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向导区小刀
通圣山,传说中的圣洁之山,一千多年前沙城爆发战争,一位少女在战争中被杀,但是她的死亡拯救了几千人的生命。被救的人觉得她是上天派来的天使,把她的尸骨埋在了被杀的地方。后来一位牧民路过她的坟墓,远远地看到坟墓中有一束光直射天地,牧民觉得这件事情很稀奇,就告诉了山下的群众。群众们觉得这一定是上天显灵,仙女的灵魂要升到天堂了。他们把少女的坟墓修葺了一遍,一位虔诚的工匠,花费了几年的时间,就近开凿了很多条石,把少女的坟墓砌成了堡垒。
后来这个地方名声越来越大,十里八乡的人都到这里祭拜。因为少女通圣,就把这个地方叫做通圣山。
通圣山本来是香火缭绕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来山上祈祷的人开始一个接一个的失踪,通圣山慢慢就荒废了。再后来,牧羊者也在这座山上出了几次事,去的人就更加少了。以至于到了最后,通圣山渐渐成了传说,只知道它隐藏在群山之中,但是确切的方向,几乎没人知道。
某一年的某一天,一支部队奉命执行任务。这支部队是有特殊使命的,不过他们特训的内容不是体能也不是武力,而是智力。他们具体的使命是什么,没人知道。还没等到他们施展身手,就在第一次实战当中全军覆没。他们本来是要考察一处遗址的,那里面不可能有什么危险,但是最后部队偏离了方向,走向了通圣山。
那是一个魔鬼之地,至少在小宝心目中是这样。
小宝把毯子带上,起身跟了出去。他的身体好了很多,挫伤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算是重症,但是在小宝这里不算。他并不是有多惊人的恢复力,他只是单纯的能忍耐。
神庙下面停着两辆车,一辆是昨天金文胜开来的皮卡,另一辆是越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过来的。开过来的人正倚在车门上,悠哉悠哉的抽着烟。
小宝走下去,几个人已经开始寒暄。
倚在门上的是个矮子,个头可能在一米六五左右,很瘦。他穿着黑色的风衣,风衣对他来说有点大,不过应该是最小的型号了。风衣敞着,漏出里面白色的毛衣,毛衣上有个小型的图案,好像是个品牌的标志,不过离得太远根本看不出来,而且矮子也在有意无意的遮挡着。他身上有着刺鼻的烟油味,一看就是一个老烟民。他的下身穿着休闲裤,里面应该套了很多的衣物,裤子几乎撑直了,但是看上去还是很瘦。
晚樱从两人中间走过,要把肩上的东西卸到卡车上。
“我来,我来!”矮个子凑了上去,从晚樱手里接过包裹。
晚樱看了一眼,也没有推辞。但是矮个子完全高估了自己的力量,在晚樱脱手的那一刹那,他直接倒了下去。
“帮忙!帮忙!”矮个子赶忙求救。他一只手扳着皮卡的车厢,一只手抱着晚樱的包裹,双手一个劲地发抖。
小宝不想让他太难堪,走上去搀了把手。小宝摸了摸包裹,里面东西不多,但是很沉。对于矮个子麻杆一样的身体来说,那几乎是不可承受之重。说实话,没把胳膊扯掉就算是他幸运了。小宝的手肘还算有力气,但是现在根本不在状态,能使出的力量也很有限。
两个人一起把东西放在了车厢里。
“兄弟怎么称呼?”矮个子平稳了呼吸,给小宝递了根烟。
小宝摆了摆手:“尹小宝。”
“我叫区小刀,叫我刀哥就好了。在沙城这块,无论黑道白道,都会给点面子。以后有什么事情,直接报这个名字。记住,区小刀。”
小宝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在区小刀擦汗的时候,小宝偶然看到他毛衣上的图案,感到非常惊讶。
“这个……”小宝指着毛衣上的图案疑惑的说到。
区小刀打算去挡,但是已经露在了外面,干脆就放弃了。
“美少女战士,你看的吧?”
“小时候看过。”小宝说的时候,把小时候几个字咬的很重。
区小刀没说话,脸上看不出羞愧,估计已经习惯了。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根烟,熟练的放到嘴里。正要拿火,被金文胜一把抓住。
“在晚樱面前不要抽烟,别怪我没提醒你。”
区小刀嘴里叼着烟,手悬在半空,愣在了那里。他看着小宝:“他是认真的吗?”
小宝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
区小刀看了看晚樱一身的肌肉,赶紧把烟收了起来:“给他个面子。”
“你来做什么?”小宝问。
区小刀带着小宝来到越野车前,准备坐进去。
“跟你们一样。”区小刀拉开车门,一只脚迈进去,“没我,谁也找不到通圣山。”
小宝能料的到,区小刀的到来绝对是有原因的,但是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么大的作用。
“你要怎么做?”小宝拉开车门做到副驾驶位置上。
“说来话长了。”区小刀说,“故事很长,估计跟你说了你也不懂。哎——给了你多少钱?”
“钱?”小宝一愣,“什么钱?”
