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8)风清武简略的说道:“这次鞑靼人骑兵追上来的,总共有五个千人队……我的战斗计划是这样的……”
他在地上,简单的勾勒出五个鞑子千人队的位置,并以此作为依据,解释自己的战斗方案。大概是没有想到汉人军队会这么快插手,又或者是,没有想到汉人军队会大规模的插手,鞑靼人骑兵的分布,是很不规律的。从他们所处的位置来看,基本上是东一个,西一个,相互间的联系,并不是很紧密。
估计,鞑靼人以为,雕骑军的散兵,只是在袭扰他们,阻止他们向吐谷浑人发起攻击。他们应该没有想到,白衣军居然想要主动的吃掉他们。因此,他们的千人队分布,才会如此的零散。其实,鞑靼人的放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在最近五六百年来,还没有汉人的军队,大规模的进入巴彦淖尔草原呢!
对于白衣军来说,鞑靼人骑兵的零散分布,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肥肉,要是不全部吃掉,实在是对不起自己。以风清武目前掌握的白衣军兵力,全部吃掉这五个鞑靼人的千人队,是完全有可能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汉人军队,在相隔了足足几百年以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成建制在巴彦淖尔草原上亮相,必须狠狠地打出自己的威风才行。游牧民族从来都是吃硬不吃软的。
风清武作为临时的前线指挥,被徐兴夏赋予了全权指挥的职权,他解释完战斗方案以后,缓缓的说道:“既然是送上门来的肥肉,咱们就不要客气了。咱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一个一个的吃掉他们。我估计,咱们至少吃掉两个,鞑子才会反应过来。要是咱们的行动快,吃掉三个是没有问题的。”
“攻击的主力,还是你们三个。你们三面合围,尽快解决战斗。我们雕骑军负责在外围活动,尽可能的切断鞑靼人之间的联系,以免让他们提前得知信息,撒腿就跑。注意,为了避免耽误时间,让别的鞑靼人跑路,如果鞑靼人溃散了,就不要穷追了。要迅速集中兵力,准备对付下一个目标。”
毛十三有些不甘心的问道:“不能全部吃掉才走?”
王夏摇摇头,慢慢的说道:“大草原四通八达,哪里都有逃窜的机会,不容易打歼灭战。鞑靼人逃窜的本领,还是很强的。他们对大草原的熟悉,远在咱们之上。咱们就算是三对一,也只能是将他们击溃,估计是无法全歼的。一个鞑子的千人队,有一千人左右,我们只需要干掉五百以上,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毛十三试探着说道:“要不,咱们一对一的干?”
风清武摇摇头,沉声说道:“要是咱们一对一,只能是将鞑子打散了,杀不了多少人。王夏说得没错,这里是大草原,很多地方,都和内地不同,想要打歼灭战,很难很难。除非是直接捣毁他们的老巢。不过暂时来说,咱们还不能直接捣毁他们的老巢。我们现在的方针,还是集中兵力,尽可能的干掉鞑靼人的有生力量。”
微微顿了顿,他继续神色凝重的说道:“千户大人曾经反复的叮嘱我们,我们现阶段的主要目标,就是消灭鞑靼人的有生力量。简单的说来,就是想办法杀死鞑子,杀得越多越好。只要将鞑子都干掉,大草原就属于我们的了。因此,我的计划,是建立在尽可能的多杀鞑子的基础上的。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啊!”
夏可舞点点头,沉声说道:“我赞成,咱们就这样干吧!”
