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你看见没有,刚才徐香拉开外衣的时候,至少有这么大!”林肯说着还激动地比划着手势,他和杨恒很有默契地坏笑起来。至于我?嘛,当时的我虽然也是个正常的男人,但我太困了,依旧趴在课桌上迷糊着。现在想来,老埙说的很对,喝庄乡的那位老中医说的也很对。我实在太虚弱了,从高一,不,从初三踢球时开始就是如此。先天阳气罕见的不足(老中医的结论).......一个青春期的小伙子,怎么可能每天从早到晚都很困?而且晚上睡得也不算晚?我的体质,有些像秋之回忆4里面的女主陵祈,当然,这也是后话。
徐香勉强算是一个美女,略微有一点胖,没怎么注意过,只是记着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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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和司智的关系不错。司智绝对是个超级大帅哥,从小到大,我都没怎么注意过男生的长相,因为除了父亲比较帅是公认的外,其他都差不了多少。但我敢打赌,司智绝对比父亲还要帅。果不其然,我们渐渐熟络了以后,我问他,初中时有几个女生跟他表白过,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大概有四五个给他写过情书。写情书的四五个,暗恋他的,恐怕更多。父亲高三照毕业照时也只是很多女生都朝他那边靠而已,只有一个女生向他表白过。这都是奶奶和姑姑告诉我的。父亲从没提过此事。
...今天请假回家了。因为发高烧。从高中到现在,这应该是第一次发烧。从记事起,我就是‘喝’打针和输液的水长大的,每次只要天气稍一变化,必定发烧,或是低烧,或是高烧。幸运的是,在我上初三后,这种情况少了很多。
这次月考,我在十九班是第五十二名。自身努力了十天,以及新同桌沈闯的帮助,使得我进步了四十多名。不过,再次调座位时,沈闯却不愿和我坐在一起了。因为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提醒我别走神,别打瞌睡,自己反而退步了。沈闯有荨麻疹,和我一样。我的荨麻疹,是在手术前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得了这个病。据说治不好,不过也没什么大碍,只是挠痒的地方会红个几十秒。但他不一样,他的荨麻疹,非常非常严重。花了几千块钱都没有治好。每天只要一到下午,他的胳膊上就会有许多像是被人用指甲掐过的红印。也有些像是蚊子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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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埙谈笑着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韩风已经完全把我当累赘了,吃饭、或是放学回家,都不再等我了,而老埙却是对我不离不弃。老埙和王军他们已经冰释前嫌,一起踢球了。王军是个传奇式的人物。高三时,每天和球友们谈论足球,战术什么的,结果只考了三百多分。他一怒之下,从高一开始上起,第一次月考超出第二名八十分获得年级第一,如今,仍然名列前茅。因为大家潜意识里比较崇拜他,开始跟着他一起踢球,时至今日,二高足球这蒸蒸日上的局面可以说是他一手带起来的。保守估计,那时候二高的足球人口应该在数百人左右,哪像后来那般后继无人呢?(其实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二高足球在王军和我毕业后,必定会再次跌落低谷。但的确有意外发生了....)
...友情就是这样,很容易崩溃,也很容易聚合。老埙讽刺我,你才认识多少人啊?有趣,那我们来比一比吧。我完全改变了小时候内向的性格,无论是一一班现在的同学,还是过去十九班的同学,我见了他们都会主动地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久而久之,每天吃饭时我的手简直放不下来...小孩子斗气,都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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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天,又要回到十九班参加惯例的数学考试。我完全不会做,看了看身旁的曲章,想要让他给我传答案,但又不太好意思开口。学校内的大喇叭放着一首感觉比较淳朴的歌,曲章给我传了一张纸条,告诉我这是《一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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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一一班里个子最矮的那个名叫杨婧的女生,很可爱。目光总是会游移到她身上,她绝对不算漂亮,但就是很可爱,无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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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上,我们和一群跑不死的技术很粗糙的学长们踢比赛。一个叫杨轮的男人嗓门洪亮,眼睛很小,非常勇猛。我们关系也不错。但,他一脚爆射踢在了老埙的肚子上,后者瞬间便痛苦地捂着肚子倒地。我立马就火了,对着他大吼道‘我X!你会不会踢球啊,咋能往人家肚子上踢啊?’杨轮学长只是低着头,过来安慰老埙。
...哨声响了。我们1:2告负。我和老埙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看着对方。“颤抖的手,却无法停止...无法原谅啊~~~~~”《回家的诱惑》主题曲《无法原谅》那悲哀的音调,似乎是在讽刺永远都只会失败的我们........
...几天后,我觉得自己做得有点过了,毕竟他也不是故意的,我便找到他,丝毫不害羞的说了声对不起,而他也的确如外表般豪爽,笑着摆了摆手。经过这件事,我们的关系反而更好了。这个人身上,有现代学生中少有的阳光。....
...高考结束了。又一届高三党毕业了,而我,也即将进入高二。我并不知道,当我升入高二时,会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老翦。我关系最好的发小之一。另一个,暂时还不认识,就...不剧透了。^v^
一一班从四楼挪到了一楼。原来,司智也很喜欢H的东西。他最近和林肯关系很好,经常偷看邻班的一个美女。那个美女穿的相当少,据说,是卖X的。不过这种事情对我而言太过遥远。林肯开始吸烟了,虽然他一直都看起来坏坏的,但本质很不错。令我意外的是,一一班里有一个娇小漂亮的叫做任欣欣的女生给林肯写情书了。不过林肯拒绝了,他还在想着那个人。
...早自习。黄文老师居然走进来叫醒了我,问我选理科还是文科。我小声地回答‘理科。’虽然父亲想让我学文科,而且我的记忆力也确实比逻辑思维能力强,但我实在是讨厌背书,一背书我就会困得不能自我。嘛,反正对我这样的坏学生来说,学理学文都是继续混日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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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们一起上体育课的班级变了,虽然仍是学长,仍有踢球的人。但他们不是很信任我。那简单,只要不是球感变态到王军那样的,就算我体力极差,在几分钟内拿下他们也绰绰有余。和王军他们踢比赛,因为实力接近或比我略高,一旦比体力,我就完蛋了。最多十分钟。十分钟后,我在场上就是个累赘。当然,体力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不过此时的我喜欢给自己找借口。4:1。我打进三球助攻一次,过人成功率百分百。甚至一个很灵活的小个子学长被我花哨的穿裆过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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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飒哥高考分数出来了。528。真厉害。要知道他中考只有333分,而且高中两年的书都是全新的,只是努力了一年,就这么强。虽然,他是文科。但他学理科也绝对绰绰有余。当我问他为何要选文科时,男孩子一定猜得到原因。文科班女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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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5日。中考来临了,‘老翦加油!’这是我的新QQ昵称,贝尔摩得看了之后表示异常的无语。为了防止我们高一的这些学生替考,所以把我们锁在宿舍里,还会随机点名。因为十九班所在的教室没有摄像头无法作为考场,所以我们是呆在十九班教室里的。中午可以出校门,我自然是会抓紧一切时间来找吴王玩的。吴王已经小学毕业,因为初中决定在实验中学上,所以,他们一家已经搬到了距离二高很近的印中台,也就是那个被废弃的家,我们童年的据点STS。不过,对我而言,梦想什么的已经无所谓了。虽然和吴王斗嘴时一直自称世界第一名侦探,但我知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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