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起源(1 / 1)

血液,至刚至阳,人失血过多就会感到冷,就是这个因由。黑狗血能够驱鬼,也是因为黑狗的血最是阳刚,能够克制属性阴寒的鬼魂。血液,僵尸的最爱,同时也是僵尸的力量来源之一。不错,是之一不是唯一,因为僵尸需要的是人体血液中蕴含的温和的阳属性能量。同时僵尸也需要世间的阴气晦气来强化自身,阴阳相济彼此互补才能不死不灭。当然僵尸身上毕竟还是阴寒晦气居多,电视电影上那些身体僵硬,只能靠蹦跳来行动的僵尸就是身上阴气太重阳刚不足,俗称冻僵了。

就像人类冷了需要取暖一样,僵尸被冻僵了也需要取暖,只是僵尸取暖的方式特别了点而已。所以大家以后看到僵尸不必害怕,他只是找你取暖而已,正所谓人间自有真情在,献出鲜血播下爱。大家勇敢的献出自己的鲜血吧,献完血,僵尸还会对你说:因为你,我的笑容不再苍白了,身体不再僵硬了,哦耶。

世间上僵尸虽说不多,但还是有的,只是一般都被埋在了地底,也就是那些盗墓摸金的小贼口中的大粽子。差点忘了,我虽然也是个大粽子,但我也是经常干那些盗墓摸金的勾当,现在整个地底空间的古董都是这样摸来的。咳咳。。反正这些不是重点,大家当我没说,反正只是混字数的。总之一般要是没有人去打扰,地底这些僵尸是不会出现在人间的。就算出现也会很快被太阳晒成干尸,危害不了人间,除非这僵尸一出现就吸足了人血。

所谓吸足人血可不是一个两个就够了,按普通人算的话起码得一百个人才够。气血比较足的话人数会减少,比如一个练武中人或者军队中人,这种人一个可以顶普通人两个到十个不等。要是遇到那些有道全真,吸一个可以顶一百个,不过前提是你不会直接被这些个有道全真灭成渣渣。

为什么深埋地底的僵尸必须得吸这么多人血才能存活下来?那是因为僵尸埋得越久阴气就越重,也就越发的厉害。当僵尸被人从墓地被人惊醒的时候,在墓地附近的所有人都会被刚醒过来的僵尸吸去一点阳气,至于为什么在附近就会被吸去一点阳气,这就不是况重一能够理解的了,只能归纳为天地法则了。反正失去的阳气也不多,只是会让人觉得身体一寒而已,没有什么危害。

说了这么久好像我还是没解释僵尸为什么要吸纳阳气,现在我就再度科普一下。简单来说就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僵尸也是人变的啊,你不吃饭那有力气干活啊。僵尸也差不多这样,不过比起人来说普通的僵尸更惨一点。普通僵尸得靠阴气生存,但也需要阳气来活动,偏偏又害怕太重的阳气,连阳光都能把他们晒死。太猛烈的阳气会让僵尸很受伤,只有血液中蕴含的阳气最是适合僵尸,所以僵尸吸血又多了个理由。

好像还是没解释清楚啊,就这么说吧,人的身体要是汽车的话,阴气就是发动机,阳气就是汽油,没有汽油,汽车的马力再强也得歇菜。当然僵尸体内的阴气功能比汽车的发动机功能复杂多了,反正到现在况重一自己也是不太明白阴阳二气的关系。他只能确定自己跟其他的僵尸有点不同,一般的僵尸都是没有思维的,只能靠本能来行动。唯一相同的就是僵尸的要害都是心脏,这是个供血的地方,也是僵尸动力的源泉。

混字数也混得差不多了,该入正题了。况重一是特别的,他怀疑自己是这世间上唯一能跟普通人一样正常生活的僵尸。从他变成僵尸后,除了自己,这七十年来他就只见过一个有思维的僵尸,这个僵尸还是他自己的儿子况复生。而他的儿子虽然也有思维,但却不能跟他一样,能够靠吃饭喝水生存下去,只能靠吸血为生。

据某本不知名的道经记载,僵尸之所以能成为僵尸只有两个方法。一是把临死前怀有怨气或未完成生前心愿的人埋在阴气重的地方,经过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孕育,方有千分之一的几率成为一个僵尸。另一个就是被僵尸咬到,而且这个僵尸还愿意用自己的本命精血喂你,这样你也可以成为僵尸。并不是像电影演的那样,只有被僵尸咬了就会变成僵尸,现实中被僵尸咬,最多只会中尸毒直接嗝屁而已。

普通僵尸为什么会没有正常的思维?这个据不知名道经跟况重一多年的研究确定,就是因为埋得太久了,僵尸都失忆了,对,肯定是失忆了。按照不知名道经的记载,僵尸埋得越久吸收转化的阴气越多,苏醒时就越厉害计算。十年就变成僵尸的僵尸,就相当人类五岁小朋友一般。就算有残留了些生前的记忆,要是不幸遇到个傻大胆,没被僵尸吓到腿软的,拿个板砖都能轻松的收拾了他。

只有超过五十年的僵尸才能轻松的干翻一群壮年,但埋在地底五十年,脑子基本就没什么干货了,醒来就知道要吃饭要取暖了。那况重一为什么会成为一个有思维的僵尸呢?对了,还有他的儿子况复生,为什么他儿子的名字这么熟悉?这不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那个小僵尸的名字吗,还有阿秀,那也是电视剧里的名字啊!

