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骨杯》是凤翎最喜欢的一出戏,既有怪力乱神,又有血腥风月,其中的那对“狗男女”更不似寻常戏文里那样纯洁可爱,纤尘不染。
台下演的是其中的《合卺》一折,也是全剧的高潮所在。
繁花缭乱中,“睿宗凌子期”脱去了吉服,一身素白深衣,缓缓走向早已坐在那里的新娘。
新娘锦绣罗裙,红盖头盖得严整端庄,全然不知,她即将被厉鬼附身。台上的灯光是紫红色的,和凤翎日常穿的皇袍一样,三分喜庆,七分诡异。
凤翎望着“凌子期”那种阴冷惨淡的表情,竟想起了当日婚典上的帝君鸿煦。果然天下所得非所求的新郎,都有一样的心境。
凌子期所求的到底是个怎样的皇后呢?
凤翎想不明白。
自从儿时第一次听完《金骨杯》的故事,她就一直困惑至今。
扮演凌子期的那个优伶不但演技超群,更吸引人的,还是那张脸孔,简直俊俏得“有伤天和”。
这是个真正的“美人”。
女主临朝了五百年,东夷朝堂男人主政的格局却未有丝毫改变。但是,风月不同政事,总是更加自由开明。是以,东夷人的婚恋也出现了许多不同前朝的变化,比如,“妻主”一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招赘女婿的豪贵之家。又比如,“美人”一词,终于也开始被用来形容俊俏的男子。
可是,凤翎这个“天下第一妻主”却从来就不大喜欢“美人”。
“美人”,于她这个粗人而言,只能是如花隔云端,中看不中用,并不像柴米油盐那样亲切可感。
她这一辈子,只遇见过两种“美人”。要么像郑桓那样勾魂摄魄,笑里藏刀。要么像鸿煦那样爱答不理,高不可攀。可惜郑桓太毒,鸿煦太冷,今日的这个“凌子期”才是“喜闻乐见”的第三种“美人”。比之他二人不但毫不逊色,甚至还在举动间多了一分神秘的吸引力。
“这人……也太好看了。”凤翎定定看入了迷,不由咋舌赞叹。
不防一旁的少年竟把一块绢子侯到了她嘴下。
“干什么?”
“擦擦口水,别把人家的桌案滴脏了。”
慕容彻碧蓝的眼眸里满是不屑。
到底是名师出高徒,这个熊孩子别的没有学来,荀子清那手挤兑人的工夫到已经练得游刃有余了。
天子忿然推开他的手,恼怒道:“滚蛋,你竟也敢跟子清学得这样促狭。美人当前,不赞才是失了体统。”
“体统。”慕容彻哼哼笑了一声,自顾吃茶。
“哼什么?有本事,待会儿那新妇的盖头掀开了,你不流口水。”
少年啃了口酥饼,冷冷道:“这个‘睿宗’还不及老师一半的风度呢。”
凤翎剜他一眼,端起茶碗,喃喃自语:“你懂个屁。”
虽然旁人也总说荀朗风雅清俊,仪态万方,是难得的美男子。甚至还有人拍那个土匪摄政的马屁,说他丰神俊朗,器宇轩昂,是朝堂的一座玉山。
可她从不觉得他二人算是“美人”。
她恋上荀朗,不因他的俊俏。她恨着鸿昭,也与他好看的脸孔没有半点关系。
旁人看来,她是二者兼得,享尽了齐人之福。只有她自己却清楚,他们不是“美人”,而是不能相容的水火。
荀朗似水,润物无声。人们日日都在饮水,却没人能说出水的好处。鸿昭像火,不必细看,就能感受到他的炙热与危险,不曾玩味,就已被他化成灰烬。
而她,是个经营着大买卖的昏君,必须要攻守兼备,既离不开“善利万物”的水,也离不开“毁天灭地”的火,所以只能这样继续着水深火热的日子。
此刻,望着面色阴冷的“陈睿宗”。凤翎顿时有些恍惚。
若是人生如戏,有着不会出错的台本。若是荀、鸿二人,也能像这台上的“美人”一样,远远高居,演他们各自的悲欢,她又会身处何处?
会不会也高居在这勾栏雅座之中,轻轻松松地去欣赏与她无涉的爱恨纠缠?
台上,凌子期已经缓缓挑开了新娘头上的红盖头。
悠扬的喜乐停止在最后一声鼓点处。
那个让凤翎期待了许久的女主角,终于露出了真容。
芙蓉如面柳如眉,温柔恬静,无悲无喜。
这人就让是她一直根根于怀的花魁娘子——绮罗吗?虽也是容色倾城,只是,已经出场的陈睿宗太过耀眼了,到让新娘显得有些黯然失色。
新娘还没有开口,凌子期便用手指掩住了她的口。他二人在鸳鸯榻上,相对坐下。凌子期拿起案上的酒杯,慢慢饮起了合卺酒。
那金灿灿的酒杯便是金骨杯,废后赵节的顶骨所制。睿宗在洞房之夜用前妻的顶骨饮合卺,恰是整个故事中最恐怖的一幕。
只见那凌子期放下酒杯,冷冷笑起来,那神态仿佛自地狱而来的魔君。
整座“闲情咏”寂静无声,观众们都被男伶精湛的演技震住了。
死一般的寂静中,一支竹笛悠悠吹起,男伶合着笛声,开口唱道:
“飞来双白鹄,乃从西北来。十十将五五,罗列行不齐。忽然卒疲病,不能飞相随。五里一返顾,六里一徘徊。吾欲衔汝去,口噤不能开;吾欲负汝去,毛羽何摧颓。”
这一首雄白鹄哀悼配偶的《双白鹄》,唱得哀婉凄绝,配合上凌子期脸上不合时宜的笑容,构成一种独特的情境,仿佛具有魔力的丝线,牵扯住听众的心肠,一颤一绕,抑扬顿挫,牵得人摧肝断肠,彷徨无措。
新婚之夜,夫君却唱出了不祥的悼亡之音。新娘自然疑惑不解,她还不及开口询问,眼前却已经放好了睿宗敬上的合卺美酒。
她不知道那个金骨杯的来历,笑眯眯接过了,乖顺地饮尽了杯中的残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