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榜的上榜限制虽然最少,却也是最难榜上有名,因为它纯粹就是按个人实力来排的。天机总榜上共有五十人,除去前三名为渡劫期外,其余皆为大乘期,每一位都是盛名在外的大能。
燕归在天机总榜上看到了好几个他知道的名字,最高的就是位列第三的叶麟砚。但他的名字与旁人并不相同,在一片金色字体中,那暗淡的银灰色更为刺眼。
“为什么叶麟砚的名字是那个样子?”燕归悄悄伸手戳了一下前方的沈云辞。
昨晚那番谈话后,两人之间的氛围好像更轻松了一些。如果也能显示燕归对别人的好感度,那他对沈云辞那一栏,大概是已经从中立升级到友好了。
沈云辞作为太微剑宗的大弟子,自然是站在最前列。他稍微侧过身,低语道:“榜上之人若是飞升,则名字自动从榜单上消失;若是意外陨落,就只会将名字变为银灰色,直到他的排名掉出天机总榜为止。”
天机总榜上前两位,一是揽星阁的玄极仙翁,一是瑶山水月宫的无心上人。
这两位都是资历极老的大修士,玄极仙翁据说今年已经八千岁有余,早年间为勘破泄露天机的天象之术,自愿与上界仙人许下永不飞升的誓言。而无心上人更是个奇人,他三千年渡过天劫、突破至渡劫期后,不知为何放弃了静待飞升的大好前景,反而是从此游走世间居无定所,无人知晓他身在何处何地。
顺便一提,灵初界中的飞升方式比较特别,修士大乘期到达巅峰后便会招致天劫降临,成功渡劫后便进入相对平稳的渡劫期中。这个时期的修士境界圆满,已经可称为人仙,却仍然需继续修行,等待一丝机缘方可飞升上界。
这丝机缘可能是修行途中的一人一物、也可能是一花一草,甚至有些修士的机缘,只是别人不经意的一句话而已。
灵初界天道昌盛,得一机缘并不算太难。且渡劫期后修士的实力可谓蜕变,其他阶级的修士根本没有一战之力,所以往往千年之内便能顺利飞升成仙。
像叶麟砚这样渡劫期后陨落的,也实在是一桩奇闻了。
这让燕归觉得越发好奇,他试着在攻略中查找关于叶麟砚的内容,搜索结果却是一片空白。也就是说,原书剧情里根本没有叶麟砚这个人?
燕归突然觉得,自己拿的可能是一本假书。
其实攻略给出的原书剧情,总体方向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就是在某些细节走向上不太一样。燕归先前将其归结为蝴蝶效应,现在看来这剧情蝴蝶得有点厉害——硬是多出了叶麟砚这么一个明明厉害得不行,原书却只字未提的人。
还是说,原书剧情是刻意避开叶麟砚没写呢?
