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剑问道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阴司阳差 > 第一章 夜遇旧书摊

第一章 夜遇旧书摊(1 / 1)

我宋英杰,男,25岁,毕业于国内一所不知名的大专院校。说的好听点,我是一名大学生,说的不好听点,就是一个在不入流的垃圾学校混迹了3年的废柴。

3年后我顺利的拿到了一张大学毕业证(专科),事实证明,我为之混了三年时光的这玩意拿到社会上,实在不值什么钱,比废纸强点,有限……

虽然我名为英杰,但我并没有如父母给我取名时期冀的那样,成为人中英杰。好的工作轮不到我,差的工作我看不上,这特质明眼人一看就懂,屌丝一个,纯的。

这次因为一点小错误,我再次被炒了鱿鱼,又失业了,我双手抱着私人物品从前公司出来的时候,强颜欢笑的对自己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爷还不稀罕呢!”。

其实我心里有数,这叫鸭子死了嘴壳硬。

自从离开学校后才发现,他们说的都没错,我真的是个废柴……上了三年大专什么东西都没学会,毕业后才发现自己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到了就业的时候如此没有竞争力,谁叫咱以前在学校从来都没认真学过。

大学三年时间里,我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宅在寝室里打游戏度过的!女朋友这个东西自然也是没有的。

正如大家在网上调侃的一句话就是——高考就是决定你未来4年或者3年在哪个城市打游戏!虽然是这样说是这样说,但是大家还是要好好考,因为毕竟大城市的网络要更快些……

用一段话来形容自己,我就是干嘛嘛不会,吃嘛嘛嫌少,每每想到这,我都会替自己羞愧三秒钟。

自从被炒鱿鱼后,我也懒得马上去找工作,打算趁着这段空闲,好好休养一下。

毕竟出来工作两年了,积蓄虽然不多,但是还不至于马上饿死。虽说我是一个标准的屌丝,刚毕业工作两年工资也不高,但是我没有乱花钱的习惯,不是那种每月都光的月光族,甚至负资产、信用卡都刷爆了那种人,所以每月还是稍有结余的。

就这点来说,我也还是有优点的。

我的钱虽然不多,但是至少可以保证现在不会马上饿死,既然不会马上饿死,那还着急干嘛?

这一天,准确说是待业的第三天傍晚,吃过饭后闲来无事,我打算到附近溜达溜达,毕竟每天在家里宅着对身体也不是很好。

8月,工川市的天气依然炙热难当。

白天我是不会出门的,实在是太热了,即使到了夜间,空气中依然弥漫着一股让人焦躁的热浪。

我有一个习惯,喜欢趁着太阳下山,傍晚的时候出来散散步。剧烈运动我不喜欢,那是武夫干的事,咱好歹也是个大专生,勉强算半个书生是吧?

这一天热得邪乎,走了一小段我就汗流浃背,可我又不想回家,于是自我安慰就当是在做桑拿吧,虽然我这穷屌丝从来没做过那玩意……这不有句话叫,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这就叫精神胜利法。

路边的路灯早已亮起,昏暗的路灯下我发现前方一个转弯处居然有人在摆摊卖旧书!

为何这一旧书摊会让我反应这么大呢?

因为这条路上平日里摆摊卖东西的都少得可怜,更何况是一个基本无人光顾的书摊。

平日里我选择的路线,通常都是比较偏僻的路段,晚上人流量和车流量都比较少,偶尔有一两辆车从身旁经过,过往的人也不是很多,完全不像城市,甚至有点像乡村道路。

有人会问你散步为何要选择人流和车流都很少的路段呢,难道你不怕出事吗?

第一,本人一大老爷们又不是姑娘有什么好怕的,所以劫色这一项可以直接无视;

第二,本人每次出来散步身上只带几块钱,用于万一觉得口渴了买水,所以劫财你也找错人了。

再者我家附近的治安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差,所以不用太担心。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选择人流、车流多的路线,是因为我讨厌飞驰而过的汽车,然后便是迎面扑来的尘土。还有我这个人有点喜欢清静,所以养成了在人迹稀少的路线散步、做做慢运动的习惯!

好歹咱也算半个读书人,去看看呗,哈哈……

我慢慢的走近旧书摊,看见摊子前一个背微驼的男子手里捧着一本书,连我靠近了也没发现!

男子的额头深深凹陷进去皱纹让我想起了日渐苍老的父亲……

虽然头发还没有白,但是从面目看至少50多岁了!

这小老头儿见我来了,也不招呼我买书,只是用眼神扫了我一下,然后低下头继续看他自己的书,大致意思是让我自己选!

我当时就心想:“哪里有你这样做生意的,客人来都不招呼下,这要是以前我这暴脾气,撂下就走了!”。

但是今儿个,我不知咋的居然耐下性子来挑选旧书了。我为何对这旧书摊感兴趣了,你想啊,一个怪老头在一个没有什么人流的道路摆摊卖书,卖的还是旧书,鬼才会来买!

我倒要看看他卖的是什么书!好歹咱也算半个文化人儿!

扫了一眼摊子上的旧书,然而并没有如想象中给我带来惊喜!

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右手却无意间撞到了书摊上的一摞书,这一摞书瞬间被我打翻在地……

我见状连忙弯下腰去把那些旧书捡起来,生怕被那怪老头发现……

倒不是咱怕了那怪老头儿,只是经常看到新闻上说现在好多老头儿、老太故意讹人!这感情好要是让我碰上了,那我今天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我趁那老头儿还没发现,我用我这十几年单身狗的绝世麒麟臂的速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书捡起放回原处!

这个过程那个老头儿居然没发现,难道是他耳背?我不禁心中暗暗庆幸,幸好没被那怪老头儿发现,他今天要是讹我,那我身上这几块钱儿,怎么能打发得了他!

能在这摆摊的估计也住得不远,万一他一声令下,全家老小一起上阵,老子还不被他们揍得半死啊!

想到这,我想还是赶紧离开,免得被讹上了。

就在准备离开的时候,眼睛的余光扫到书皮上几个大字——《三世姻缘孽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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