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直到天明,本就清凉的空气更添了一丝冷意。屋檐不断滴着雨,枯黄的草木上也悬着剔透的水珠,屋顶上的鸽子和麻雀淋着雨,不时惬意地扑打一下翅膀,掸掉羽毛上的水。
为了避嫌,江雨晴和江白江甫挤了一夜。睡觉的时候,三人睡一头,头南脚北,等江雨晴醒来的时候,这俩人都横着躺,一个头朝东,一个头朝西,睡得很沉,嘴巴上的涎水提溜着很是滑稽。帮二人盖好被褥后,江雨晴下得床来,穿好衣裳,打算趁着天还没亮,出去跑跑。
推开堂屋门的一刹那,江雨晴看到恢复了一些精神的千寻正站着,愣愣地望着东方日出的地方,若有所思。
“烧退了没?”江雨晴扎着头发问道。
“退了。”千寻回道,他嘴唇还是有些干,接下来就是看着江雨晴傻笑。
按照前世江雨晴一犀利的朋友的说法,长得帅的男人就是可以任性,别的不说,就拿光笑不说话这个来说,长得帅的,那叫阳光开朗,含蓄羞涩;长得丑的叫傻逼兮兮,居心不良。还有说话多少,长得帅的叫善于言辞,能说会道;长得丑的叫逼逼叨叨,话唠一个……总之长得帅,做什么都是好的,都能理解能原谅,长得丑咋做咋逊,好像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是错。
千寻无疑是归入到帅的哪一类男人。十六岁,个头一米七五左右,身材略显消瘦,皮肤白皙,脸颊如刀削,立体感十足,高鼻梁,眼睛深沉的如不见底的潭水,嘴唇薄薄的,头发随意收拢绑在身后,高高在上,冷艳无比,可脸上的笑容又满是温暖阳光,真真给人冰与火的观感体验。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千寻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一晃,江雨晴回过神来,上去抓住他的手,和自己的手比了一下,自卑感顿生,这双手也忒漂亮了点,比女人的都修长白皙,指甲也长长的,修理的很整洁。
气呼呼地甩掉千寻的手,江雨晴扭了扭脖子,晃了晃腰和腿,说道:“要是好了,走,跟我去田里跑一圈,锻炼身体,你这身板太瘦弱了,不行的。”
男人不能说不行,也不能容忍别人说自己不行。千寻拖着刚刚病愈的身体跟着江雨晴出了门,从背后看,她的身材不是一般的好,一双修长的腿,丰满的臀部,纤细的腰,虽然胸前的两座山峰还没有完全隆起,但仍旧匀称和谐,宫中的那些千挑万选上来的美人儿们,也不过如此了。
说是跑,其实是快走,江雨晴扭头喊道:“如果决定以后在咱们这农家过日子,首先一点,就是不能动不动就害病,家里没有那么多银钱请郎中,所以保持健康很重要。以后跟着我早晚跑步,要是嫌累的话,跟着后面走走就行。”
其实令千寻奇怪的是,自己不过刚刚来到这里第二天,她怎么就像认识了多年的老友一样,表现的那么自然,毫不做作,给人那么亲切的感觉?
加快脚步跟上去之后,千寻问道:“你没有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没有问我是不是下定决心留在这里,没有问我会不会连累到你家人的性命安全,甚至连我是如何活下来的都没有问一句。难道你不怕吗?”
“怕,当然怕,但害怕也没屁用,只能装作不怕,然后淡定自如地该做什么做什么。有句话说得好呀,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江雨晴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看起来很滑稽,其实就是现代奥运项目中的竞走,她边走边说,“这种太过伤心的时候,我还是不要主动问起的好,虽然很想问,但我知道,如果你想说的话,自己就会说出来,如果不说,那就是时机未到,强扭的瓜儿不甜,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千寻说道:“如果说以前,我还是个太子,能带给你荣华富贵,但现在我只是一个身无分为过来投靠的寻常人,什么也给不了你。我本该死的,但他没有杀我,放我出来,让我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自生自灭。其实很早以前我就发现,脱掉太子的帽子,我连街头的贩夫走卒都不如,至少他们还能自食其力,而我手无缚鸡之力。”
果然,逼宫的遭遇还是摧毁了他不少的自信心。
农家人常说,小病不断的人才会长寿,而平日里从不得病的人,一旦害了大病,可能就是致命的。其实和人是一样的道理,经常遭遇挫折困难的人,磨练出坚韧的性格和意志,纵然某天遇到天大的苦难,照样能咬咬牙扛过来。反之,那些一帆风顺未曾经历风雨的人,一旦碰到风浪,就会船翻人亡,哪怕得以保命,恐怕再也没了上船的勇气。在江雨晴看来,千寻现在就属于后者。
只是希望农家能让他慢慢痊愈,活出属于男人的风采。
早晨的空气清新,空气中夹杂着少许的水汽,叫人神清气爽,忍不住要多呼吸几口。宋玉《九辨》说的,“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不过在江雨晴看来,农家的秋天并没有多少萧瑟气息,更多的是黄色调,就像梵高笔下向日葵。
看到一丛丛发红的荠菜之后,江雨晴停下来,走过去拽起一棵,问道:“想不想吃荠菜?”