毛十三想了想,觉得他们几个的说法都有道理,也就没有意见了。
这时候,厚德福也带了一些吐谷浑的骑兵骨干到来。他们的主要任务,不是参加战斗,而是为白衣军带路。毕竟,白衣军有些部队,初来乍到,对大草原不是很熟悉,必须有吐谷浑人的帮助,才能更好的完成战斗任务。至于后勤保障,当然也是吐谷浑人负责的。厚德福已经将相关的一切,都全部准备好了。
“哒哒哒!”很快,雕骑军、鹰骑军、龙骑军、豹骑军,都全部行动起来。一阵阵的马蹄声,急促的传开,将整个大草原,都震动得好像要沸腾起来。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一场人为的大风暴就要开始了。这一场风暴,比设想中的来的更早。
……巴克尔是鞑靼人蒙克部落的一个千夫长,统帅着一个实力不错的千人队。他现在的位置,距离吐谷浑人的马队,只有三十里的路程。在蒙克部落里面,巴克尔向来都是以勇敢著称的。他的骑射本领不是非常的出色,马背上的肉搏功夫,却是一等一的。下马以后,更是处于无敌的状态,整个部落都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这次,奥扬噶部落(吐谷浑人)试图南迁,多个鞑靼人的部落联合起来,准备将那些该死的吐谷浑人干掉。说实在的,他们对吐谷浑人早就看不顺眼了。吐谷浑人一直坚持学习汉子,坚持学习汉文化,和周围的鞑靼人格格不入,这让鞑靼人感觉到很不爽。这一次,鞑靼人终于抓到了机会,准备将吐谷浑人全部抹掉了。
为了顺利的干掉全部的吐谷浑人,鞑靼人总共出动了十几个的千人队。这样的兵力,足够将吐谷浑人干翻好几次。因此,一路上,巴克尔都没有怎么上心。在他看来,这次的战斗,胜利是必然的。以吐谷浑人的那么点实力,根本就没有反抗的机会啊!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不断的砍人,一直将吐谷浑人全部砍光为止。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们准备将自己部落的势力,顺势扩展到美丽富饶的巴彦淖尔草原。对于这块水草肥美的草原,他们觊觎已久了。只不过,以前,有海勒金部落堵在那里,他们不好行动而已。鞑靼人内部自相残杀,还是有一定的禁忌的。没有借口,不好开战。强行开战,会被大部落干涉的。
现在,海勒金部落被打残了,他们就蠢蠢欲动了。刚好又有吐谷浑人的背叛,给了他们最佳的借口。鞑靼人的三大部落,都默许了将吐谷浑人全部干掉。对于蒙克部落来说,这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杀了吐谷浑人为自己积累人口和财货,再进入巴彦淖尔草原休养生息,继续发展壮大,这是多么美好的前景啊!
“加快速度!杀了他们!”巴达尔毫不犹豫的叫起来。
他也懂得基本的天气预报,同样判断出,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有雨水降临。这对于鞑靼人来说,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知道,在吐谷浑人的身边,有一些零星的汉人军队。他们使用的基本武器是火枪。从目前侦察到的情况来看,这种火枪的威力还很强大。如果贸贸然靠近的话,很容易被打死打伤。
对于汉人军队的火枪,巴克尔的了解不多。因此,他并没有察觉到,雕骑军和一般的明军之间,有些什么不同。巴克尔几次尝试以后,发现如果正面突击的话,很容易被火枪击溃。鞑靼人根本没有机会进入弓箭射程,就被呼啸而来的弹丸打死了。
事实上,他统帅的千人队,更擅长肉搏战。他们每个人,都配备有弯刀、长矛,又或者是标枪。这些武器,都是近距离作战的利器。但是,肉搏战是要近身的。如果无法靠近对方,多么厉害的武器,都无法发挥出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担心自己的部队,还没有机会靠近敌人,就被敌人的大威力火枪干掉了。
不过,如果是下雨天的话,巴达尔就完全不担心了。在他的认知里,如果下雨的话,火枪的使用,就要受到极大的限制,威力也会大幅度削弱。届时,他就有机会直接冲上来,和敌人展开肉搏战。至于肉搏战的结果,他是完全不担心的。他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只要发起肉搏战,他和他的部下,就能轻松的干掉所有的对手。使用火枪和敌人肉搏?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哒哒哒!”
