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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万里轻裘(1 / 1)

出苗了!

先发现这一现象的雇工们,奔走相告。他们是娜娜雇佣来耕种的,烧砖和制陶,甚至盖房子对他们来说都是辅助工作。这些雇工们,真正擅长的是种地。如果说在魔法大陆可怜的农业大环境下,也有人才的话,这些流民中的一部分,就算得上是“技术人才”了。

可以他们的技术,没听说过哪家贵族老爷名下的庄园,冬天时两三天就让蔬菜种子出苗的,除了高高在上的魔法师,谁有手段,能让植物逆时节生长呢?在流民眼中,魔法师很大程度上就不算人,咳咳。

斯图尔冒着风雪,骑马来看稀奇,看完之后,他家造大棚的积极性和速度都明显加快。反正哈维烧的红砖,斯图尔手下的人是一车车拉回去。

老管家詹姆士表情严肃,在询问过刘慈注意事项后,亲自进入大棚内视察一圈。老管家脸都快贴到了褐色泥土上,终于确定了细土里的小苗不是作假。

他紧皱的眉头舒展了。

私下里,詹姆士管家松了一口气般对刘慈说,“您是个好主人,我真怕这把老骨头刚到埃姆斯特不久,又要领着遣散费回莱茵城了。”

老管家并不傻,为贵族服务了一辈子的詹姆士深知,刘慈能种出反季节蔬菜,她的经济危机就算解决了一大半。不过他的话还是让刘慈满头黑线,感情她看着是真不靠谱,老人家时刻在担心她破产,自己会失业呢。

雇工们欢天喜地,连胖厨娘都恢复了中气十足。

娜娜学舌,将山谷里大家的反应讲给刘慈听,让她一阵好笑。

“小姐,他们现在没有前几天那么忙了,您让我办的识字班,是不是可以上课啦?”

刘慈自己是十几岁的皮,三十多岁的心,但并不妨碍她欣赏十几岁少女的活力。她很喜欢娜娜的活泼,对其颇为放纵,现在娜娜姑娘在她面前也很放得开。

对着一群文盲,的确挺难交流。

第一批雇工,刘慈许他们吃饱穿暖,还拿工钱,不就是图他们忠诚吗?废了这么大心血,就像她当初想要折服莉迪亚小队一般,九十九步走了,刘慈不会吝啬最后一步。

她为什么允许带家属,带孩子来?

相比起已经成型的雇工,未经雕琢的孩童,更容易塑造。这些在庄园上长大的孩子,在她如此待遇下,要是都不忠心,她只能说那是天生白眼狼,刘慈也无可奈何。

“雇工们愿意去学的就去,不愿意的也别勉强,他们白天还是有正式的。不满十六岁的孩子,不管愿不愿意,每天必须去上一节课。你负责教他们识字,艾美毕竟细心,就教他们算术吧。”

刘慈不想培育学者,一个雇工出身的庄户,在她看来,能识字,会计算,走到哪里都不会被蒙骗,这就是她需要的“人才”。

娜娜很高兴应下了,飞快溜去准备教室不提。

另一个贴身女仆艾美比较内向,正如刘慈所说,她人很细心。

娜娜来到埃姆斯特,就如同脱笼的鸟儿,艾美却很关心刘慈的衣食住行。让她去教算术,她兴趣没有多大,刘慈要是哪天多吃了两口面包,艾美就会很开心。

在食堂修好了后,刘慈的伙食终于有了单锅。

大锅饭能填饱肚子,在特定的气氛下也显得更香甜,但它永远和精细的膳食无法比拟,特别是刘慈还需要特殊的食材,来积攒灵气。

从莱茵城带来的厨娘,现在已经只为刘慈一人单独烹饪食物。而大厨房则有哈维的妻子接管,相应的,哈维一家的总收入又有提高。

“慈小姐,您要不要去城里购买冬衣?”

娜娜蹦蹦跳跳去组织“学前班”事宜,艾美却觉得刘慈冬天御寒的衣物不够多。

刘慈只穿夹衫,以她筑基初期修士的体质,其实并不用穿着看上去笨拙的棉衣。若是皮裘,在埃姆斯特城也价值不菲,再好的小羊羔皮,也比不上她在摩洛克山脉穿的魔兽皮裘披风。

可惜她出山时,莲池空间概不接受非灵气物品,她好几件大好裘衣,都放置在了水晶矿山石屋中。

埃姆斯特的冬天,看上去和摩洛克山脉深处的冬季也没太大差别。

到处都是一片莹白,白茫茫的大地,被雪洗净的蓝天,整日不断的风雪天气。

这里有一群仰望着她,以她为依靠,为支柱,靠她才能生存吃饭的雇工。他们从来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当她板着脸时,最活泼的娜娜都不敢吱声。