千寻一脸诚恳地问道:“荠菜,虽然宫里不曾吃过,但书上不是有记载说是春天吗?”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上都是那些没有实地调查的老学究写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江雨晴又拽了几棵,仔细端详了,这些荠菜的叶子都是红红的,有些带着微微的枯黄,还开着点点的白花,比春天时候的绿色多了一些风韵,味道相比也会更佳。
为了吃,说好的跑步锻炼变成了挖荠菜。
一轮红日破云而出,如一颗冉冉升起的蛋黄,腌制得流油的那种,看起来很好吃。
江雨晴找来结实的草杆把挖好的荠菜一捆捆系好,两人拎着屁颠屁颠回家了。路上遇到不少人,看两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甚至有些开始小声议论,“这谁家的娃子长得真漂亮”,“还别说,这俩人挺般配的”,“哇,我恍恍惚惚看到了白马王子”……总是有人说好,有人戳脊梁,江雨晴满不在乎,毕竟一人难趁十人意,管他娘的香辣大鸡腿。
到家之后,梅兰已经开始做早饭,其他人都还没起来。
“晴妞,你们弄个啥回来这是?”看到两人把荠菜放到灶屋里案板上,梅兰瞅了一眼,“老荠菜啊,你看都开花了,叶子也都红了黄了,不能吃了,挖这个干啥。去,去扔到猪圈里吧。正好还没喂猪哩,让它先吃点。”
“那可不成,这是人吃的美味,哪能喂猪!”江雨晴自然不肯,说道,“叶子是有点老,那就不蒸着吃了,我自有主意。”
两人先把荠菜摘干净了,黄叶子去掉,有虫眼儿的也去掉,淘洗干净后,放着备用。江雨晴在小锅里少了半锅水,水烧热之后,把淘洗好的荠菜扔进去操了一下,等荠菜都软了,用漏勺捞起来,放在凉水里过一遍,立即又把漏勺提起来,放在盆子里控水。等水差不多控完后,在案板上把这些荠菜剁成大小长短差不多的小节,全部收到盆子里,盐巴均匀撒一些,香油快速淋了一圈,再加上一点之前董氏做好的油泼辣椒,再拿筷子快速搅拌,等到油盐辣椒都搅匀了,小半盆凉拌秋荠菜,完工!
江雨晴把筷子递过去给千寻:“尝尝看,不好吃不要钱。”
千寻咽了口唾沫,其实问道方才香油的味道时,他就有点馋了,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咀嚼起来味道好极了,禁不住连连点头,嘴里呜呜拉拉,说着赞美的话。
梅兰也忍不住尝了口,确实好吃,甚至比春天的荠菜还要美味,别有一番滋味。
小鲜肉固然夺人眼球叫人禁不住浮想联翩,但成熟的大叔何尝不是味道十足?其实在江雨晴看来,荠菜同样的道理。人人都知道春天的荠菜最鲜嫩,味道最好,却鲜有人知道,其实经历过春天的复苏,夏天的疯长,秋日风霜的磨砺,荠菜扎根更深,茎秆更加坚韧,经过特殊处理之后,叶子部分,尤其是茎杆,会很有嚼劲,切味道中带着些甘甜,简直就是难得的美味。冰雹砸过的苹果更甜,亦如是。
由此及彼,经历过沧桑的人总是多一份魅力,从最初的感性完全支配理性,到理性占据上风不再盲目,从心浮气躁脆弱不堪,到沉稳有序坚强如斯,一步步蜕变,直到从青涩的蚕茧蜕变成美丽的蝴蝶,一直坚强的蝴蝶,是可以飞跃茫茫沧海的!
千寻大口大口吃,耳边还响着江雨晴的尊尊教诲,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什么男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绝不能被打败云云,直到荠菜下去一般,江雨晴才杀猪般的嚎道,“你是猪吗,听见我说话了吗,给我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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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加了个班,回来晚了,终于码完,眼睛有点都看不清屏幕了。亲们都早点休息吧,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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