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黎和路少卿打赌的事很快传开,听说有雪狐,其他人越发的兴奋起来,若是能捉到一只雪狐献给陛下,得到的封赏绝对比一般的猎物要多许多。
随行的女子则有些不甘,她们也都出身世家,身手虽然可能不及陆璇,但教养气度都比陆璇要好很多。
国公府和将军府早年交好,路少卿对陆璇好,她们还能理解,但是北郡王才刚刚从封地回来,就这么偏爱陆璇,她们实在是无法就这样接受自己被陆璇比了下去。
所以在赌约进行的第二天,陆璇早起出来就看见外面站着三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她们都穿着便于行动的骑装,头上也只有简单的发饰,并不像其他京都贵女那般招摇。
“陆姑娘,我是廷尉府上的嫡女叶昔,这两位是我的闺中密友薛晴、薛瑟。”
穿烟青色衣服的女子大大方方的上前,握拳行了个礼这样介绍,陆璇笑着颔首,算是知道了。
“上次宫宴,我们三人已经见识过陆姑娘的功夫,也很钦佩陆姑娘的胆识,若不是家中阻挠,我们也想上阵杀敌为国效力!”
这话说得真挚又激昂,陆璇一一打量,三个姑娘都是满脸正义,眼底一片澄澈。
陆璇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始终不敢杀人,如果不是陆叔替她挡了一刀,她想她永远都不会迈出那第一步。
她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她把红缨枪从那个敌军的胸口拔出来的时候,热血洒了自己一头,整个眼睛都被血色模糊。
其实上阵杀敌说得容易,杀人,却是一件极难的事。
那一次从战场退下,她有五天没吃饭,一个月里没敢碰那把红缨枪。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杀人,一旦沾染了血腥就再也无法摆脱梦魇。
“三位义气云天,真是大律之福。”
陆璇抬手回了个礼,含笑回答。
三人见她并没有高傲的神色,语气也缓和下来:“我三人只在闺中跟着家里护卫学过一些拳脚功夫,并不精湛,不知陆姑娘能否指点一二?”
这也是她们一直称呼陆璇为‘陆姑娘’,并未提及她太傅身份的原因。
太傅是专为太子授课的,她们只是女子,身份也不是多高贵,自然不能让陆璇指点,但撇开太傅的身份,只是女子间的交流就很合理了。
这话说得自谦,语气也客气,陆璇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
然而,陆璇还是拒绝得很自然。
“我的功夫基本都是在战场上学的,没什么招式,只有见招拆招,且都是以夺人性命为目的,未免太过血腥,恐怕不适合上位姑娘。”
“你这话什么意思?瞧不起我们?以为我们都是学的空有其表的花架子么?”
薛瑟性子要急躁一些,听陆璇这么说,立刻不满的问。
这性子倒是和陆沅有些像,直来直去,有什么不满,不是说出来就是直接写在脸上。
陆璇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并非瞧不起,只是刀剑无眼,我习惯了杀人,怕没控制好伤了各位。”
陆璇的表情依旧温和,可嘴里说出杀人的时候,硬是叫人觉得背后刮过一阵阴风。
“那我们文斗,不打,比各自最擅长的就行。”叶昔提议,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不过陆璇照旧是一句话:“我别无所长,只会杀人,你们要跟我比谁杀的人多么?”
这话说得轻飘飘的,好像人命就跟萝卜一样,说砍就砍了。
叶昔她们打了个寒颤,看陆璇的脸色变了些,摇头道:“我们不杀人,比别的。”
“你们非要和我比出高低有什么意思呢?这个世界有形形色色的人,也都各有所长,我并不想和你们一较高低。”
她们实在太执着,陆璇只好拆穿她们的意图。
三人的脸有些红,咬着唇不说话,明明已经准备好十八般武艺要试试真假,人家却根本不应战,倒显得她们不够大度了。
“璇儿姐姐,皇叔又送了本公主一匹马,说替你赔罪,你在旁边帮本公主看着好不好?”
轩辕明熙的清脆的声音传来,叶昔她们退让到一边,就看见轩辕明熙骑着一匹黑色的小马驹缓缓而来,那马和轩辕黎骑的那匹,如出一辙,只是小了一点而已,一看就知道长大后是匹难得的好马。
轩辕明熙换了一套水绿色骑装,头发梳成好看的小辫垂在耳畔,笑得欢快,那一声‘璇儿姐姐’也叫得很是热切,好像之前的一切不愉快已经烟消云散。
“公主若是要驯马,还是回去之后到马场由专门的驯兽师陪同比较好。”
陆璇语气尽量委婉的拒绝。
虽然这只是匹小马驹,但好马的烈性是与生俱来的,要让它认主必然还需要一个过程。
若是这马突然发狂乱跑闯入狩猎区,落入其他人布下的陷阱,很难说会发生什么意外。
叶昔她们刚刚被陆璇拒绝还觉得有些难看,这会儿见轩辕明熙也被拒绝了,心里平衡了点,原来这女人谁的面子都不给啊。
“本公主三年前就开始跟着皇叔学习骑马,璇儿姐姐如今还要怀疑本公主连驯服这小小的一匹马都做不到吗?”