“咚——咚——咚——”
辽阔洪亮的钟声传遍整个揽星阁,也将燕归的思绪拉回来。
鸿鹄试正式开场,参赛者各自落座,太微剑宗弟子的座位安排得较为靠前,燕归又坐在第一排,很轻松就能将整个天机台所发生的事尽收眼底。
开场的比赛是两个不太出名的小门派,没什么特别的看头。
燕归看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眼神便开始往其他地方飘。
这回前来观战的高人着实不少,听沈云辞说是因为先前玄幽境中出了事,多有弟子波及。所以许多门派或是遣来长老、抑或是掌门亲临,总之一下来了不少贵客。商议如何处理后续事宜的同时,也顺便前来天机台前观战一番。
上座中的宾客中,随便挑出一人都必然有声明在外。其中位居主位的是揽星阁主人玄极仙翁,左侧为太微掌门柳云歌,右侧为镜花宫主苏鸢。
南境三圣,今日尽数到齐。
再顺着座位朝两侧看,镜花宫主苏鸢旁边,竟然是个红发金眸的少年。仔细一看,那少年头顶微微翘起的红发中,还藏着两只同色的尖耳朵
这么显眼的外貌特征,燕归一下就想起来他是谁了。
北国金麟王朝的小王爷夜睚。
南境人族与北国妖族,自古以来便划界而治。
南有三圣,北有妖帝。
虽然双方之间难免有过战火纷飞的年代,但大部分时候还是能维持表面上的hépíng相处。至于私下里人族瞧不起妖族,妖族看人族不顺眼,便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夜睚作为北国妖帝的侄子,却极受妖帝宠爱,刚满十八岁便被赐封为王,封地还与金麟王都接壤——这是许多皇子都享受不到的待遇。
如此荣宠之下,再加上夜睚生来就继承了王族大妖的血脉,无论是资质还是修行上都极其亮眼,平日里无人不称赞。如此一来,便养成了他骄纵非常的脾气。
原书中具体表现为“夜睚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拿不到的,夜睚想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做不成的”。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某一天,夜睚在沈云辞这里第一次碰了壁。
根据原书中的剧情,夜睚作为宾客本来只是观战,但半途中却非要上场参赛。要是只参赛也就罢了,但夜睚还夸下海口要以一敌百,并且专门点了几个大门派的名——这种行为俗话叫砸场子,稍微文雅点儿的叫法就是踢馆。
南境这边本来对妖修就有些轻视,再加上看夜睚不过元婴期修为,便抱着看他出丑的心态默许这件事。然而万万没想到,这馆还真让夜睚给踢成了。
不仅踢成了,还被踢得颜面全无。
鸿鹄试的比赛规则比较简单直接,将参赛者按门派划分之后,一场比赛双方中只要有参赛资格的弟子,不论人数也不论修为,全部都能上场。两方一一比过后,最终台上剩下的是哪个门派的弟子,就算哪个门派获胜。
而夜睚一个人连挑七个门派后,还生龙活虎的站在赛场上。
这种全场尴尬的氛围下,当然也是男主沈云辞该出来大展身手,并顺便帮大家解围的时候了。
书中那一场沈云辞与夜睚的比赛,绝对算是一个**迭起的章节。众目睽睽之下,沈云辞只能用太微剑宗所学,来对抗身怀大妖血脉,并已经进入觉醒状态的夜睚。
最后的结果是沈云辞的胜利,但也是他第一次赢得不那么轻松。
此战之后,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原本不可一世的北国小王爷,也许是被沈云辞给打服了,竟然成了沈云辞的头号迷弟。
呃……好吧这么说可能有点夸张,但夜睚在原书中的戏份不少,基本上就是各种和沈云辞组队升级,各种给沈云辞tígòng便利,各种给沈云辞助攻。
得此队友,夫复何求。
哎,可惜是别人家的队友,燕归远远看着夜睚唏嘘一声。
“怎么?盯着那边看这么久,是看上哪家姑娘了。”沈云辞弯过指节,突然在他与燕归之间的茶几上敲了两下。
“嘁,哪有什么姑娘可看,你吃醋啊?”燕归顺嘴反击一句,心中道,我是在看你未来小弟好吗。
刚说完,燕归又后悔了。
燕归啊燕归,你怎么能把沈云辞当正常大兄弟看呢?他能被这种话噎住才怪。
果然,沈云辞似笑非笑的接话道:“对啊,我就是……”
打断他这句话的,是突然起身的夜睚,他低头朝身旁的侍从问了些什么,然后傲气十足地朝太微剑宗这边一抬下巴,道:“我要和他打。”
燕归捂嘴偷笑,感谢夜睚,让沈云辞的话没能说完。
“这么高兴?”沈云辞神情有些怪异的看着燕归,“刚才那北国的小王爷指名要跟你单挑。”
“咳、咳咳……”燕归正笑到一半,听得沈云辞这话,差点没把自己呛死。好不容易缓过神,他瞪着沈云辞,道:“你别骗我,他刚才肯定指的是你。”
沈云辞也不争辩,只是轻笑着抬手向前一指:“不信你看,那侍从朝谁来了?”
