己吃了。

“啊!你小子真是太过分了!你没有战友情啊!你真是冷血动物!等老子好了,一定去你队上向你的领导揭发你的恶行!呜呜呜,我好受伤!呜呜呜,我难受!呜呜呜,我真想死……”

“谁想死啊?”赵新英推门进来,她是过来找钟希望说话的,但一进门就发现隔壁床有人躺着了,而且这人她还认识,“朱营长?”

“啊,新英妹子啊,你是过来看我的吗?啊,我好感动啊!快,有带吃的吗,给哥来一口吧,哥快饿死了!”朱大宝一见是赵新英,立马又将她作为巴拉的对象。

“呃,我是来找……”赵新英见钟希望不在还有些遗憾。

“啊,我就知道我的命不会那么好,你果然不是来看我的!唉,果然还是脸白的男人招人疼啊,我恨苍天为什么不赐给我一身白净的皮子呢?”朱大宝继续嘴贫耍宝,逗得赵新英忍不住想笑。

赵新英也没呆多久便又匆匆离开了,实在是,她一见到郑曙光就害羞得不行,有人陪伴还成,若是她自己,她会觉得一刻也呆不下去。

“行啊,小子,桃花运不错啊,一朵赛一朵,朵朵都灿烂!”朱大宝揶揄郑曙光,见郑曙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不但不觉得无趣,反倒愈发起了兴致逗弄他,“郑曙光同志,我以比你高一级的身份命令你,给我如实汇报刚才你表白后的结果!”

郑曙光还从来没见过像朱大宝这般脸皮厚如城墙,嘴巴贫如说书的,居然拿上级的身份来压他,简直无耻至极。

“报告营长,结果就是,没有结果!”郑曙光也一本正经地汇报道。

“嘿!你……”朱大宝接下来的话还未来得及说出口,病房的门再次被人推开,进来的仍是之前推他进来的那两名护士,以及将他平移到病床上的那两名战士。

朱大宝被推走了,郑曙光的耳边也终于清静了。

但太过清静了,他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最后脑子里想着的是钟希望冲他温柔微笑的模样,而他也在她的微笑中不知不觉睡着了。他这一觉睡得相当沉,即便半夜里朱大宝又被推回病房时,他也没有醒来。

郑曙光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两点多钟才醒来。他一醒来就见到他的父母正坐在床边,他下意识地四处寻找着钟希望的身影,但是,没有。

郑曙光用手支撑着想要坐起身,苏雯见了急忙道:“呀!你受了重伤呀,别乱动!”

而郑曙光却一直记着钟希望之前说过的话,他说他睡一晚就可以起床稍微走动走动了,他对她的话深信不疑,所以,他直接下了床,动了动身体,发觉胸前的伤口居然都不怎么疼了。

“好了。”郑曙光忽然裂开嘴笑了。

苏雯还是第一次见到儿子笑得这么开,阻止的话就这么堵在了嗓子眼儿,而郑兴华也一直观察着儿子的反应,见他确实没什么大碍了,才放下心来。

“哟,兄弟,你这身体的恢复能力也是神了,听说你当初都被打成筛子了,现在居然能下床了!”朱大宝笑着打趣郑曙光,“对了,你家那个妹子今天没过来呀?”

郑曙光也正疑惑着,于是以眼神问他爸郑兴华。

“哦,我忘了说了,希望丫头已经回家去了,你爷爷奶奶也一起跟着去了,你姑姑郑灵找到了!”

郑兴华比他小妹郑灵大九岁,小时候他可是相当疼爱郑灵的,郑灵走丢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难过地吃不下饭。如今郑灵被找到了,他心里是非常高兴的,同时也想着远在国外的二弟应该也可以放开过去的悔恨枷锁回来了。

“对呀,我听到这个消息时也是被惊到了,你姑姑已经走失了三十多年呢!”苏雯也笑着说道,“真是没想到,她居然也在凌镇,说不定你当初还见过她……”

郑曙光对于走失的姑姑并不像父亲郑兴华那样感触良多,也没细听他母亲讲了什么,他现在脑子里想的是钟希望走了,没给他留下只言片语就这么走了。

其实钟希望在郑曙光睡着时过来看过他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钟希望走得这么急是有原因的,一来是郑家老两口急切地想要过去接女儿和外孙,二来钟希望也想好好考虑一下她和郑曙光之间究竟有没有可能。

带着上辈子八十多年人生的记忆重来一回,虽然钟希望看谁都像在看晚辈,但说实话,她也并不会清高傲然、优越感十足地睥睨着这些“晚辈”,毕竟她也是从晚辈一点点长成长辈的。

这辈子她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不结婚,所以也从来不认为若是她从她眼中的那些“晚辈”之一中挑对象有什么难以接受的,毕竟她只是灵魂老,身体还是很年轻的。

所以,当郑曙光向她表白时,她除了有些惊讶突然外,倒是从未生出过诸如“啊,我只把你当孩子看,没办法产生那种男女之间的情感”之类的想法,虽然一直以来她确实是将郑曙光当成孩子来关心喜爱的。

郑曙光在钟希望的印象里一直是沉默寡言,认真知礼又谨慎的,能够那般坚定大声地向她表白,想来也是豁出了巨大的勇气,当时的他一定非常忐忑不安。

钟希望一想到这个就觉得自己若是不认真考虑后再回复他,会对不住他的那份真诚心意。

说来也是奇怪,在她的心里,郑曙光一直都如同家人那般可被她然信赖,比如,她可以毫无顾虑地将空间里的食物和药丸给他,除了家人外,也就只有他一人有这种待遇了。貌似她自己也从未深想过其中的缘由。

好像从最初见到那个瘦弱少年的那双幽深漂亮,但却过分早熟的眼睛时,她便觉得他不一般了,完不似村上的那些熊孩子那般讨人嫌。

或许一开始她是因同情怜悯才开始对这个孩子好,但在与他越来越多的接触中,他的坚忍和懂事知礼也让她越来越喜爱他,而她对他的好也变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甚至是本能了,就像对待家人那般。

所以,即便几年不曾联系,她也没有忘了他,为了救他,她可以毫不犹豫地将空间里唯一一颗生命药丸拿出来给他服用。而她决定学习医术,起因也在他。至于这一次千里迢迢赶到平京去救他,也完是本能使然。

钟希望翻来覆去想了一路,最后得到的结果是,她对郑曙光真是太好了,就像呼吸一样自然,已经完深入到她的骨子里变成了一种本能。

那么她对郑曙光的这种深厚的感情仅仅只是亲情吗?

她上辈子年轻时曾经先后主动追求过两个男人,她回想了一下,在她决定追求男人时,喜欢是有的,毕竟那两个男人都长得不错,而且还被很多姑娘追捧着,但要说喜欢到要死要活的地步还不至于。所以,当第一个男人表现出要分手的意思时,她便毫不犹豫地同他断得干脆。

至于第二个男人,也就是她上辈子的丈夫,她貌似也是抱着同样的心思。喜欢了便努力追求,追到了便死心塌地跟着,哪怕男的说私奔,她也绝无二话。上辈子年轻的自己的确是大胆任性的,但思想里还是固执守旧的,认为女人最终还是要依附于男人的,只要男的不离不弃,那么她便生死相许。

如此想来,上辈子的经验貌似对她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根本就起不到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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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亲们,今天一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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