“现代社会,掌握信息就是掌握资源,你有了这点信息,自然就有人拿东西来换。干这一行的大多数都喜欢古玩,但是我跟他们不一样,我觉得钱装在兜里面踏实。”
“你想多了。”小宝说,“没有钱。”
“那你是入伙了?年轻人,我得劝你一句,别贸然相信任何人,这群人都不是善茬。你看那个金老二,平时斯斯文文的,翻起脸来狠着呢。再看那只大猩猩……”
区小刀说着发动了车,掉了个头开了出去。皮卡跟在后面,开车的是金文胜,小宝特地注意了下,没有发现老者的身影。老者不去小宝一点都不感到惊讶,不过通圣山那么危险的地方,临行之前连送都不送一下,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那只大猩猩……”
“他叫晚樱。”小宝插嘴道。
“管他叫什么!你看他那个德行,拽什么呀!不就是长得壮点嘛!还不让抽烟。”说着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根烟,转过头来对小宝说,“你是不反对的哈?”
小宝点点头。
“的亏你不反对,说老实话,我这个体格,够呛能打得过你。”
他的话里没多少营养,不过小宝还是听着,就当是车载电台了。
“你真应该看我年轻的时候,那时候,这肌肉棒子,不是吹的,这只大猩猩算什么!”
小宝笑了一下。
“你不信?”
“我没说话。”
“你那表情就是不相信。”刀哥抽了一口烟,“看来是要给你讲讲我年轻时候的事了。”
刀哥开始叙述起来:“我六个月的时候,天赋惊人,爬起来比谁都快,人送外号小旋风。从床头到床尾,爬得那叫一个直。又快又直!”
小宝不想听,但是也没有办法,他应该做到后面去的,不过已经做到了这里,中途换掉有点不尊重人。因为比较冷,小宝没敢打开窗户,刺鼻的烟味很快充斥了整个车厢。闻着这个味道,小宝没有感觉难受,反而觉得非常舒服。
“老伯没来吗?”
“金老大啊,已经跑不动啦!”
“怎么回事?我看他身体不太好。”
“你不是入伙的吗?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
小宝轻咳了两声:“我和他们刚认识。”
“金老大啊,性格太倔,不就是一个个胡杨大画嘛,怎么可能有什么信息?可是我们劝了很多遍,他就是不听,整天把自己闷在那个破房子里,一呆就是几天,身体都给搞坏啦!”
“人的追求不一样吧,我倒是觉得这样挺好的。”
“追求?干我们这行的,有钱就行了,还要什么追求。趁活着,浪荡几年,总比闷在房子里好得多。说起浪荡,我跟你提过我年轻时候的事吗?”
“额......好像没有。”
“那就好。我呀,从小天赋惊人。那一年我八个月,差点就会跑了!人送外号金刚腿。后来慢慢长大,认识了金老大。那个时候啊,金老大身体还行,我们经常到沙漠里淘金。沙漠里有不少佛寺,基本上都是荒废的,里面的陶器在寺庙倒塌的时候就已经砸烂了,不过那里有一件非常值钱的东西。”区小刀说着转过头,“你肯定猜不出是什么。”
小宝的脸已经皱成了苦瓜。听故事的时候,最无聊的莫过于此。就像高中授课的老师一样,你根本不愿意听,他还隔三差五的来次互动,搞得人很没脾气。
“我不知道,佛像?”小宝应付道。
“佛像只是一方面,很少有机会看到整尊的,所以也卖不上什么价钱,不过量你也猜不出来。最值钱的东西,是壁画!寺庙的墙几乎都是倒的,但是在墙根的地方有很多壁画。”
小宝基本上没听,他把毯子放在后座上,把座椅略微放倒一个角度,挺在上面眯起眼睛。
“那时候的沙漠和现在不一样,气候和环境都比这恶劣得多。我们扛着工具,几乎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挖掘,最后在一个沙丘旁挖出了一段墙根。当然,这主要是我的功劳。”
“哦。”小宝应了一声。
“我们把发现的壁画一分为二,金老大有一个癖好,我们发现的任何东西,他都要拓印一份,这些壁画也不例外。他老觉得这些画里面有一定的内容,但是你想想,那些基本上都是工匠画的,那些工匠基本上大字都不识一个,怎么可能留下什么内幕呢?而且就是有内幕,那也不可能会让壁画增值多少。所以他做的,完全就是无用功。
在拓印过之后,他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在休息的时候他告诉我,那些壁画他不打算卖了。我当时就傻了,那些画是我们一起发现的,当然,大部分都是我的功劳。现在他一句话就不卖了,我肯定不愿意。他没有跟我过多解释,拿着这些壁画就跑到了奥当神庙。大家都是这么多年的朋友,我也没跟他过多计较,今天你要不提这件事,我几乎都忘了。”
“你什么时候去的通圣山?”小宝打断他。
“很久之前了。”区小刀说。他言尽于此,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通圣山的情况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是他安身立命的东西。对于这类的信息,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别看他平时啰啰嗦嗦,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心里比谁盘算的都清楚。
毕竟是老江湖。
“这次怎么又和金先生合作了呢?”小宝问,“不是闹得不愉快吗?”
“谁都和钱没仇啊。”区小刀说,“我现在不图大财,就是明码标价,你取了多少跟我没有一点关系。我不要求分成,只要我应得的那部分钱。不过这只是一个方面,金老大捣鼓了那么长时间,我也想看看他究竟在捣鼓些什么。现在排着队跟我合作的人有很多,不过其他人都是很陌生的,只有金老大我比较信得过。”
信任,是最大的问题。
“我们现在去哪?”小宝偶然睁开眼,发现有些不对劲。
“通圣山啊。”区小刀说。
“不,这根本不是通圣山的方向。”