“……”
燕归眼睁睁的看着夜睚身边那位仆从,恭敬地走到自己面前,按规矩递上一封邀战书。
他盯着月光下清澈见底的溪水,默默告诉自己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梦中楚燎和那青衫少年亲吻的地方,不偏不倚,正是燕归在玄幽境拿到的那枚残片的位置。也是暖玉生烟中,楚燎挂着那副未完成画卷的位置。
现在基本可以确定,那画上的少年就是燕归梦中的那一个了。
可是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突然做个梦呢?要知道除非情况特殊,修真之人平常并不需要睡眠,更别说做梦了。
燕归想了又想,觉得很可能是那枚残片的影响。
但也仅仅只能猜到这里了。
沈云辞阖目静修一夜,第二日刚睁眼就看见燕归不知何时跑到远处,坐在溪边的一块岩石上,满脸严肃的盯着溪水不知道在想什么。
撑起自己龙形的庞大身躯,沈云辞清啸一声,龙身化为金光,一时间铺满整条山涧。
片刻之后金光褪去,他重新恢复成风华月貌的太微剑宗沈师兄。
燕归终于抬起头来,却没有太多反应,只是淡淡说了句:“出发吧。”
揽星阁前,天门关。
所谓天门关,因修建在灵初界最高的天门山前而得名。
而天门山之上,便是揽星阁的门派所在地。自天门关开始,到揽星阁正殿,有一段长得看不到顶端的千尺玉阶。听说这条看上去就很难爬的玉阶,正是揽星阁入门kǎoshì的内容之一。
作为鸿鹄试的参赛者,倒是不必从玉阶上一步步走上去。不过站在天门关仰头看这条玉阶,确实是有种非凡而脱俗的气势。
鸿鹄试的后半段即将在明日开始,今天的天门山上来来往往,不乏御剑或御兽的修真之人。上品的灵剑在空中划出颜色各异的光痕,各类会飞的灵兽更是争奇斗艳。
如此一来,燕归样貌独特的大轻功反而不怎么引人注目了。
揽星阁正殿前,已经安排好弟子来进行鸿鹄试的资格检查。
燕归交上一株凝魄草,报出自己的师门,便有仆从领着他前往客院暂且落脚,以等候明日才开场的鸿鹄试。沈云辞自然也顺利通过检查,和燕归一道被领着朝客院去。
揽星阁的客院与别处不同,虽然也分出好些个小院,但里面的每间客房都是一样的。管你是通天彻地的大人物,还是初来乍到的小透明,所得待遇都没什么分别。
整个灵初界的门派中,恐怕也只有揽星阁,敢这么随性而为。
仆从将燕归和沈云辞引至客院前,告知院中客房可随意入住后,便告退了。
虽然揽星阁本身没有刻意划分,但同门派的弟子基本都是住在一处。像太微剑宗这种弟子较多的,正好能差不多占满一座小院。
不得不说,此次能完成揽星阁任务的人,较之往年要少上许多。
回想玄幽境中发生的种种意外,会造成这样的结果可谓是意料之中。当时在场,并且能活着带走凝魂草的人,只是参赛者中的少数。若是依据当时的情况推算,现在能有这么多人能获得后续比赛,反倒是意外之喜了。
毕竟先前燕归和沈云辞,都已经做好孤军奋战的准备了。
如此说来,或许玄幽境中别的地方,还意外的保存着一些凝魄草?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前来迎接沈云辞的弟子证明了。
“沈师兄,见你安然无恙真是太好了。”那弟子正是太微剑宗分成两个小队后,其中一小队的领队弟子。见沈云辞前来,立刻上前迎接。
沈云辞伸手一虚扶:“你们那队情况如何?”
“我们一路还算顺利,只是进入玄幽境七日后,整个秘境突然地动山摇。但幸好只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就重新恢复正常,所以队中并没有伤亡。”领队弟子回答道,“不过说来惭愧,我们用了两月有余才找到凝魂草生长的地方,而且等我们赶到的时候,大片的凝魂草已经尽数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