这些疑问说起来话就长了,先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几十年前。就是华夏建国后那个最动荡的十年,那是个还没有身份证却到哪都需要身份证明的年代。况重一迫于无奈只能离开大陆,去到了港岛,直到港岛回归后,他才回到了祖国。他记得在港岛回归前,他在酒吧喝醉了之后,认识了一个叫陈十二还是陈十四的家伙,拉着他讲了半天自己的故事,结果第二年就出来了一部经典的僵尸电视剧。

况重一敢对天发誓,他的故事并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的,一定是那个陈十二还是陈十四听错了,或者是那家伙也喝醉了没听清。嗯,一定是这样,一定不是自己喝醉了,说话条理不清晰导致的。他的故事明明是这样的。。

时间是1945年,地点是红溪村,红溪村,一处位于十三朝古都北边的一个小山村。村里不但风景秀丽,依山傍水,最重要的是这地方还与世无争,换句话说,这是个鸟可以尽情拉屎的山疙瘩小山村。

红溪村之所以叫红溪村,是因为村里有条每隔七十年,溪水就变红的小溪。据说这条会变红的小溪已经流淌了很多年了,从况重一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辈开始就有了。村里几个年过古稀的老人都言之凿凿的说,他们小时候的确见过溪水变红了。况重一表示对溪水红不红的不感兴趣,他现在没心情去关心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他的儿子去年就到了读书启蒙的年龄了,到了读书的年龄也不是问题,问题是没地方读书了。没地方读书就没地方读书吧,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好歹自己也读了几年私塾,大不了自己教好了。但连吃的东西都被抢走了,祖屋也被一把火给烧了,那天就塌下来了。希望刚死没两年的父母已经投胎了吧,不然他们非得从地里爬出来质问自己,到底是怎么守业的。幸好那天自己老婆带着儿子回娘家了,不然连人都得被这些抢自己粮烧自己房的日本鬼子糟蹋了,可怜的狗蛋,他媳妇就是被这些丧尽天良的鬼子给糟蹋了。

与世无争的日子过去了,络阳城被鬼子占领已经快一年半了,村里也时不时的有鬼子过来扫荡。中国的老百姓都是善良的,能有口饭吃绝对是不会起来反抗的,但日子既然过不下去了,那就只能打他娘的了。于是我这个读过几年书的人就成了游击队的小队长了,带着附近几条村被祸害了的村民一起打起了鬼子。

既然当了队长,手下十几个民兵的性命他就得背起来了。所以一切除了打鬼子跟吃饭有关的问题他都没时间去理会了,红溪村的小溪溪水红不红就不关他的事了。只是今天小溪的溪水真的红了,红就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红色的溪水把鬼子招来那就事情大了。特别是今天是农忙他刚好在家务农,刚好被堵着正着,又刚好被李二狗那个狗腿子汉奸给认出来了。

况重一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道鬼子没有当场就把自己杀了,反而是要自己当向导,去寻找溪水的源头。看着被鬼子的枪指着头的媳妇跟儿子,别说去找溪水的源头了,找月亮他也得去啊。从小就在这村里长大,加上这一年来打游击走遍了附近的山头,花了三天时间,总算是带着一个小队的鬼子找到了溪水的源头。这穷山恶水的,一路上鬼子就被蛇虫鼠蚁折腾得倒下了三个人,要不是二狗子这个汉奸用况重一的媳妇儿子威胁,他才不会去救这三个鬼子。

溪水是从一个黑黝黝的小山洞流淌出来的,山洞没有名字,不过山洞所在的这座山就大大的有名了,历朝历代王公贵族的墓葬之地,北氓山。现在的溪水已经不红了,从一个伪军艰难爬进了山洞,拿出了一个花瓶后,小鬼子就集体抽风了,调集了三百多的鬼子跟七百多的伪军将山洞周围都圈了起来。况重一作为一个向导跟山林的救护人员没有马上就被枪毙,反而被鬼子拿来当劳力挖起山洞了,附近几条村的男村民也同样被抓了过来,跟况重一一起一锄头一锄头的挖起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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