马蹄声非常的急促。在巴达尔的催促下,他的部队很快就靠近了吐谷浑人的车队。在视线的尽头,巴克尔已经完全可以看到,吐谷浑人的马队,就好像是一条黑色的细线,缠绕在天边。这条细线,仿佛没有尽头,一直在缓缓的移动着。远远的看过去,只要他一个冲锋,就能轻松的将这条细细的黑线切断。
对于奥扬噶部落,巴达尔是绝对不会手软的。对于汉人,他完全没有好感。对于试图投靠汉人的任何人,也都没有好感。他已经打定了注意,一旦消灭了吐谷浑人的骑兵以后,对剩下的吐谷浑人,男人全部杀掉,女的则全部抓走,带回自己的部落享用。难得的是,他没有发现汉人军队的踪影。看来,他们是撤走了。
“杀!”
“杀光他们!”
巴克尔没有多想,立刻下令进攻。
“杀!”
“杀光他们!”
巴克尔身边的鞑靼人,立刻呐喊着,高举弯刀长矛,向吐谷浑人冲过去。鞑靼人这次进攻,总有十几个的千人队参与,这其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争夺战功和战利品的问题。僧多粥少,注定了不是每个千人队,都可以获得足够的战功,又或者是足够的战利品的。这里面,必然存在非常激烈的争夺。特别是战利品的争夺,更是非常激烈的,甚至有可能导致内部大打出手。
鞑靼人的物资,几乎都是靠抢来的。如果没有足够的战利品,怎么维持下去?对于每个鞑靼人的部落来说,战利品都是关系到实力的关键。你获得的战利品越多,本部落的实力就越强劲。杀的人再多,都不如抢的东西多。换言之,在战斗中,是否能够抢到足够数量的战利品,也是衡量战斗是否值得的重要依据。巴克尔如此急切的命令自己的部队发起攻击,就是希望抢到最多的战利品。
其实,在吐谷浑人的身边,居然没有看到汉人军队,这本身就是有疑点的。因为,在这之前,吐谷浑人的马队旁边,一直都是汉人军队的火枪手在戒备,唯独今天没有看到。这是很特殊的。如果是小心谨慎一点的指挥官,肯定要确定那些汉人军队火枪手的下落,才敢决定是否发起进攻。但是,立功心切,又或者是抢战利品心切的巴克尔,自动的将这个程序省略了。
更令巴克尔放心的是,在鞑靼人骑兵发起进攻以后,远处的吐谷浑人,好像是被吓呆了一样,居然没有丝毫的反应。在吐谷浑人的周围,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汉人军队火枪手。估计,他们是真的撤走了,抛弃了吐谷浑人了。巴克尔仿佛看到,自己的骑兵,已经冲入吐谷浑人的中间,将他们都全部杀死了。吐谷浑人所有的物资,所有的女人,都归他所有了……“砰砰砰!”
“砰砰砰!”
“砰砰砰!”
突然间,剧烈的枪声响起来。
冲在前面的鞑靼人骑兵,好像喝醉了一样,纷纷栽倒下来。
人员的惨叫,战马的嘶鸣,落地,撞击,兵器断裂,刀枪刺入马腹……各种各样的声音,互相混杂在一起,让原本暴躁的草原,显得更加的暴躁。好多人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已经失去了感觉,无论身边发生什么事,都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不断的有血箭飞上半空,也不知道是被弹丸打中的,还是被自己的兵器戳中的。
对于鞑靼人来说,最倒霉的死法,其实不是被白衣军的米尼弹打中,而是死在自己人的手里。一片混乱之下,战场上,到处都是散落的兵器。有锋利的弯刀,有尖锐的长矛,还有生锈的箭头,甚至是断裂的骨头。这些武器,都是很致命的。万一摔倒的时候,不小心中招,极有可能就将小命留在这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