除了要考虑生计,以及各种不便利,现在过得日子,和穿越前在地球联邦的生活也差不多,可以说还比以前更充实。

但刘慈还是会偶尔发呆。

忙碌时还不觉得,靠她吃饭的人们,鞭笞着刘慈不断前进。但一闲下来,刘慈总觉得有滋有味的日子,缺了点什么。

等刘慈不经意摸到一直挂在脖子上的“水晶”,她马上意识到有滋有味的日子,缺少的是什么了。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在摩洛克山脉的相伴的几年,刘慈已经将银狼当成了可以真正信赖的朋友。

莉迪亚和阿诺德,是刘慈积极笼络的人,算是属下,说是朋友,总差了些。

和斯图尔相处,总让人有如沐春风的错觉,青年眼中的崇拜眼神呈星星眼状,让她看见微胖界的二货就想笑。算半个朋友,离知交还差十万大山那么远。

娜娜和艾美更不用说,她再放纵,女仆就是女仆,从小在当惯了世家千金的刘慈深知,哪怕在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在茫茫宇宙,都没有达到真真的“人人平等”,要她拉着娜娜几人的手说,咱们是姐妹,估计别人看她的眼光,就是刘慈脑袋被驴踢过。

瑞秋呢?这个借了刘慈姓氏的小姑娘,因为同样黑发黑眸,和坎坷苦逼的经历,让刘慈心生怜惜,认她当了妹妹。

在刘慈从魔法学院人工湖地穴出来,瑞秋扑到她怀里的一瞬间,她真的这小姑娘就跟她亲妹妹一样。

她能感受到,瑞秋对她不同他人的依赖和信任。

但他们所有人,都不等于银狼。

刘慈在人们眼中,是强大而神秘的剑师,拥有数不清的魔法卷轴。她行事爽快,出手大方,是让人信赖的后盾……但在银狼眼中,估计她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小厨娘。

她能给山谷中的所有人撑起一片天空,不介意身边亲近的人享受她的余泽庇护。

但是战斗时,刘慈的后背,只能交给银狼。

她在魔法大陆,最信任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魔兽。

摸着脖子上的“水晶”,看窗外雪花飘落,刘慈不得不承认,她想狼神了。艾美提醒她购买冬衣,这让刘慈多少有些赌气。

前几年银狼为她猎了无数奢侈皮草,将刘慈的眼光养刁了……由奢入俭难呀,难于上青天!

刘慈坐在窗台边感叹,忽然发现屋外多了一个扑腾的影子。

战斗的素养使她条件反射要扔出符箓,再一看,那扑腾的影子咋有些眼熟呢?

“笃笃笃……”

窗外,一身火红羽毛的鸟儿用鸟喙很有规律敲击着窗户,一双眼睛滴溜溜转。

刘慈大吃一惊,收回符箓,推开窗户讶异道:“你怎么来了?!”

咕咕鸟放下背上背着的大口袋,拿鸟喙点着桌子,“就是要突然袭击,不然怎么能看见你发呆的样子?话说春天还远着,你就别思念了……快倒杯酒来,渴死了。”

被一只鸟嘲笑自己在思春,刘慈脸爆红,拿手使劲掐了咕咕,才给这死鸟倒了一杯水。

一只飞禽魔兽忽然出现在人类世界,咕咕鸟也就仗着埃姆斯特地广人稀吧,换了其他人口密集的城市,就算是晚上,它的体型和特征也早被人发现了!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刘慈等咕咕不喘气了,才关上灌冷风的窗户。

埃姆斯特地处马刺帝国极西地带,马刺帝和摩洛克山脉接壤的是东北部,从魔兽森林到这里,横穿马刺帝国大部分国土,直线距离都有数千里。

咕咕鸟用翅膀指了指刘慈还来不及收回的“水晶”,“不就是靠它了!来,你快看一下袋子里的东西,我能感觉到附近有很强的魔法元素波动,估计是一大波魔法师……不能久留呀,可惜吃不到你做的鱼了。”

咕咕鸟砸吧着嘴,十分遗憾。

一大波魔法师,这死鸟知道这里靠近埃姆斯特魔法学院,还敢现身!刘慈也不知它怎么感应到“水晶”的,或许当初银狼送给她时就做了些手脚吧,反正她也不太在意。

依着咕咕的指示,刘慈解开那个显得十分硕大的口袋。

伸手进去,摸到了极其柔软的触感,将东西拖拽出来,刘慈不禁睁大了眼睛。

碧绿光泽的柔软毛发,闪动着皮裘特有的光泽。她最喜欢的五阶魔兽“碧荆狸”皮毛的短袄,因为离开水晶矿山时天气转暖,而被她放在了石屋衣橱中。

第二件是火红的狐裘,完全是新衣。

第三件是雪白的披风,又是件新衣……刘慈难以置信,咕咕鸟从摩洛克山脉飞到埃姆斯特,竟然只为了帮她带几件冬衣?

“都是狼神叫你送来的……?”

咕咕鸟对此显然也很不忿:“是呀,你们要玩浪漫,累死累活差点把翅膀扇断的人是咕咕!”

她和银狼玩什么浪漫,这死鸟!

刘慈面红耳赤,绝不承认几件裘衣是她收到最让人贴心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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