轩辕明熙口气有些狂妄,陆璇不说话了,再说恐怕就要被传言她质疑北郡王的骑术。
没有听见反驳,轩辕明熙甜甜的笑起:“母后也说璇儿姐姐武艺高强,有璇儿姐姐陪在熙儿身边,定是十分稳妥的。”
轩辕明熙说完打了个响指,立刻有宫人把陆璇的马牵过来。
陆璇没办法,只得翻身上马,走了两步又回头看向叶昔:“公主安危为重,若是我与公主午时还未回来,劳烦叶姑娘去禀告皇后娘娘一声,有任何后果,我都会一力承当。”
叶昔有些愣,看见陆璇眼底的信任和托付,竟有种临危受命的使命感,当即高声回答:“臣女明白!”
陆璇浅浅的笑,若是一直在京中长大,也许会和她们交个朋友吧。
轻夹马腹,陆璇跟上轩辕明熙,观察着她的动作,小声说话:“公主殿下的姿势很正确,这小马驹是前两日才送来的么?”
因为得了夸奖,轩辕明熙的脸上扬起几分得意,欢快的回答:“昨晚刚到的,比本公主的红缨还要高一个个头。”
“郡王殿下可曾说过这马的脾性如何?”
“没有啊,你看它现在很听话啊。”
轩辕明熙突然俯身抱住马脖子,扭头冲陆璇笑,那笑有些诡异,下一刻,陆璇便看见这马狂奔起来,轩辕明熙却没惊慌失措的叫喊,反而‘咯咯’的娇笑出声:“璇儿姐姐,你来追我啊。”
陆璇的脸立刻沉了下来,轩辕明熙跑的方向不在狩猎区,但是,陆璇也不能让她就这样跑出去。
狠抽了一下马鞭,陆璇策马追上,追了一会儿,道路越来越窄,树木越来越密集,轩辕明熙不见了踪影。
“啊!”
一声惊呼传来,陆璇有些心急,再抽马背,身下的马的前蹄突然一屈跪了下去,陆璇毫不设防,被直接从马背上甩下来,狠狠地撞在一边的树上,背脊遭到重击,几乎要断裂一样。
“唔!”
陆璇闷哼一声,脑袋一阵晕眩,躺在地上好半天才醒过神来,便看见自己的马倒在地上喘着粗气,唇角满是白沫,已是气息奄奄。
她就说自己的马分明要比轩辕明熙的大许多,怎么会落后这么远的距离,原来是有人下了毒。
强撑着扑过去,陆璇从鞋子里抽出路少卿给她的匕首,低头在马头亲了一下,手上翻飞,匕首已割断了马喉。
对不起,来世莫要再投身为马。
忍着剧痛扶着腰站起来,陆璇循着刚刚惊呼的方向找过去,每走一步,腰骨都好像要断掉一样。
往前走了一会儿,便听见嘤嘤的哭泣,掀开一丛灌木,陆璇看见了轩辕明熙。
那匹马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轩辕明熙坐在地上,衣服被树枝刮出破洞,脸上也有一些痕迹,表情无助又可怜,看见陆璇,立刻像看见救星一样。
“我的脚好疼,璇儿姐姐快救我。”
陆璇往她腿上看了眼,穿着鹿皮短靴的脚正卡在一个锈迹斑斑的兽夹子上,对娇生惯养的公主来说,的确是疼的。
陆璇跪下来,却没有动手掰开兽夹,而是去解轩辕明熙的腰带。
“璇儿姐姐你做什么?”
轩辕明熙挣扎着问,陆璇没有说话,解了她的腰带在自己腰上缠了几圈绑好。
“这夹子是夹野兽的,很紧,我只能掰开一会儿,你必须立刻把脚拿出来,明白吗?”
陆璇说着把匕首和刀鞘放进夹子里,眼睛看着轩辕明熙,等她准备好就用力掰开夹子。
轩辕明熙愣愣的,眼泪不停地流,她很怕,很想找父皇,可是现在她只能依靠陆璇。
“明白吗?”
陆璇又问了一遍,腰上的疼痛让她眉头皱得很紧。
轩辕明熙这才点头,陆璇手上用力,脸一下子痛得惨白,如同腰斩一般。
上次帮陆沅挡那一刀也没有这么疼的。
几乎咬碎一口牙,只听得‘喀’的一声,兽夹被掰开一些,但陆璇已经没有力气把它完全掰开。
“愣着做什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